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尹 名挚,又名阿衡,商汤之贤相。他具备运筹策划的才能,在灭夏过程中起到重要的作用。他是商朝初年的元老,自汤至太甲时一直是商王的辅佐大臣,在政治生活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史记.殷本纪》载:「帝太甲既立三年,不明,暴虐,不遵汤法,乱德,于是伊尹放之于桐宫」。这就是著名的伊尹放太甲的故事。甲骨文中有祀伊尹的卜辞,可知他在商代的地位是很高的。 九世之乱 商朝中期王室动乱。自仲丁后,王朝中衰,连续发生王位纷争,又屡次迁都,诸侯离叛。这一动乱历经仲丁、外壬、河亶甲、祖乙、祖辛、沃甲、祖丁、南庚、阳甲九王,故名。 盘庚迁都 般商朝中期以来,王室内部连续发生王位纷争,前后经历了五代九王,史称“九世之乱”。在此期间商朝多次迁都。盘庚继位以后,政局混乱,阶级矛盾尖锐,他为了挽救政治危机,决定再次迁都于殷。但贵族平民都反对迁都,盘庚一面劝说贵族,一面恫吓人民,强行把都城迁到殷地。迁殷后,“行汤之政”,政局才稳定下来,社会经济和文化也随之迅速发展,从此,直到商亡的二百七十三年间再未迁都。 武丁 盘庚之弟小乙之子,即盘庚之侄。年少时,其父小乙让他到民间生活,比较了解民间的疾苦。他继位后,得到甘盘和傅说两位贤臣的辅佐。甘盘早逝。武丁得傅说后,据《史记.殷本史》载:「举以为相,殷国大治」。又记载:「武丁修政行德,天下咸欢,殷道复兴」。武丁在位五十九年,兢兢业业,励精图治。他还不断向外扩充领土,四出征伐,如伐羌方、土方、方和人方等等外方邦,使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他文治武功均盛,出现了商代历史上最繁盛的局面。武丁死后,被称为高宗。 傅说 武丁贤相。他原为刑徒,被武丁发现后,加以重用。《史记.殷本纪》记载:「帝武丁即位,思复兴殷,而未得其佐」。后来「武丁夜梦得圣人,名曰说。以梦所见视群臣百吏,皆非也。于是乃使百工营求之野,得说于傅险中。是时说为胥靡,筑于傅险。见于武丁,武丁曰是也。得而与之语,果圣人,举以为相,殷国大治。故遂以傅险姓之,号曰傅说」。傅说居相位,全力辅佐武丁,使商王朝的国力大为增强,出现了稳定发展的繁荣局面。 殷墟 商代晚期都邑遗址。位于今河南安阳西北小屯村一带。地跨洹河两岸,在三十平方公里的范围内普遍发现商代遗存。经过七十年考古发掘,已经搞清小屯东北地是殷商时期的宫殿与宗庙区,其西南两边挖有巨大的壕沟,南北长1100米,东西长650米。壕沟与东、北两面的洹水组成防御性设施。小屯村西北的武官村北,是王陵区和祭祀场。王陵区占地面积超过11万平方米。在王陵区和祭祀场,已发掘大墓13座,祭祀坑及小墓1400余座。在小屯村南一公里的苗圃北地和小屯西北2.5公里的孝民屯西地,各发现铸铜遗址一处。北辛庄和大司空村发现有制骨作坊遗址。在殷墟西区、后岗和大司空村发现了墓葬区。散布在上述地点周围的地域,有平民居址。依考古分期而进行的碳14测年,证实这些遗存经历了二百余年时间。小屯村发现的甲骨卜辞也证明这里是殷商时期的遗存。东起后岗,西至北辛庄,南至铁路苗圃,北至三家庄,总面积约24平方公里,即古本《竹书纪年》所云“自盘庚迁殷至纣之灭,二百七十三年更不徙都”的殷。北宋以来时有商文物出土,清末又出土甲骨文。自1928—1937年,中央研究院曾进行十五次大规模发掘,建国后历年又进行钻探、发掘。其布局是:宫殿和宗庙区在小屯村东北洹河以南的中心地区,发现建筑基址五十多座,建在凹形、方形、长方形的夯土台基上,并发现圆形铜柱基,其下有天然大卵石。还发现建筑物奠基、置础、安门、落成典礼时杀害的人骨。这里还出土大量遗物和十万余片甲骨。也还发现一些中、小墓葬,妇好墓亦在此处。宫殿区以西,发现宽7—12米,深5—10米的大灰沟,当是人工挖成的防卫设施。洹河北岸至侯家庄西北冈、前小营村之间是殷王陵区和祭祀场,发现大墓十三座和上千小墓。出土大批铜器、玉器、骨器、陶器和用于祭祀和殉葬的人、狗、马、象、鹰等骨骸。殷墟中心区以外,大司空村、高楼庄、四盘磨等地发现小型房基、墓葬,当为平民居住区。殷墟西区发现近千座小墓,可分八区,当为族葬墓地。从大司空村和殷墟西区墓葬群及其出土文物看,平民已在分化。小屯村东南1公里处的苗圃北地为铸铜遗址,面积约一万平方米,发现房子和大量炼铜坩埚、陶范等。小屯西的北辛庄是制骨遗址,发现有房基、骨料、半成品和制骨工具,制品以笄和锥为多。此外,后岗发现几座族葬墓和杀殉坑,共埋人54具。殷墟发掘为商代考古奠定了基础,也为商代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研究提供了丰富资料。 甲骨文 商周时契刻于龟甲和兽骨上的文字。目前发现商代甲骨文以河南安阳殷墟最多,属于商代后期遗物,其中绝大多数书占卜记录,称甲骨卜辞。因出于殷墟,又称殷墟文字、殷墟书契、殷墟甲骨文等。郑州商城也有发现,年代比殷墟甲骨文还要早,但数量很少,都是在肋骨、肱骨上刻字,尚未见到在卜甲或卜骨上刻辞。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开始发现,次年得到学者鉴定,迄今出土约有十万片。二十九年,刘鹗编辑出版第一部著录《铁云藏龟》,其后研究日益发展,形成一门学科即甲骨学。甲骨文内容涉及天文、历法、气象、动植物、农事、方国、地名、征伐、祭祀、人物活动、商王世系和占凶梦幻等。目前已发现单字有五千余个,考释过的约两千个,文字结构已由独体趋向合体,晚期形声字增多。是中国早已有系统的古文字。西周时期的甲骨文,在山西洪赵坊堆、陕西长安丰镐、岐山凤雏、扶风齐家和强家、河北邢台南小汪、北京昌平白浮、房山琉璃河和镇江营九个地点都有发现,上述九个地点共发现312片,1033个字。其中以凤雏出土最多,计292片,915个字。 金文 是铸刻在青铜器的钟或鼎上的一种文字。金文起于商代,盛行于周代,是由甲骨文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文字。因铸刻于钟鼎之上,有时也称为钟鼎文。据统计,金文约有三千零五字,其中可知有一千八百零四字,较甲骨文略多。中国古代青铜器上的铭文。据现有知识,青铜器上有铭文始于商代的二里冈期,殷墟期数量增多,至西周而大盛。一般说金文多限于先秦,也有把秦汉包括在内的。魏晋以后的青铜器物,有的仍有文字,但不在金文范畴之内。对金文的研究已有悠久历史。西汉张敞曾考释美阳所出周代尸臣鼎,其释文今天看来大体正确。宋代金文之学盛兴,出现了著录和研究青铜器的专著,最早的有《皇■三馆古器图》、刘敞《先秦古器记》、李公麟《考古图》等。现传最早的是吕大临《考古图》,体例已相当完善,图象、铭文、释文等项都已具备。专著录铭文的,如薛尚功《历代钟鼎彝器款识法帖》,内容颇为丰富。宋元时期还有人编集金文文字,汇为字书,现存有吕大临《考古图释文》、杨■《增广钟鼎篆韵》元明时期,由于理学居统治地位,金石之学被讥为玩物丧志,金文研究一时衰微。清代汉学风行,崇尚考据,金文研究随之复兴,著录和考释铭文的书籍数量远过前代,名家辈出。阮元《积古斋钟鼎彝器款识》、吴式芬《捃古录金文》、方浚益《缀遗斋彝器款识》、吴大■《■斋集古录》、孙诒让《古籀拾遗》、《古籀余论》等等,均有较大成绩。吴大■的《说文古籀补》,是一部比较好的金文字典。清末以来,研究金文的学者更多。罗振玉、王国维注意铭文与器物本身相结合的研究。罗氏1937年印行的《三代吉金文存》,迄今仍是一种最重要的金文汇集。郭沫若用科学方法整理研究金文,所著《金文丛考》、《两周金文辞大系》等书,为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下利用金文探讨古代社会开拓了道路。其他海内外学者著作不能缕举,如杨树达《积微居金文说》,容庚《商周彝器通考》、《金文编》,于省吾《双剑■吉金文选》,柯昌济《金文分域编》,唐兰《西周青铜器铭文分代史征》,陈梦家《西周铜器断代》,日本白川静《金文通释》等等,各有贡献。近年编著的工具书,如周法高《金文诂林》,孙稚雏《金文著录简目》、《青铜器论文索引》,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新出金文分域简目》等,皆便于学者。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殷周金文集成》,汇集了已发现的金文材料,正在陆续出版。金文之所以引起学术界广泛注意,是由于其内容丰富重要,能补充文献之不足。金文的整个发展过程长达一千几百年,无论是字体、文例还是内容特点都有很大变化,所以研究金文必须从分期入手。商代二里冈期的青铜器,发现有铭文的只有少数几件,文字均系铸成,个别为凸起的阳文,一般为阴文。字数限于两三字,有的是器主的族氏或名字,有的是所祭祀先人称号,还有的似与器的用途有关。这几件有铭文青铜器都不是发掘品,其铭文真伪还值得商榷。商代晚期即殷墟期的金文,数量比二里冈期明显增加,而且时代越晚,字数越多。但总的说来,铭文大多仍很简短,内容和二里冈期相似,或为器主族氏、名字,或为所祭祀先人的称号,复杂一点的则兼记上述两者。这种铭文中表示族氏的字,学者常称为“族徽”,其特点是写得象形,如人形有首和手足,动物形有特征性部分。过去有学者以为是最原始的文字,甚至说是“文字画”。经过甲骨文等材料对比,证明它们其实是文字,不过为了突出而加以美术化而已。族氏有时可与当时地名和出土地点相联系,对研究社会结构也颇重要。商代金文最长的不超过五十字。北京故宫博物院收藏的四祀■其卣,有三处铭文,盖内和器内底均有“亚■,父丁”四字,“亚■”为族氏,“父丁”为所祀先人;此外在卣外底圈足内又有铭八行四十二字,记商王祭祀帝乙及器主受赏事迹。这件卣作于帝辛(纣)四年。商末金文特长的还有 ■卣,盖器铭共四十七字(一说四十八字),记某子(商大臣或诸侯)受命望伺人方,器主有功膺赏之事。这一时期金文字体多与甲骨文相近,用词也多类似,如以周祭记作器时间等。成组青铜器有时有同样铭文,如小屯五号墓出土大量器物上有“妇好”二字,可供综合研究。西周早期金文是商代金文的继续和发展。商代流行的那种记族氏等的简短铭文仍然存在,同时出现了许多长篇铭文,记载重大史事。如周康王时的小盂鼎,字数已多达四百字左右。这样的重要金文,前人多说其价值足抵《尚书》一篇。这一时期的历史大事多见于金文。如周武王伐纣见于利簋,所载日期干支与文献密合。周公东征见于方鼎,记伐丰伯薄姑凯旋的情形。分封诸侯的例子有簋的封康侯于卫和宜侯■簋的迁虞(吴)侯于宜。康王时小盂鼎所载伐鬼方,尤为重要。昭王的南征,穆王的游行和用兵,也都有金文详细记述。西周早期金文字体多雄肆,中期则转趋规整,格式也逐渐固定化。多见于中晚期的册命金文,叙述周王对臣下命赐之礼,与当时职官制度极有关系,从所赐舆服还可考见其时等级的区分。这时又有一些金文涉及法律、经济等方面,如■鼎记载与器主■有关的两次诉讼,均与奴隶制有关;几件裘卫器物的铭文,分别叙述了裘卫与矩伯间的三次交易,或以土地交换土地,或以土地交换毛裘皮革,说明土地已可转让,且有以货币计算的价格,是非常珍贵的史料。与土地转让有关的,还有师永盂等器铭。西周晚期金文,长篇更多,其中毛公鼎达四百九十七字,是迄今发现的最长金文。这时金文多反映战争及社会动乱,如虢季子白盘、多友鼎等记伐■狁,兮甲盘、驹父■等记征淮夷,都是历史上的重大事件。随着周王朝的衰落,有些金文也趋于苟简,例如梁其诸器,就出现一些脱漏错讹,这在早中期金文中是罕见的。西周金文多数为周王朝官吏所作,诸侯国的金文相对来说较少。到周室东迁后的春秋时期,王朝衰微,金文陡然减少,而诸侯国的金文却大量出现。这个时期,不但一些强大的诸侯国,就连若干小诸侯国也有金文,其地方性显著加强。晋、郑、齐、鲁、楚等国金文,在春秋金文中最为重要。如晋国的晋美鼎,记晋文侯辅立周平王的功绩;齐国的庚壶,记齐灵公伐莱等战役;楚国的令尹子庚鼎,也可与《左传》相印证。秦国金文,如宝鸡出土的秦公钟、■,天水出土的秦公簋和宋代著录的秦公■,其字体与东方列国不同,已开后世秦篆之先。春秋中期,开始出现个别刻成的铭文,在铭文中错金也有发现。中期后半起,北方晋国逐渐流行一种笔画头尖腹肥的字体,可能即汉晋人所谓“科斗文”;而南方各国则流行以鸟形作为装饰的美术字体,即所谓“鸟书”。这两种特殊字体都流传到战国早期,有的在汉代还有孑遗。南方各国金文多刻意求工,用韵精整。战国早期金文基本继承春秋时的统绪。由于诸侯分立已久,文字的地方性更为突出,形成《说文》序所说“文字异形”的局面。大体上说,西土的秦和东土六国分为两系,而东土又可分为三晋、两周、燕、齐、楚等亚系。各系不仅文字结构诡变不同,金文的用词和格式也有许多差异。战国中晚期,金文以刻成的为主,内容转为“物勒工名”的形式,即记载器物的制造者、使用者、置用地点、容积重量等,有的还用干支、数字作为编号。此类金文有助于研究当时职官、地理、度量衡制等,也有很大价值。与此同时,还有少数传统形式的铭文存在,并且有长篇的。例如战国中朝末的中山王方壶铭四百四十八字,中山王鼎铭四百六十九字,内容记中山乘燕国内乱、齐国进军占领燕都之机,举兵伐燕,取得大片土地。这是文献所缺书的重大史实。秦代金文一般均为“物勒工名”之类。具有特色的是有秦始皇统一度量衡诏书的诏版、诏量、诏权,有的还加有秦二世胡亥诏书,称为两诏。汉代金文沿袭秦代传统,而格式更为规整统一。已经发现的汉代金文数量很多,三十年代容庚有《秦汉金文录》及与之配合的字编《金文续编》,其中汉代金文均占主要部分。此后新出的又不止数倍。考古发掘还发现有成批成组的有铭青铜器,对研究汉代各种制度殊有意义。特别是金文中的职官如与汉印结合研究,将会起较重要的作用。汉代仍有少数特殊铭文,如满城陵山出土的错金银鸟虫书壶,两件均有延寿却病等语铭文,与常见金文不同。新莽时期的青铜器,制作格外规整,由于仿古,也有诏版等等,需要专门研究。 人殉 人殉是为奉侍已死的社会或家族中某些特权者而死的人,其中有陪臣、妻妾、侍卫和亲信,也有用作仆役的奴隶。它是古代社会中一度盛行的习俗。在河南、河北、山东、江苏、湖北等地都发现了商代人殉的遗迹。商王、贵族及奴隶主的墓葬中一般都有殉葬人。侯家庄1001号墓是个有四条墓道的商王墓,墓内殉人超过164个,分置于墓底、椁室附近及墓道内。该墓墓室外的陪葬坑有31个,其中22个埋有人。每坑埋1-7人不等,共埋有68人。最大的陪葬坑中棺椁具备,还有青铜礼器,在二层台上有2个殉葬人,即殉葬人的坑中还有殉人。 人牲 人牲是祭祀时把人像牛羊狗猪等牲畜那样供奉给天地、祖先、山川、神灵的牺牲的简称。这是古代社会中一度盛行的社会习俗,早在史前时期即已出现。在河南、山东、河北、江苏、湖北等地的商代遗址中都已发现了人牲的遗迹,尤以商代后期的都城所在地殷墟最为常见。商王和贵族奴隶主在祭祀祖先、祈祷神灵、建筑宫室和求年问雨时,都要使用人牲。甲骨卜辞中也常见有杀人祭祀的记载,最多的一次杀了三百人用于祭祀。据卜辞统计,商王用于祭祀的人牲,总数超过1.4万人。尤以武丁一代用人牲最多,有9千多人。在殷墟王陵区发现的祭祀场,仅1976年一次发掘出191个祭祀坑,共用人牲一千余。估计在这一地点先后用祭的人牲有数千人之多。 占卜 用龟甲或兽骨(主要是牛、羊的肩胛骨)加工成卜具,然后进行占问凶吉的方法。考古资料说明,占卜的习俗在中国有悠久的历史。河南舞阳贾湖遗址的墓葬随葬品中就有龟壳。龟壳内装有许多小石子,龟甲上还有契刻的符号,有人认为是原始文字。因而,有人提出这些龟甲与龟灵占卜有关。若此说成立,则占卜的出现可上溯到七、八千年前。在稍后的新石器时代遗址中发现有不少占卜过的兽骨,主要是有灼痕的牛、羊、鹿的肩胛骨。地域涉及陕、豫、皖、鲁、冀、辽、晋、蒙等省。二里头文化时期的占卜,仍然是在兽骨上烧灼,卜问凶吉,故出土的卜骨上只有灼痕,未见钻凿。到了商代前期,则出现了钻、灼并用的方法,一般是先钻孔,后在孔中灼。到了商代后期,占卜习俗进入一个新阶段。殷墟出土的甲骨,在卜问前都整治得很好,凿、钻、灼兼施。占卜后将卜问内容、结果契刻在甲骨的正面,这就是卜辞。这种习俗,到西周时期仍在继续。 自然崇拜 是对自然神的崇拜。它包括天体、自然力和自然物三个方面。如日月星辰、山川石木、鸟兽鱼虫、风雨雷电等等。这是原始社会中,人们将自然现象的变化,尤其是那些直接影响人类生存的变化,看成了人性的、有主意的实体,从而激起人们对它们的崇拜。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大自然一方面给予人类生存提供了物质资料与条件,另一方面又常常给人类带来巨大的灾难。因此,在人们既不认识,更不能改造自然力的时候,就把它们拟人化,认为它们具有灵性,把它们当作有生命力的神灵加以顶礼膜拜。他们甚至赋予自然力以形体,出现了雨师、风伯、雷公、云君等自然神。他们面对庞大而复杂的世界,对于一切不可理解的自然现象,都把它们作为自己崇拜的对象。其中对自然力的崇拜,直接表现为对自然物体本身的崇拜。在原始人看来,神灵是无处不在的。这在中国古代的祭祀制度上也有反映。如《礼记.祭法》云:「燔柴于泰坛,祭天也。瘗埋于泰折,祭地也。埋少牢于泰昭,祭时也。相近于坎坛,祭寒暑也。王宫,祭日也。夜明,祭月也。幽宗,祭星也。雩宗,祭水旱也。四坎坛,祭四方也。山林、川谷、丘陵,能出云,为风雨,见怪物,皆曰神。有天下者祭百神」。 牧野之战 周灭商之战役。周文王死后,武王做灭商准备,曾率师东观兵于孟津,诸侯不约而至孟津相会助周王八百。武王以实际尚未成熟,率师还周。过二年,纣王残暴更甚,正当商纣王派大军远征东夷之时,周武王率戎车三百乘、虎贲三千人,甲士四万五千人,联合庸、蜀、羌、茅、微、卢、彭、濮等国,经孟津渡过黄河直抵商郊牧野。商纣王对来自西方的进攻并无准备。他仓促调遣军队,甲子日晨,在牧野应战,商军倒戈。据《史记.周本纪》记载:「帝纣闻武王来,亦发兵七十万人拒武王。武王使师尚父与百夫致师,以大卒驰帝纣师。纣师虽众,皆无战之心,心欲武王亟入。纣师皆倒兵以战,以开武王。武王驰之,纣兵皆崩畔纣。纣走,反入登于鹿台之上,蒙衣其珠玉,自燔于火而死」。从上述记载可以看出,商纣王的军队人数虽多,但兵无斗志,前徒倒戈。牧野一战,商朝全军覆没,致使纣王自焚,商王朝灭亡。 利簋 利簋guǐ,又名武王征商簋,为周武王时的「有司」利所作。1976年出土于陕西临潼县,现藏于临潼县博物馆。此簋是现在所知最早的一件西周铜器。其为深腹,圈足下附有方座,双兽头耳垂珥,以云雷纹为地,饰以兽面纹、夔纹、蝉纹。腹内有铭文4行,共32字,大意为:武王伐商,甲子日凌晨岁星正当其位,宜于征伐;战胜商朝八天后的辛未日,武王在地的军队驻地赏「有司」利以铜,利用铜来铸造宝器。利簋记载的史实证实了《尚书·牧誓》、《逸周书·世俘》等文献的记载。 三监 周武王灭商之后,以商旧都封纣王子武庚,并以殷都以东为卫,由武王弟管叔监之,殷都以西为庸,由武王弟蔡叔监之,殷都以北为邶,由武王弟霍叔监之,管叔、蔡叔、霍叔总称三监。一说武王以邶封武庚,以庸封管叔,以卫封蔡叔,以监殷民,称为三监。 周公东征 武王在克商后二年/四年(?)病逝。当时「天下闻武王崩而叛」,周公为了应付危难,一方面立武王的幼子诵为周成王;另一方面,自己又亲自摄政,结果引起了内部的争权斗争。管叔、蔡叔也乘机散布流言,引起了成王对周公的怀疑。最后成王开启金滕之箱,看见策文,周公才获得信任。于是管、蔡勾结武庚起兵反周。是时武庚利用战机,联络庸、奄、薄姑、徐戎、淮夷、熊(祝融)、盈(赢)诸族共图复国,声势远比新起而内部分裂的周强大。周公和召公「内弭父兄,外抚诸侯」,经过三年东征,平定了三监叛乱。《逸周书·作雒》篇说,武庚北奔,管叔自杀,蔡叔被囚;周公征服熊、盈之族十七国,俘淮夷之族九邑。《孟子·滕文公》篇则说,其灭国五十。地居河汾之东的唐也起事策应武庚的叛乱,后为周公诛灭。这次战事是继武王灭殷之后,周公为彻底征服殷族及其同盟作出的最大功绩,周王朝的统治由此奠定下来。 分封诸侯 周武王灭商和周公东征后,面对殷朝留下的土地、财产、人口、官吏、军队及其故属国,周采取了封建诸侯的政策,以达到屏藩周室的政治目的。周初的分封对象有同姓宗室子弟,又有异姓功臣宿将,还褒封神农、尧、舜、禹及商汤的后代。史传周初分封,「兼制天下,立七十一国,姬姓独居五十三人。」(《荀子·儒效》)每一个封君受封的不仅有土地,而且还有人口,即所谓「授民授疆土」。封君要对周王室尽纳贡、守边等义务。 成康之治 中国西周时成王、康王相继在位的40余年间所形成的安定强盛的政治局面。自武王灭商、周公东征后,为慑服商顽民而建的东都成周城落成后,辅政大臣周公还政于成王,周朝进入巩固的时期。成王及其子康王继承文王和武王的功业,务从节俭,克制多欲,以缓和阶级矛盾。又令周公制礼作乐,即王朝各种典章制度的创立和推行,大规模进行自武王时开始的分封制。西周分封,是以宗法血缘关系为纽带,建立起周天子统辖下的地方行政系统,从而在一定时期内起到了加强周王朝统治的作用。分封制还为维护天子、诸侯、卿、大夫、士这一等级序列的礼制的产生,提供了重要前提。成康时代的诸侯,均由中央直接控制。康王之世,周还曾命诸侯征讨淮夷、东夷,加强对异邦的控制。成王、康王两世四十余年,政局稳定,社会安宁,相传“刑错四十余年而不用”,为西周最繁荣昌盛之时期,后世史家称“成康之治”。 成周八师 西六师、殷八师西周在宗周镐京有六师,主要戍守西土,兵员来自周人,故称「西六师」。后来周公在平叛过程中,认为有必要扩建国家直属武装力量,于是,对三监的武装力量进行收编,又建立了一支八师的军事编制,兵员由周人、殷人组成,八师的戍守区在殷地,故称「殷八师」。后又因其长期驻守成周,故又称「成周八师」。 周公制礼 作乐相传周公营建洛邑后,依据周原有制度,参酌夏殷礼乐,建立各项典章制度。周礼是等级社会的政治准则、道德规范和各项制度的总称。其内容是五礼,即吉礼、凶礼、宾礼、军礼、嘉礼。行礼仪要用乐配,不同的礼仪演奏不同的乐章。礼用以辨异,分别贵贱;乐用以求同,缓和上下。包括种种规则、典礼仪式和表示身分的舆服旌旗、宫室器用的规定等等。所谓周礼,是区分贵贱尊卑的等级教条。 五礼 吉礼、凶礼、宾礼、军礼、嘉礼,统称五礼。吉礼是对先祖与各种神只进行祈求福祥的礼节。凶礼是指哀邦国之忧的丧葬礼节,还包括对天灾人祸的哀吊。宾礼是诸侯对王的朝见、诸侯间的聘问和会盟等之礼节。军礼是战争、田猎、筑城等动员大量人力的活动的礼节,即大师之礼、大田之礼等。嘉礼是为了亲善万民的礼节,包括婚礼、冠礼、飨燕礼、庆贺礼、宾谢礼等。所有礼制,是法律的补充,强调贵贱等级的区分和贵族社会的正常运作。 五刑 根据《尚书·吕刑》所记,周代的刑罚有五种,即墨(脸上刺字涂青,罚为奴隶的标记);劓(割鼻子);(断足,即刖刑);宫(男子割势,即阉割生殖器和女子幽闭);大辟(斩首)。这五种刑罚的律条,墨刑和劓刑各一千条,刖刑五百条,宫刑二百条,大辟二百条,共有三千条。其法网严密,远远超过了前代。 西周分封制 西周的地方行政制度。西周的分封制又称为“封建”、“分土封侯”制,即封邦建国。周灭商后,为了有效的统治被其征服的广大地区,大规模的分封诸侯,派遣王室子弟或其他贵族到各地去建设诸侯国,代表周天子行使对地方的统治权,以拱卫王室。相传公侯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周初分封的诸侯有三类:一是王室子弟。这类诸侯国不仅数量多,所在位置也多为要冲之地,与王室关系密切,是西周诸侯国的主体部分。二是异姓诸侯。这些人虽不是王室子弟,但世代与周人有同盟关系,于是分封他们去建立诸侯国,以诸侯的身份继续为周王室效力,齐国和宋国就属于这种类型。三是古代帝王的后代。这类封国一般比较小,有的只是象征性的,在西周政治中作用不大。西周的封国,有的是原来就建立的,周重新明确了跟它们的关系,有的是经过一番开辟草莱的活动,建筑了城郭宗庙才开始建立起来的。诸侯对天子有隶属关系,有镇守疆土、捍卫王室、交纳赋税、朝觐述职的义务。诸侯在封国内是君主,初封时就是半独立状态,在封国内亦实行分封。国内土地的一部分归诸侯直辖,一部分土地作为采邑分封给他的卿大夫,卿大夫又以同样的情况分土地给士,士直接统治、剥削庶民。分封制也是与宗法制相结合的,就是嫡长子世袭制。从西向东,重要的封国在黄河北岸的是晋、卫、燕,在黄河南岸的许、蔡、陈、宋、曹、鲁、齐。东南最远的吴和建立较晚的秦和郑,后来也发展成为重要的国。王室分封宗亲功臣的既定制度,辅以明确天子权力和诸侯义务的周礼约束,决定了王室和诸侯之间的内在关系,使中央王国对地方诸侯的纵向联系加强。同时,西周的诸侯国之间多有同宗共祖的宗亲关系或互通婚姻的姻亲关系,横向关系也较以前密切。从强化中央控制能力和促进地方之间联系两方面看,西周分封制在历史上具有积极意义。 宗法制 宗法制是古代贵族凭借血缘对族人进行统辖管理的制度,也成为统治者维护社会和政治秩序的一种重要手段。它的核心是嫡长子继承制。宗法制在商朝后期已经存在,到周朝变得更为典型和系统。狭义而言只施行与大夫、士阶层,其家族始祖一般为国君嫡长子之弟即别子,别子分出自立家族,成为该家族嫡长子继承系统的始祖,其嫡长子后裔则称为“大宗”,世袭下去,故百世不迁。始祖(别子)之庶子的子孙只继承其父,称为“小宗”,超过五世就不再有丧服的 ,故五世则迁。广义而言,天子对诸侯为大宗。以此定权位,分亲疏。宗法关系的基本内容,实质上就是大宗和小宗依据自己的特殊身份,对不同范围内,包括直系和旁系亲属族人的管辖统治。宗法制与分封制相结合,亲缘关系与政治关系相结合,有效地起到了维系社会、政治秩序的作用,这就是周朝有别于后世的一个重要特征。春秋时期,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复杂化,严格意义上的宗法制度难以维持,至战国最终瓦解。尽管宗法制已经崩溃,但宗法观念仍影响后世。 西大宗小宗 西周宗法制以血缘关系为纽带,保持严格的等级关系,它的核心是嫡长子继承制。大宗小宗是为了处理嫡长子和他的庶弟之间的关系而立长子为嫡子,由嫡长子继承王位,因此,周天子既是天下的共主,又是天下的大宗,享有主祭的权利。被分封的庶子,对嫡子的大宗来说,是为小宗,但在其封国内又为大宗,其权位也由嫡长子继承。其他的庶子被分封为卿、大夫、士,士的长子为士,庶子为平民。 嫡长子继承制 嫡长子继承制是宗法制度最核心最基本的一项原则,即王位和财产必须由嫡长子继承,嫡长子是嫡妻(正妻)所生的长子,西周天子的王位由其嫡长子继承,而其他的庶子为别子,庶子分别被分封为诸侯、卿、大夫、士,到全国各重要的战略要地。由嫡长子继承的王位可以确保周王朝世世代代大宗的地位,庶子对嫡子的大宗来说,是小宗,而在自己的封地内又为大宗,其继承者也必须是嫡长子。西周的嫡长子继承制把西周社会的统治者既区别又联系地组合起来,形成严密的宗法制度,目的在于解决权位和财产的继承与分配,稳定社会的统治秩序。 卿事寮官署名,西周置。为王室处理国政的权力机关,在内任职者称卿事。《作册令尊铭》:“王命周公子明保尹三事四方,受卿事寮。” 太史寮西周王朝史官的官署名。与卿事寮同见于《番生簋》、《毛公鼎》。掌管册命、制禄、图籍、记录历史、祭祀、占卜、礼制、时令、天文、历法等,其长官为太史,亦称尹氏,位仅次与太师。 宣王中兴 宣王即位、国家的情况残破不堪,周边的民族一再侵袭,社会仍动荡不安。宣王在周公和召公的辅助下,首先整顿内政,安定社会秩序。进而对周边的民族展开斗争。关于此事,史称“宣王中兴”。宣王在位四十六年,在政治和军事上确是取得了一些成就。他在对严允、西戎、徐戎、荆楚进行的一系列战争中,取得不少胜利;但也有失败之时。宣王一再征兵徭,遭到大臣们的反对,农奴也大量的逃跑,有些农村成为鹿场,有些田园鞠为茂草。所谓“宣王中兴”,已掩盖不住西周的败落景象。 国野 周代王都城郭以内称“国中”,距城百里之内称“郊”,“郊”以外称“野”。一般说,“国”包括都城中及四郊之地,其居民称“国人”。“野”的居民称“野人”,或成“氓”、“野民”。各诸侯国与此类似。 国人暴动 厉王任用荣夷公为卿士,实行专利政策,又命令卫巫监谤,禁止国人谈论国事,违者杀戮。国人在高压政策下,「道路以目」。召公虎规谏厉王,但监谤更甚,国人忍无可忍,于公元前841 年,举行暴动,攻入王宫,厉王仓皇逃奔彘,公元前828 年,厉王死于彘。宗周无主,朝政由周定公、召穆公共同执掌,史称周召共和或共和行政。 共和行政 西周厉王专制暴虐,利令智昏,派卫巫监谤,禁止国人谈论国事,违者杀戮。国人忍无可忍,起而暴动,被国人驱逐,流亡于彘(今山西霍州东北),宗周无主,朝政由大臣召穆公、周定公主持政事,称为共和行政。一说由共国国君共伯和执政。史称「周召共和」或「共和行政」。共和元年(前841)为中国历史有确切纪年之始。十四年(前828),厉王死,太子静被拥立,是为周宣王,共和行政结束。 平王东迁 西周末年,周幽王立宠妾褒姒为后,以其子伯服为嗣,废申后行业太子宜臼。周幽王十一年(前771)宜臼逃至申国母舅家,申侯遂联合缯国和犬戎伐周,杀幽王、伯服于骊山下,西周覆灭。申侯、鲁侯、许文公拥立宜臼为王,是为平王。次年,因镐京及王畿遭战争破坏,平王得晋、郑、秦和其他诸侯之助,东迁与雒邑(今洛阳),重建周王朝,为东周之始。 北杏之会春秋时齐国主持的一次诸侯之会。齐桓公四年(前682),宋国内乱,大夫南宫万杀宋闵公。次年,齐桓公邀宋、陈、蔡、邾等国于齐北杏(今山东东阿)相会,商讨平定宋乱。为诸侯主持天下会盟之始。会后,宋背齐,齐即联合陈、曹,又请王师参见,讨伐宋国,迫宋屈服。 召陵之盟 春秋初年,楚国发展起来,向中原挺进,与齐抗衡。公元前656年,齐桓公率齐、宋、陈、卫等八国军队攻溃楚的盟国蔡国,陈兵楚境,以楚不向王室朝贡相质询。楚为避齐锋,派大夫屈完与齐讲和,齐也看到楚国强大,无隙可乘,即与楚在召陵(今河南郾城东)订立盟约,史称「召陵之盟」。这是齐桓公「尊王」的又一次胜利,其霸主地位更加巩固。 葵丘之盟 春秋时齐桓公主持的一次诸侯盟会。桓公在阻止戎狄、荆楚对中原侵犯和安定王室之后,于齐桓公三十五年(前651)邀集鲁、宋、卫/郑(?)、许、曹诸国君于宋之葵丘(今河南民权/兰考?)会盟。相约「凡我同盟之人,既盟之后,言归于好」。盟约规定:凡同盟诸侯都要和好,不要乱筑堤坝壅塞水流,不要阻碍粮食流通,不要废黜太子,不要以妾为妻,不要让妇人参与政事,不要擅杀大臣,等等。周襄王命卿士宰孔莅会,赐齐桓公王室祭祀祖先时的祭肉。这标志着齐桓公已成为周王承认的合法霸主,齐国的霸业达到了顶峰。 盂之会 春秋时,宋襄公为图霸而举行的诸侯之会。齐桓公死后,宋襄公执意争霸,宋襄公十二年(前639)与齐、楚盟于宋地鹿上(今安徽阜阳),要求承认他为霸王,得楚允诺。是年秋,宋襄公邀陈、蔡、许、曹、楚等国君于盂(或作霍,今河南),欲在会上成为霸主。会上楚废约执襄公,并以襄公为人质伐宋,因宋大夫坚守不降,加之诸侯请求,楚乃释襄公。 泓之战 春秋时宋国、楚国之间的战役。宋襄公十三年(前638),郑文公朝楚,宋襄公率卫、许、滕等国伐郑,楚救郑伐宋。十一月,宋、楚会战于泓(水名,今河南),宋军已列阵,楚军还在渡河,宋司马子鱼以楚兵多而宋兵少,建议乘楚军半渡而击,襄公以君子不攻处于陷地之敌不从。楚军渡后尚未布阵,子鱼又建议攻击,襄公又不从。楚军布阵后,襄公才下令进攻,宋军大败,襄公受重伤,于次年死去,宋国争霸从而结束。 城濮之战 春秋时晋国、楚国之间的战役。鲁僖公二十七年(前633),楚成王率兵攻宋,宋向晋求救。次年,晋文公伐楚盟国曹、卫,晋、楚两军对峙。由于晋取得了齐、秦的支持,楚成王命楚将子玉撤兵,子玉不听执意与晋决战,遂北御晋兵。晋文公退避三舍(九十里)。四月,晋军及宋、秦、齐军与楚、陈、蔡军战于城濮(今山东)。晋下军先击溃陈、蔡,楚右军随之而溃。晋栾枝率部佯退,诱楚中军追击。晋中军与上军击楚左军,左军亦溃,楚全军大败,晋文公遂成霸主。不久,文公会诸侯于践土,周襄王正式册封文公为侯伯。 贱土之盟 春秋时晋文公称霸之盟。晋文公五年(前632)四月,文公在城濮大败楚师,五月,邀诸侯于郑的贱土(今河南原阳)相会,并召周襄王在贱土朝见,行献楚俘之礼,襄王命文公为诸侯之伯。其后,晋文公率齐、鲁、宋、蔡、郑、卫诸侯结盟。盟约规定结盟各国协力辅助王室,不得相互侵犯。这次会盟,确立了晋文公的霸主地位。 殽之战 春秋时秦国、晋国之间的战役。鲁僖公三十二年(前628)冬,晋文公死后,戍守郑国的秦将杞子密告秦君,谓受郑命掌管郑都北门,若潜师而来,可得其国。秦穆公命孟明视率军袭郑。次年春,秦军因密谋泄露,灭滑后还师。晋布兵于殽(今河南三门峡)以待秦军。四月,秦军至,遭伏击,全军覆没,主帅孟明视等三人被俘。旋为晋襄公所释。 弦高 春秋时期,郑国商人。前627年,秦偷袭郑国,企图东进中原,行军途中,遇弦高。弦高假借郑国国君名义,以牛犒劳秦军,同时秘密派人回郑报信,秦军以为郑国有备,遂转而灭滑国而还。 邲之战 春秋时晋、楚之间战役。晋、楚长期争霸,晋景公三年(前597)春,郑国附晋。楚庄王攻郑bì,围城三月,攻入郑都。郑襄公肉袒牵羊,向楚告罪,楚乃退兵,与郑和好。当时晋荀林父、先觳等率兵救郑,渡黄河后,闻郑已附楚,遂驻兵于敖山与鄗山之间(今河南荥阳西北)。荀林父主退兵还晋,先觳主对楚作战。楚见晋将意见不一,在邲突然向晋进攻,晋军因为战备而败退,中军、下军争船渡河,自相残杀,损失惨重。惟上军因帅士会有备,得全师而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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