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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住房公积金,相当的人为啥落泪枉然

 水针智客 2014-05-21

    住房公积金,表面看,它支助职工购房,用公积金可房贷,利民助民,而实际呢?实际它却是救富不救穷,它使富人欢喜,穷人愁。

    在缴纳公积金中,却有这部分人群,他们始终只是交,他们根本就用不起,是他们不愿使用吗?不,是他们无力购房。他们急需要购房,只就是拿不出现付,购不起房,当然无所谓使用公积金。望洋兴叹,他们每年只能交款,照月资30005%缴纳,每年缴纳1800元,按工作25年计算,到退休,要缴纳45000多元,这对贫困家庭来说是笔不小的数字,对贫困家庭也是一笔可观的数字。

    落泪枉然,用不起,用,这笔钱只有到退休,而退休时,人老儿女成家,还买什么房,还有力量买房吗?

购不起,不少人便在自家院落,农村盖房,欲用公积金,跑去银行申请,申请有什么用,如此,有钱不能用,有钱只能四处借款。

    社会对职工有着高度评价,说你们有公积金,买房不用愁, 实际呢?那是一场空欢喜,是做梦,每月的钱少了,而房子还是没有,购房的梦依旧。
   救穷,何时使公积金成为贫困者的帮手,公积金何时为穷人说话呢?

    公积金必须改革,必须有利于民众,有利于穷人,一个总方向,公积金应帮助缴纳者能够购房,购得起房,对贫困者而言,应降低首付,让他们买得动,政府帮助他们贷款,让他们贷得起。建立灵活用款机制,对缴纳者,他们平素建房,就医,子女上学,在他们急需用款时,通过申请,可在银行取款。提高公积金利率,现阶段,公积金利率为2.85%,这远远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提高利率,让缴纳者多收入。应分清缴纳期已购房和无力购房者,对购不起者在经济上应实行优惠政策,让他们多得多享受。

    改革总原则,公积金应有利于民众,有利于贫困者,应顺应职工诉求,应倾听职工呼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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