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已受理此案
大河网讯 今年3月,因质疑郑州经济适用房价格“虚高”,要求物价局公布房价成本未果,紫薇苑小区的准业主屈松峰一纸诉状将郑州市物价局告上法庭。一审败诉后,原告不服判决,立即提起上诉。此案二审已于6月17日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法庭将择期宣判。 告物价局的案子还未最终出结果,屈松峰昨日又将一纸行政诉讼状送到了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这一次,屈松峰告的是郑州市房管局。 在“起诉状”中,屈松峰提出的诉讼请求是,“撤销郑州市房地产管理局(2009)郑房管预售字第2370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他说,“郑州市房管局作为行政主管部门,没有按照《郑州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对郑州华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报的资料进行审核,在没有达到《郑州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法定要求下,就核发了(2009)郑房管预售字第2370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使郑州华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不具备条件的情况下,组织业主选房,并收取业主的首付款。” 屈松峰摆出的理由是,“在确定紫薇苑820名中签户的入围资格后,开发商在仅有454套房源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就组织820名入围业主选房,并通知有预售证的入围业主交首付款、维修基金等费用。就此问题,我曾在2009年4月7日向郑州市房管局递交信息公开申请,希望对方出具紫薇苑小区达到预售要求的证明材料和审批文件。但在5月31日郑州市房管局给出的答复中,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表明第2370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下发满足法定要求。我认为,这属于行政不作为。”。 昨天下午,屈松峰将诉讼状送到了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法院当即受理了此案。 在由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中显示,屈松峰状告郑州市房管局一案,该院“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决定立案审理”。据了解,最长在3个月的时间内,此案会有一个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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