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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原教育局局长乔爱富受贿134万获刑9年

 aj6688 2014-05-15

  近日,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濉溪县原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乔爱富受贿案做出终审判决。乔爱富利用职务之便受贿134万元,获刑9年。

  据了解,被告乔爱富原任濉溪县教育局局党委书记、局长,濉溪县审计局局长、党组书记。乔爱富于2006年4月至2012年2月任濉溪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中学校长、工程承包商、书店经理、中学食堂承包商等人的贿赂共计134万元。

  在法庭上,乔爱富供认的受贿事实多达26项。法院认为,乔爱富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朱成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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