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买方向供货方提交购货意向书(LOI)和银行资信证明(BCL)。 2. 供货方确认后给买方提供正式报盘(FCO) ----FCO有法律效力的。所以正式的卖主不会立刻发出FCO,因为他要认真备货联系运输。如果你发出询盘后立刻就收到了对方的FCO,查查对方ICC的黑名单. 3. 买方在正式报盘(FCO)上签字和盖章确认后发给供货方。 ----买方可不能轻易签字,因为签字后双方就已经根据FCO的交易条件达成共识了,所以必须认真审核FCO,并发出Reply to FCO给对方确认盖章。日期一定要注明啊 4. 供货方给买方提供合同草案,买方根据合同条款进行修改并发回卖方确认 ----合同草案就是没有签字盖章的合同,里面规定了详细的违约条款、检验条款和不可抗力条款,双方可以推敲修改,基本条款不能再动了,包括数量、金额、支付条款、单价等。 5. 合同确认后,卖方根据修改后的合同草案制定合同正本(硬皮)并发给买方,买方在合同上签字和盖章确认后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发给供货方。 ----合同内容确认后每页都要双方盖章,最后页要有双方签字章和签字。 6. 供货方在合同上签字和盖章确认后发回买方,双方正式文本将通过航空信函互递确认。 ----呵呵,航空信函互递。有些卖主通过电子邮件发来经过处理的PDF文件就算硬皮了. 7. 合同签字后,买方开出受益人为供货方的未激活的信用证。信用证金额仅涵盖货物全款的大部分,剩余的由货到港口检验完成后,卖方再行付款。 ---关于这种未生效信用证,其实就是一种变相的软条款信用证,国外银行操作比较娴熟。晕!中国的商行在操作上还很不专业,往往当作生效信用证操作,在MT700中也没有很好地加入条款内容。强烈建议同行们到外资银行去开Non-operative LC。和国内银行打交道. 8. 供货方接到预开未生效信用证后通过银行开出信用证金额2%的PB履约保函和货物证明(POP)。 ---合同签署后,卖方必须提供货权证明(POP),买方可以自费访问货场根据货物证明(POP)验货,验货后几日内买方开出不生效信用证,供货商开出2%履约保证金激活买方不生效的信用证,然后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备货和支付。 9. 买方接到履约保函(PB)和货物证明(POP)后,买方信用证被激活,但是没有付款。 ----2%PB是国贸惯例,如果卖方连PB都开不出,诚想他们是否有能力履约呢?! POP可不仅仅包括货权证明、一定要找卖方要内陆运输合同、港口协议和船公司协议,要有大一点的律师行公证才行. 10. 供货方备货装船开始,装载之前商品进行检验并交纳检验费用,可由CCIC/SGS在装货港在买家代表的监督下检查。买方有权利委派代表出席整个装载过程。卖方将支付SGS/CCIC在装货港的检查费用。此时信用证虽然生效,但是没有付款。 ----还是用SGS吧,我们中国买方当然希望找CCIC,但是卖方往往会拒绝. 11. 在CFR价格条款下,货物装载到卖方付运费的货轮上之后,卖方拿到海运提单并及时通知买方办理货物运输保险。 ----这里没有什么可要多说的 12. 在货物离开装运港口后一个合理时间内,卖方向银行提供海运提单、形式发票、SGS/CCIC出具的检验证明、以及货物原产地证明。银行审单无误后,货款由开证银行划拨。 -----按执行操作合同的细节去处理就好了啦! 13. 货物在海洋运输期间,出现的意外风险事故由保险公司承担,如果货物损失,保险公司将按照110%信用证金额赔偿买方损失。 -----保险最好是我方来承保 14. 货物到港后,货物需要进行法检,并由CIQ出具卸货港口的货物品检验证书,并作为本次交易的最终付款依据,用剩余的货款进行调整支付。 ----货到港口检验也不是简单的事,最好的结果肯定会出现溢短装,所以尾款调整也不一定够的。多加注意!!!!! 进口时初次打交道的客商建议使用的信用证 (1)RDLC //// (2)CONFIRMED DLC //// (3)NON-OPERATIVE DL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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