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的祖先是不穿衣服的,亚当和夏娃赤身裸体地生活在伊甸园里,没有清规戒律束缚,活得挺自在。可后来受了蛇的引诱,就吃了果子,就开始有了七情六欲,就开始有了羞耻之心,就羞愧愧地把无花果叶子连缀成衣,聊以遮羞,大约人类的始祖的衣服凝聚的是人的一种羞愧的情绪,还没有遮风挡雨抗御寒冷的功用,也或许伊甸园中压根就没有寒冷。
拥有漫长封建社会的中国也不甘于落后,男子着了长袍后外面还要加一个马褂,虽偶有村夫野老如农夫樵夫之类或许会赤了膊,《三国演义》中就记载了一个叫许褚的人赤了膊去大战马超,那是基本合法的。可女子就不行,有三从四德压着,衣着上就得密封自己。若出了嫁则更甚,动辄就要犯“七出”之条,就要吃休回娘家之苦了。而这时的衣服却也充当了助纣为虐的角色,譬如胸罩,那时大约还是天方夜谭的事,就知道用了布横七竖八地缠,直至缠平女性身体的曲线。可是通过衣服这渠道对女性包装归包装,卫道者气势汹汹归汹汹,包装不住的倒是永恒的人性。相反,过度的包装倒似乎可以扭曲人性。如一双赤着的脚,不论男女,不论老少,现代人看了似乎没有丝毫的感觉,不就是一双脚嘛。可中国旧时之女性则要用布缠紧缠严,以致缠小缠残,成三寸,穿绣神秘,因神秘也就令男子心颤而想探个究竟。庆幸的是,人毕竟是万物之灵长,人类逐渐地解决了自身赖以生存的衣、食. 翻过历史沉重的策页,衣服终于发展到了今天。 倘追溯到成衣之前,衣服原本也没有什么两样,都是一卷卷的布呆头呆脑地挤在布店的柜台上。可经了裁缝的那双巧手,简单的事情就复杂化了,因为便有了阿Q的毡帽,孔乙己的长衫;也有了三仙姑绣了边的夹衣与老杨同志二斤半重的鞋子。有了衣的不同,便也有了人的不同。因为大多数的人就演过或正演着以衣取人的闹剧,譬如现代婚姻上的一见钟情,虽是诗人所极力歌颂的,这却反映了一部分人看问题只限于表面的一种的思维方式就认为必淫荡,见了留长发着奇装异服的男人就认为必是无赖。因为这未免鄙陋,不曾听说美院里是找些最淫荡的人做人体模特。所以倒需要我们记住的话便是:“衣服就是衣服。” 至于穿衣的目的,或有避寒、遮羞、审美、标志等的争议。其实这种争议也大可不必,因为穿衣的目的是绝不可用唯一的功用来限定而是要因人而异的,譬如一个不名一文的乞丐穿衣是大约很难顾及到审美因素,而一个面对着如山的衣服却叹息没衣可穿的贵妇人大约也不用去考虑避寒的因素吧。现在,挥金如土的主儿多了,衣店便也投其好,把衣的价码由一位数两位数很快升值到四位,甚至五位。为了博得“我可比你阔多了”的面子就不惜花了重金去买,而往往穿在身上后让人的感觉并不一定很美。 人之丽质自天生出如同美的芙蓉是自清水出,衣服充其量是个点缀如红花之与绿叶。难道说如果我们家有了万贯就去搞一套足以显示阔气的金缕玉衣?岂不知显示来显示去却把自己显示到老古董的出土文物堆里去了。 至于衣服的功用在于遮羞,似乎也是有一定道理的,因为羞是源自于知善恶果的一种人类所共存的原始情绪,是人存羞存。 然羞在何处似乎又出了些差异,被人撞见裸身的女子,马来女人要挡肚脐,某些非洲女人要挡臀,阿拉伯女人要挡头与发,中国女人要挡脚与腿,而埃及女人挡的是脸。如果埃及女人手头没有别的遮盖物,宁可撩起裙袍裸了下体也不能让人看到她的脸。由此而言,习惯与风俗给穿衣得体与否进行了内涵不同的定义。穿衣服不是人类耻于裸体的结果,而是穿衣服产生了这种羞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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