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每年7月份都会调整一次社保缴纳基数,养老基数是每年都在增长。缴纳基数都是以上年的岗平工资作为缴纳基数核准。 2013年7月开始单位参加养老保险缴费以2012年武汉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做为缴费基数,保底基数月岗平工资的50%,即4078.5*50%=2039.3元(不再以60%保底),工伤、生育、失业及医疗保险仍为保底基数1921.4元。 从2013年7月1日起,2013年度市本级统筹范围内参保职工个人缴费标准按如下调整,详见下表: 此表是2013年7月-2014年6月缴纳标准 项目 缴费比例 单位部分 个人部分 合计金额 养老保险,企业缴费比例为20%,个人缴费比例为8%,2039.3*20%=407.86,2039.3*8%=163.14,合计571.00 医疗保险,企业缴费比例为8%,个人缴费比例为2%+7元/月重大疾病险,1921.4*8%=153.71,1921.4*2%+7=45.43,合计199.14 失业保险,企业缴费比例为2%,个人缴费比例为1%,1921.4*2%=38.43,1921.4*1%=19.21,合计57.64 工伤保险,企业缴费比例为0.5%,个人不用缴纳,1921.4*0.5%=9.61,合计9.61 生育保险,企业缴费比例为0.7%,个人不用缴纳,1921.4*0.7%=13.45,合计13.45 合计,企业缴费比例为31.2%,个人缴费比例为11%+7 ,单位合计623.06 ,个人合计227.78,总合计850.84 备注:1.以上标准按最低缴费基数计算,即按武汉市2012年月社会平均工资50%为缴纳基数,具体金额为养老4078.5*50%=2039.3元,其他四险仍沿用2010年社平工资60%为缴纳基数,即3202.3*60%=1921.4元。 2.国家政策规定社保缴费基数是以员工的实际工资为基数,缴纳范围上限为社平工资的3倍,底限为社平工资的50% 3.以上缴费项目不包含个人住房公积金,如果需要缴纳,按单位实际需求办理 4.医疗保险个人部分中7元为大额医疗费 5.工伤保险按照单位及工种不同缴费比例从0.5%到2%不等 6.生育保险不分年龄性别,与养老帐户捆绑缴纳,从2011年07月开始执行 7.社保实际缴纳标准依据政府最新政策调整 以上是武汉市区的社保基数和比例,郊区和市区没有联网,郊区的社保缴纳基数相比市区的要低些,在未来的时间里应该会做到市区郊区联网甚至全国联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