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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为离婚称出轨丈夫为什么不信?

 hlhw随意 2014-05-19
 
   妻子陈妍妍(化名)自认背着丈夫七次出轨,现要求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并分割共同财产。丈夫李刚(化名)坚称双方感情深厚,拒绝与妻子离婚。近日,房山法院城关法庭开庭审理了此案,判决驳回了陈妍妍的诉讼请求。(2014年05月18日《北京晚报》) 

 【事件回放】陈妍妍诉称,2000年3月,自己与丈夫李刚在饭店打工时认识,后因怀孕领取了结婚证。婚后,丈夫李刚态度粗野,经常打骂自己和孩子。自己曾背着丈夫出轨七次,现双方感情破裂,已经无法共同生活,请求法院判令双方离婚,并就子女抚养和婚后购买的一套房产予以判决。

  李刚辩称,自己忠厚老实,从来没有打骂过妻子和孩子。自己在饭店从事厨师工作,平时工作非常忙,疏于对家庭成员的照顾,但相信妻子的为人,妻子自认出轨的说法只是为了与自己离婚而已。故不同意妻子的离婚请求。

  【法院审理】认为,此案双方系自愿结婚,育有儿女,在长达十余年的共同生活中,建立了感情,只要双方加强沟通,婚姻关系是可以维持的;因此,判决驳回了陈妍妍的离婚请求。

   【随意评说】以原告这样的理由达到离婚的目的是我们常见的情况,但是往往难以实现,原因在于诉求主体,在这样的“因为.....所以.....”的关系中,法院对原告方的请求是不予支持的,即便被告方李刚态度粗野,但主要过错还是在原告,恰恰此时被告对出轨问题表现出理解和包容,所以原告在怎么努力也是徒劳,如果原告陈某以家庭暴力为离婚诉求恐怕结果不会是这样,但是陈某又没有足够的被家暴有力证据,企图利用自己出轨来激怒李刚,但是李刚不接招,所以原告这拳是打空了,李刚对妻子出轨都不信,那怎么可能让法官接受这一事实,因为为了孩子未来面临的实际问题这样的离婚官司,法官通常选择权和不劝离,从司法实践中是可以被理解的,财产分割不是难点。

     但是能否和好如初,如果有这种可能也就不会有这场官司,以现在的情况看,原告既然使出自己出轨这招,表明了是要得到自己应有的那部分权利,但不一定会对孩子承担责任,因为无论是谁带着孩子再婚都是一个难题。其实原告出轨未必不是事实,但是被告心里明白即便自己在经济上有能力把孩子抚养长大,但眼下让他自己带孩子确实存在不少问题,此时他想的更多的是有人帮他承担起这份工作。至于对自己的爱人还有多少真爱只是一种理论说法。

     那么今后这个家庭会怎样,向好的一面不是没可能,但希望不大,接下来会出现更多的问题,妻子或许会铤而走险从精神出轨到身体出轨,夫妻生活迅速降至冰点,真正的家暴必然发生,更糟糕的就是会不断的会迁怒孩子,夫妻双方极容易把怨气撒在孩子身上。

   其实有时我们的司法调解很纠结,总是在将错就错维护一段婚姻,因为这样婚姻结果告诉我们不会有好结果,但在旧有的思想观念和社会伦理道德的层面又不得以而求之,笔者不看好这个家庭有多大美好未来,反而对潜藏的危机忧心重重。对这样的家庭笔者希望他们走出法院大门,就应该纳入街道安保的视线,并进行必要的心理干预。这样好事才能做到底,否则结果很难说。文/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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