唐豪赴陈家沟考察,对陈鑫的留言,有一评说:蒋发为奏庭之师,合于画像:, 陈鑫说太极拳(陈氏太极拳)在其祖陈卜从山西迁温县己带下,但不知仿自何人?陈王廷为后学者。己表明陈王廷不是太极拳创始人。 称陈王廷是太极拳创始人-实为造假 ………………………………… (原文转载) 陈家沟及赵堡的古人,不同意陈王廷是太极拳创始人。 此外,陈鑫执笔的《陈氏家乘·陈王廷传》只说陈王廷“精太极拳”,不说“创太极拳”。 陈鑫在1928年9月,又在陈氏的《文修堂抄本》中留言:“陈氏之拳,元朝已有大名,我祖在明初即有大名,非蒋氏所教。(本文按:此处之陈氏拳,并非太极拳。)至陈奏庭(陈王廷),前明成手不可胜数,陈奏庭以后,成手亦不可胜数。要之,陈奏庭明朝人,蒋把式(指蒋发)乾隆年间人,何得妄为指说:陈氏之拳得于蒋氏,此言大为背谬,且蒋氏实不称与陈奏庭当老夫子。人不同时,道统之深不如奏庭,何得胡言乱语,启人疑惑,嗣后,决不可言陈氏拳法得于蒋氏。吾所明辨,虽不能与陈氏增光,亦不致败先人宗幸。民国 十七年九月二十二日,岁贡生县丞,行年八十岁陈鑫字品三,号应五,别号安愚谨志。” 1932年1月,唐豪赴陈家沟考察,对陈鑫的留言,有一评说,在《太极拳研究》第148页记有:“陈沟(?)堂本,附陈鑫笔记一则,谓蒋发乾隆时人,其九世祖陈奏庭为康熙时人,戒村人不得再言蒋发为奏庭之师。予在陈沟时,见陈氏宗祠有(陈王廷)遗像一幅,旁立持偃月刀者,村人云即蒋发,并云蒋发为李际遇部将。果如村人所言,蒋发为奏庭之师,合于画像,陈鑫言蒋发为乾隆时人,反不合于画像。” 从上述二文看,广大村人所言属实,是当地人流传三百年确认之口碑。陈鑫所言,是为了给陈氏争光,掩盖历史真相,托词说蒋发为乾隆时人,示意村人按其借口,改变史实。 2、陈氏太极拳名家陈长兴,在1840年左右,授杨禄禅以王宗岳拳谱,其中有一篇,题为《明王宗岳太极拳论》1(见杨澄甫:《太极拳体用全书》1934版之附录),说明陈长兴据前人之传,确认王宗岳是明朝人,早于陈王廷,故长兴对弟子(杨禄禅)从未说过陈王廷首创太极拳之语。也未授过《拳经总歌》给弟子。在陈长兴所授的王宗岳拳谱中,明确注明太极拳是张三丰所传。因此,杨氏太极拳传人,历来遵陈长兴之传,尊张三丰为祖师。陈长兴之孙陈延熙于1900—1906年期间,在天津赠家存之王宗岳拳谱“乾隆抄本”,给友人许占鳌,其观点与陈长兴完全相同。这说明陈长兴为代表的陈氏太极拳,不是陈王廷之传,而是乾隆时代,王宗岳拳谱传人陈沟时,受赵堡陈敬柏之传。 3、清雍正六年(公元1728年),赵堡太极拳第四代传人王柏青编的拳谱《太极秘术》,在序中云:“余从师于温州(即温县)张楚臣,先师日:(太极拳)‘是术得自于道门,精微奥妙,有不可言传之妙,德不修者不予之,名利重者难成之,才不足者不传之,故择者不易,尔宜慎密勿惰。’余秘而习之,已历四十余载,更参以道家丹法,始悟其源流泽长,光耀九州……。雍正六年冬,愚叟王柏青留示。”从此序文看,王柏青在四十余年前,即从张楚臣为师,当时应在1680年左右,张楚臣即告知,太极拳源于道家之传。张楚臣是赵堡第二代掌门(邢喜怀之盟弟)。与陈王廷生活年代相近。其所说的源流,必是蒋发所传;蒋发晚年入陈家沟,其弟子邢喜怀、张楚臣为同时代人,是了解蒋发及陈王廷的有关情况的。张楚臣不说陈王廷,而说道家所传,也证明陈王廷并非太极拳的创始人。―――――李师融 唐豪赴陈家沟考察,对陈鑫的留言,有一评说:蒋发为奏庭之师,合于画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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