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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历史资源切忌盲目开发

 七里山人 2014-05-16

地方历史资源切忌盲目开发

[中国玉溪网发布时间:2012-06-25 进入社区 来源:]

  前一段时间,笔者参与了河北省文化发展调研,调研中走访了很多市县,谈起如何发展文化产业,发现一个突出问题:目前许多地方在围绕当地的历史文化资源大做产业文章。但是,历史文化资源是发展文化产业所需的核心资源吗?地方发展文化产业就一定要开发当地的历史文化资源吗?

  调研中,每问起各个地方有什么文化资源,当地人士众口一声强调的就是本地的历史名人、典故传说、遗址遗迹、自然景观等。河北历史悠久,名人辈出,所以,各地都骄傲于本地的这些历史文化资源。说起发展文化产业的规划与项目,有的地方建某某名人故居,有的地方搞某某名人文化产业园,有的地方要新建复原历史古城,有的地方要围绕发生在当地的历史故事、出生在当地的历史名人,拍电视剧、拍电影,建影视基地。

  不仅在河北,国内很多省市谈起文化资源开发,首先想到的也都是如何把老祖宗留下的历史盘活利用。中国拥有五千年未中断的文明史,尤其华北、华东、华中地区,是华夏民族形成与演绎历史的主要舞台,每个地区都有几个历史名人、几段历史故事、几处文化古迹。诚然,这些资源确实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素材,但文化产业发展必须依赖这些资源吗?

  事实并非如此。比如深圳是我国文化产业发达地区,短短30年历史就创造了文化产业“深圳模式”,是依赖历史文化资源发展文化产业吗?锦绣中华、欢乐谷的成功靠的是什么?显而易见,不是靠当地历史资源。而另一个文化产业强国的美国历史文化资源丰富吗?花木兰是中国的文学人物,斯巴达克斯是罗马的斗兽士,美国拿来世界的历史文化资源,拍出自己的电影,然后卖给我们,卖到欧洲。

  因此,不是某段传奇发生在某地,这个地方就有能力把这段历史拍成好的影视作品,也不是某个名人出生在某地,这个地方就有能力把这个名人发展成好的文化园区。不是哪个地方的历史文化资源,就只能由那个地方作为主体来发展,而应该是谁有能力谁来发展,没有能力就不要盲目投资、盲目圈地,以免浪费人力物力财力。

  文化产业发展的核心要素不是文化资源,而是创意、人才、资本,是经营管理与运作能力。单就历史文化资源而言,既非产品,也构不成产业,仅仅是一种可供开发,或可能具有开发潜力的现实存在。沉睡了千年的历史文化资源,要由创意激活,由优秀的经营管理人才运作,靠资本注入,通过商业模式转化为产品输出,转化成产业。

  也有人认为,各地的文化资源需要保护,开发有利于保护,因此,要开发地方的历史文化资源。确实如此,但是目前要思考的是,怎样的开发才是保护。

  开发不是把这些历史文化资源简简单单地圈个园子,盖几栋仿古建筑,竖几尊名人雕像,在几间屋子里摆几件文物就可以的。这种缺乏规划、缺乏文化挖掘与梳理、粗制滥造的仿古景区难以传承文化根脉,更难以弘扬文化价值,缺乏基本的人文情怀和可持续发展意识。甚至可以说,这种急功近利的开发,是对文化资源的破坏。

  目前,更令人痛心的事实是:有不少历史遗存被改头换面,变得不伦不类,却成了文化产业园。圈了土地,没有游客,没有社会效益,倒能带来房地产开发收益。有些民间文艺、民间传说、礼仪风俗被庸俗化,失去了原有的民族性与人文价值,尤其是沉淀在历史文化资源之上的中华民族的核心精神与价值观,在这种盲目开发下渐渐流失。

  在笔者看来,文化资源的产业转化,必须遵循可行性、整体优化和重点创意原则;必须使历史文化资源与当代人的精神生活形成相互接纳相互促动的关系。文化资源开发应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对文化资源开发的组织、规划、目标及可能性结果要进行审慎的评估,确保这种开发既符合目的性,又符合规律性。文化资源开发必须与当时当地的社会、政治、经济、科技及人们的文化素质水平相协调,必须对不同文化内容、文化形式的优势进行充分挖掘整合,追求文化价值最大化。文化资源开发是系统工程,绝非把图片、雕塑、诗词、对联、绘画堆砌一番就万事大吉。在文化资源开发中,应区分轻重缓急和难易繁简,优先考虑市场亲和力较强的文化资源,对那些一时难以进入市场的资源,不妨先留存、保护,不盲目上马。要切实注意文化资源的永续利用。

  总而言之,文化资源是文化产业发展的素材,但远不是核心要素。各地发展文化产业中要慎重对待当地历史文化资源的开发,在当下的文化产业热中,文化资源开发切忌盲动。(彭健)

来源:中国文化报

编辑:刘燕

编辑: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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