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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滋事害他人依法拘留没商量

 昵称17674234 2014-05-26

201452323时许,亳州市公安局涡北派出所接到110指令:“爱尚KTV”有人闹事,接到报警后涡北派出所值班民警带队迅速赶往现场处理。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有几个年轻人正在争吵而且其中一名年轻人语无论次,满身酒气,正在辱骂。民警迅速将这几名男子控制住,并依法传唤至派出所。

经调查得知,这几名男子分别是翟某某(男,21岁,现住汤陵办事处灵津渡社区)、苏某某(男,21岁,现住汤陵办事处汤陵南路)、魏某某(男,19岁,现住大杨镇后师店行政村)、张某(男,21岁,现住汤陵办事处古泉路)等人在新华北路爱尚歌厅风尚05房间消费时,翟某某酒后无故到乐尚09号别人的包间,后翟某某、苏某某、张某、魏某某等人随意殴打丁某某等人。

目前翟某某、苏某某、魏某某、张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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