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伤寒二三日,阳明少阳证不见者,为不传也。
伤寒二三日,患伤寒经过二三日。
阳明少阳证不见者,没见到少阳和阳明证的现象,脉也还是不急数。
为不传也。说明它稳定在太阳表位,没有传变。
六经:太阳、少阳、阳明、少阴、厥阴、太阴六条道也。发热恶寒无论有汗无汗,主病在表为太阳病;发热汗出,不恶寒反恶热,病位在里为阳明病;寒热往来如疟,病位在半表半里为少阳病;里有虚寒而吐利的,为太阴病;全身机能虚弱或误治而伤正气的,为少阴病;里虚而寒热相兼,或上热下寒,或见消渴吐蛔,下利舌卷、囊缩的,为厥阴病。伤寒病轻的,治疗得当则在太阳病阶段即可治愈。重的即便依法治之。传变既无定期亦无定位,但有自外而内的规律。传和不传以脉证为准,本条为不传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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