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变量,只能被某个实例对象使用,这样的变量称之为实例变量;如果一个变量,能被某个类的所有实例对象共享,这样的变量称之为类变量。
1)常量可以定义在类和模块中,不能定义在方法中。如果在外部访问类或模块中的常量,要使用域作用符::
2)全局变量用$ 开头。 3)实例变量,变量名用@ 开头;类变量的变量名用@@ 开头
4)Ruby中所说的局部变量,可以是存在于类中、方法中、模块中、一个循环中、一个过程对象中。局部变量名用小写字母开头
5)一类事物可以共享某个变量,成为类变量,与全局变量和实例变量不同,类变量在使用前必须要初始化;全局变量和实例变量如果没有初始化,其值为 nil 。
6)调用一个类方法,与定义类方法一样,要在方法名前加上类名和一个点号“.”。类方法提供了一个途径,在类的外部访问类变量,无须通过类的实例方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