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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现场检查和调查取证工作(我整理的业务知识讲座资料)

 静悟斋886 2014-05-20

如何做好现场检查和调查取证工作(我整理的业务知识讲座资料)

(2008-02-20 10:3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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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药械稽查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既要熟悉药械法律法规,又要了解药械生产注册和流通方面知识;既要坚持办案原则,又要灵活运用工作技巧。而在稽查工作全过程中,现场检查和调查取证是基础,是重中之重。下面,结合几年来的工作实际,同大家一起探讨一下如何做好现场检查和调查取证工作。

一、认真细致做好现场检查工作是稽查办案的基础

通常情况下,认定当事人是否违法以及违法情节的轻重,要根据第一现场发现的事实为依据做出判断。在现场检查时不仅要制作现场检查笔录等一系列文书,搜集相关证据,同时还要确保文书制作的一致性,证据取得具有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因此,现场检查的重要性可见一斑。

一)现场检查的基本任务和原则

现场检查是药监部门对违法案件稽查的重要措施,其基本任务主要有:

1、查明案件的性质。

2、收集证据。

3、记录观察到的现象。

4、对检查中发现的情况进行分析。

现场检查的原则:

1.迅速、及时原则          2.全面、细致原则

3.遵循客观原则            4.遵守法制原则

(二)现场检查过程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做好药品监督检查前的准备工作:
  1.1、了解待检查单位有关的背景资料。首先了解待检查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该单位的性质是经营单位还是使用单位,是个体、法人机构还是其他团体组织等情况;其次了解该单位的生产、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批发还是零售);最后了解该单位以前是否被处罚过,如果有,具体是哪些违法违规行为。
  1.2、确定检查的重点和目的。在监督检查之前,研究制定检查的目的、方法、步骤等内容,可使药品监督检查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获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检查的内容一般包括:核对被检查单位的资质证明;药品购进渠道的合法性以及产品本身的合法性;药品的质量;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和销售记录是否真实完整;其他药品经营、使用过程中有可能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
  1.3、了解有关专业知识及有关产品情况。为了提高监督检查水平和办案能力,执法人员应该对检查方案中涉及的重点产品进行全面了解,掌握相关专业知识,这样才能在检查过程中占据主动,做到胸有成竹。当事人若存在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就能够在现场检查时或在对当事人的询问过程中较快地发现违法线索,这样不但便于案件的查处,而且也可提高工作效率。
  1.4、携带好相关的法规文件和材料。《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中明确规定,进行案件调查或者检查时,执法人员应当向被检查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后方可实施监督检查。除此之外,还应该向被检查人员说明监督检查的理由,必要时还要出示有关法规文件和材料,然后才能实施监督检查,使行政执法做到有章可循,这样也可以得到行政相对人的积极配合。
  1.5、备好监督检查的执法文书。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可以随时随地展开调查取证,如调取原件、原物作为查处的物证;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和《调查笔录》。

2、认真细致开展好现场检查

2.1、亮证执法。根据《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场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进入检查现场后,要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并说明检查的目的。

2.2、抓住重点,善于发现问题。在现场检查中,要善于发现问题,对可疑品种进行重点检查。通过全国范围的打假治劣,近年来,明显的违法违规行为大为减少,假劣药品品种、数量也明显减少,但并不是说市场已经完全规范,只是违法行迹更加诡秘、手段更高明,制售的假劣药械几乎以假乱真。这就要求稽查人员必须具备过硬业务素质,平时要加强交流,互相探讨,不断学习,更新知识,注意收集假劣信息,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信息化水平;在日常监督检查中注意观察,细心比对,善于发现合法外衣掩盖下的非法药械。

2.3、团结一致,收集证据。基层执法如同并肩协作的团队,需要执法人员的紧密团结,群策群力。在现场检查中不乏有相对人为逃避检查或减轻违法责任,千方百计“麻醉”执法人员,或是委托亲朋好友说情,或是辱骂甚至暴力抗法。所以现场检查中一定要合理分工,人尽其用,团结一致,不让相对人有藏匿、毁灭证据和串供的机会,取得珍贵的第一手材料。

(三)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和提取相关证据

通过现场检查大致可推断违法行为的性质,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再进一步调取相关证据,形成一套完整的证据材料。对收集的证据材料进行逐一审查和综合审查,确定证据材料与案件事实之间的证明关系,排除不具有关联性的证据材料,选取最具有证明力的证据材料作为定案证据。要紧紧围绕待证事实及法律责任逐项分解选择定案证据,制作现场检查笔录。

1、现场检查笔录制作策略及技巧:

(1)客观录实,不加评论;

(2)贴近案情,详略得当;

(3)抓住重点,讲究技巧。

2、现场检查笔录制作的主要内容:

(1)首先记录执法证件的出示情况、检查的组织形式、当事人陪同情况;
    (2)检查现场的具体位置、证照取得情况;
    (3)客观真实的记录违法行为以及违法标的物的情况,要求尽可能详实准确;
    (4)记录一些书证物证取得情况;
    (5)记录物品的初步处理情况。
以记录这五部分内容为主线,条理就比较清楚了。

3、现场检查笔录制作注意事项:

3.1、遵循客观性、真实性原则:没有亲眼看到的不能记;分析判断的不能记;群众举报的不能记。

3.2.遵循合法性原则:一是程序必须合法——两名以上的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时,必须有被检查单位人员在现场,记录结束后要被检查人核对、签名。
二是手段必须合法——现场检查笔录及录像、拍照等都应该公开进行,不能今天检查,第二天才完成笔录。

3.3.遵循相关性原则:要记录与发现的违法事实、行为相关的,与检查类别相关的内容。

3.4.记录顺序应与检查、勘验工作的顺序一致。在检查过程中,拍摄现场照片,提取证物的,也应同时记录下来,这样可避免记录内容失实、误差、遗漏、重复和紊乱。

3.5.重点记录主要违法事实。主要违法事实以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加以认定。就行政相对人而言,违反义务性条款的事实与违反禁止性条款的事实相比,后者是主要违法事实;违反禁止性条款的事实与造成危害后果的事实相比,后者是主要违法事实。抓住重点,就为执法人员进一步的具体行政行为打下了基础。

3.6.记录要准确、具体。不能以抽象概念代替具体的描写和叙述,不要使用模糊性语言,如“大约”、“好像”、“左右”等不确定词语。

3.7.对于现场调取证物和现场拍照等内容,笔录要注明证物和拍照物品所在的位置、名称、数量、状态和标记等,使其互为印证,互相补充,构成证据链。

3.8.采取了“先行登记保存”和“查封扣押”措施的,在记录中应该详加叙述。

3.9.一个案件多个现场或同一现场进行多次检查时,不能综合起来只制作一份笔录,而应分别制作。

3.10.用语规范、字迹工整、无错别字、名称准确。

 

二、做好调查询问是稽查执法工作中的重中之重

在现场检查中掌握了当事人违法的初步事实及证据,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还需要对当事人进行进一步的调查询问,制作调查笔录。

(一)调查笔录在案件处理中的的作用

1、违法主体认定。确认当事人法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年龄、职务等基本情况,应依据当事人的证照、身份证载明的内容填写。问明分支机构与法人单位之间的隶属关系,确认违法主体。违法主体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特别是公民和其他组织一定要界定清楚,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者和农村承包经营户也包括在公民的范围内,如何认定个体工商户应以营业执照为准。实施行政处罚时,公民与法人、其他组织适用简易程序和听证程序的规定不同。

2、定性。定性主要是指对产品质量和生产、经营、使用资格的认定。假劣药品、无产品注册证书医疗器械和无证经营药品医疗器械中的“无证”、从无证单位购进药品医疗器械中的“无证”、向无证单位销售药品中的“无证”等类似涉及产品质量和生产、经营、使用资格的问题都属于定性的内容。

3、定量。定量是指对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货值金额、违法所得的计算。需要生产、购进、销售、使用药械的记录,上述记录既是计算货值金额、违法所得的依据,又是认定违法行为的依据,具有“双重性”。因此定量的同时也包括了对生产、经营、使用行为的认定。药品违法行为依据货值金额和违法所得进行处罚;医疗器械违法行为依据违法所得进行处罚。货值金额和违法所得的计算都离不开购进数量、销售数量、库存量和购销单价四大要素,简称“购、销、存、价”。在具体的执法办案过程中要从这四个方面进行定量,还要注意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4、法律责任。在进行了违法主体的确认、定性、定量后,紧接着就是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是从轻、减轻还是从重处罚,在整个调查取证过程中都要有所涉及。在调查询问时要依法进一步确认。《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相关规定,《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九条规定的从重处罚的相关规定以及是否符合《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的规定,都应在调查笔录中加以体现。

(二)调查笔录的基本内容

调查笔录体现了办案人员的办案思路和办案水平。调查笔录包括“程序、主体、定性、定量、处罚”五部分内容,所谓程序主要是指调查笔录的格式要求和被调查人的基本情况,主要分布在笔录的开头和结尾,如执法人员的亮证、被调查人姓名、年龄、工作单位及职务、以下空白、以上情况属实、被调查人签字、按指纹等。

根据行政案件的具体特点,在调查笔录中,需要查明的案件事实包括:

(1)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2)违法行为是否存在;

(3)违法行为是否为违法嫌疑人实施;

(4)实施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情节;

(5)违法嫌疑人有无法定从重、从轻、减轻以及不予处理的情形;

(6)与案件有关的其他事实。

(三)制作调查笔录的基本要求

1、内容要真实。

2、法律手续完备。

3、便于长期保存。

4、文理通顺,字迹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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