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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离国企社会职能不能简单化为甩包袱

 昵称16037797 2014-05-20

如何让国有企业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实现“轻装上阵”?据悉,国务院国资委今年将研究制定试点方案,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今年2月和4月,国资委主任张毅带着这个课题,前往鞍钢和重庆进行考察,并就这一课题提出了指导意见。张毅指出,剥离国有社会职能和解决企业包袱问题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国有企业稳增长、实现提质增效升级的内在要求,也是优化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和改善民生的客观需要。做好这项工作对于国有企业公平参与竞争、精干主业、实现公共服务专业化、切实改善民生意义重大。

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的很多国有企业承载着各种社会职能,企业越大,这方面的包袱背得越大。在计划经济时期,一个国企不仅需要完成上级布置下来的生产任务,而且必须包办职工的各种生活问题,从住房、医疗、子女入托入学和就业,直到职工死亡后的丧事,都要由企业承担,以至围绕着一个国企,可以形成一个小社会。进入80年代后,国家虽然已经进入了改革开放,但由于当时大量回城知青找不到工作,国企不得不开办一些“三产企业”,让回城的职工子女能够有一个饭碗。

在长期的累积之下,国企不再是一个纯粹的生产企业,而是形成了一个多层次的架构,一些承担着社会职能的机构,由于没有面向市场,因此盈利能力十分差,只能依赖作为大东家的国企来维持生存,而当国企要按照市场经济原则进行改革的时候,这些具有社会职能性质的机构对改革往往会形成拖累。事实上,将国企附属的社会职能性机构剥离出去的工作,在上世纪90年代国企改革第一波高潮时即已着手进行,但10多年过去了,这项工作却进展缓慢,一些国企虽然改制成了上市公司,但大多是从国企中抽出一部分优质资源组建成新的公司上市,而将具有社会职能性质的附属机构仍然留在国企集团之中,这种模式一方面造成国企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东产权的混乱,另一方面也使国企集团在让渡了部分优质资源进入资本市场后不得不背上更沉重的包袱,以至今天需要通过整体上市来改变这种状况。

国企剥离社会职能性质的附属机构之所以进展不大,关键在于当时的指导思想是把这些附属机构当作包袱从企业中甩出去,从而引起了这些附属机构人员的强烈反弹,在维护社会稳定的要求下,这项工作不得不停顿下来。国企作为一种企业,在计划经济时期承担了大量社会职能,这是一种历史遗留问题,而解决这个问题首先必须尊重历史,不能将这些机构作为包袱甩向社会。必须承认这样一个事实,这些社会职能机构,虽然使国企背上了很大的包袱,影响其提质增效,但它们的存在,事实上也为国企的运行提供了可靠的“后勤保障”,减轻了国企职工的生活负担。如果只是简单地将这些机构一甩了之,表面上看国企是轻松了,但社会却要为其背上负担,对整个宏观经济运行不见得是好事。

因此,剥离国企的社会职能机构,一方面需要承认历史,一方面还应该运用市场化的原则,为剥离出去的机构建立起市场化生存的条件。目前,我国正在推进经济转型,5月1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产服务性行业。这种整体性的市场环境改善为国企剥离社会职能提供了有利条件。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既服务于生产,比如研发、设计、推动转型升级,又有利于改善消费环境,比如市场营销和售后服务,扩大居民消费。目前附属于国企中的社会职能机构,其中有很多所从事的就是生产性服务业,只是它们的服务对象往往局限在国企老东家,市场竞争意识还不够强。因此,对这些机构来说,从国企剥离出去以后还需要有一个适应市场竞争的过程,在这方面,国企老东家有必要对其“送上马,扶一程”,利用自身的优势让其在市场上站稳脚跟。这样,国企剥离社会职能的工作就可以减少很多阻力,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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