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出租人向贷款方取得长期贷款,贷款金额通常超过租赁物价格的50%,以租赁资产为抵押或以租金支付的转让为担保或两者兼而有之。
5、出租人运用贷款和自己的资金向卖主购买所需设备,同时,供货方交货,用户验收。
6、通知承租企业租赁合同正式起租,承租企业按起租通知规定按期支付租金。
7、租赁期满,承租企业可对租赁设备作如下选择:以名义价购买、续租或将租赁设备退回租赁机构。
五、杠杆租赁项目融资案例分析——澳大利亚恰那铁矿项目融资
(1)项目背景
恰那铁矿是中国冶金进出口公司与澳大利亚哈默斯铁矿公司的合资项目,1988年初开始动工建设,1990 年初正式投产, 位于澳大利亚的西澳州著名铁矿产区。这是自20世纪70年代初期以来澳大利亚最重要的铁矿项目开发,采用了杠杆租赁项目融资模式。
(2)结构安排
(3)恰那铁矿项目的特殊之处 :恰那铁矿采取的是一种非公司型合资结构。中国冶金进出口公司,通过在澳大利亚的全资子公司在项目合伙结构中持有40%的权益,哈默斯铁矿公司持有60%的权益,项目融资由合资双方联合安排,但是融资的债务责任由合资双方分别承担。铁矿项目属于资源性项目,前期投资高,项目折旧、摊销和税务抵免额都很高; 项目前10年需要相当大的追加投入,用于采矿设备方面,进一步限制了项目前期的债务偿还能力。利用这些特点,安排杠杆租赁融资模式,在项目前期,通过税务亏损来实现债务偿还,不需要使用项目的现金流量。
a、项目合资结构与特殊合伙制结构之间作了2个安排。一是将合资结构所持有的恰那地区采矿许可转租给特殊合伙制结构,使其可以从事生产;二是根据一个矿石购买协议,以特殊合伙制的实际生产成本加上协议税后收益为基础的价格,将项目生产的矿石全部收购。
b、使用欧洲债券市场。根据澳大利亚税法,所有的境外投资都需支付10%的利息预提税给政府,这是一个很沉重的负担。但税法也规定,如果境外融资是通过类似欧洲债券市场、美国商业票据市场等融资的公募资金,可获得利息预提税豁免。投资者合资组建了一个项目财务公司——恰那财务公司,由国际银团提供担保, 并通过澳大利亚西太平洋银行在欧洲债券市场上发行三月期的欧洲期票。发行欧洲期票与通过银团贷款获得资金的成本相同, 但却能节省利息预提税成本。项目投资者需要为此向银行支付一定的费用,但是这笔费用远小于其成本节约。
(4)案例分析总结:
a、由于这种模式具有大量吸收税务亏损的能力,充分利用了项目的税务好处作为股本参加者的投资收益,所以降低了投资者的融资成本和投资成本,增加了债务偿还的灵活性。另外,通过这种模式,可以为项目实现带来百分之百融资、税前偿还租金等多种好处。
b、杠杆租赁项目融资在发展中国家具有极强的应用范围。许多发展中国家都在大规模投资兴建基础设施项目,以促进经济发展,如果能通过这种融资模式,将有限追索项目贷款、税务股本资金以及公众股本资金相结合,则可以增强项目的经济强度,降低项目的资金成本。
c、杠杆租赁项目融资对于项目生命周期长、前期资本投入量、前期税务亏损额高的非生产型项目开发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但是这种模式复杂,确定之后再变更的成本较高,需要在做安排时慎重而周全地考虑,掌握项目所在地的法律和具体税务规定。在融资结构设计好进入运行阶段之前,最好向税务机关申报,获得批准,这样可以降低项目发起人的融资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