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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银行不与客户签约不得收取短信提醒服务费

 昵称97556 2014-05-24

山西银行不与客户签约不得收取短信提醒服务费

A-A+2014年5月24日10:27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评论

  山西晚报5月23日讯 (记者 苏景岳)8月1日起,山西省将按照全国统一安排减免银行部分个人业务收费。其中包括,商业银行应根据客户申请,为其提供一个免收账户管理费 (含小额账户管理费)和年费的账户(不含信用卡、贵宾账户)。

  山西省规定商业银行为银行客户提供的基础金融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管理。省物价局要求,商业银行免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本行签约开立的个人基本养老金(含退休金)账户,每月前两笔且每笔不超过2500元(含2500元)的本行异地(含本行柜台和ATM)取现手续费。对于银行客户账户中(不含信用卡)没有享受免收账户管理费 (含小额账户管理费)和年费的,商业银行应根据客户申请,为其提供一个免收账户管理费 (含小额账户管理费)和年费的账户(不含信用卡、贵宾账户)。

  商业银行为客户提供账户变动短信提醒服务并收费的,应事先通过网点或电子渠道等与客户签约;未与客户签约的,不得收费。以上规定适用于商业银行开展的境内人民币业务。规定自2014年8月1日起执行。

                          (原标题:不与客户签约不得收取短信提醒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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