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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制度强化措施 促进乡镇纪委办案工作上台阶

 徐徐读书 2014-06-03

健全制度强化措施 促进乡镇纪委办案工作上台阶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4-02-08 10:04:19      点击:58

  近年来,随州市纪委针对乡镇纪委存在的办案能力不够、力度不大、力量单薄等问题,从健全制度体系入手,强化工作措施,推动我市乡镇办案工作取得明显实效。2012年全市45个乡镇共立案125件,处分152 人,占全市立案和处分人数的62%和69 %,带动全市案件数量和质量新提升,全市立案数和处分人数分别比上年上升23.3%和27.6%,为推动“圣地车都”和“清廉随州”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纪律保证。我们的主要作法是:

  一、抓好培训学习,切实解决乡镇办案能力不够的问题

  去年是换届第一年,全市80%的乡镇纪委书记是新任的同志,对办案工作存在认识不足、业务不熟等问题。为此,我们把落实培训学习制度作为提高乡镇纪检干部的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的有效途径。

  1、定期举办培训班。一是市纪委在举办全市查办案件业务培训班时,要求乡镇纪委书记全程参加。二是要求县、市、区纪委组织举办案件业务培训班,重点培训乡镇纪委书记,促使换届后的新任乡镇纪委书记能够尽快进入角色。去年随县纪委举办了为期三天的乡镇纪委书记业务培训班,除邀请审计、公安、检察等部门的专业人员讲授查办案件的专业知识,还结合基层办案特点和需要,邀请财政、民政、林业、农经等单位的相关人员讲述相关知识,同时市纪委也派案件检查、审理、纠风等有办案职能室参入授课指导。

  2、积极组织参加上级培训机构学习。我们按照五年轮训一遍的要求,认真组织好系统干部的业务培训学习,只要有指标,就安排人员参加。去年我们积极通过省纪委协调争取,在中纪委杭州培训中心专门举办了一期有40名乡镇基层纪检干部参加的培训班,组织了两批基层纪检干部参加北戴河和省纪委组织的培训学习,效果都很好。

  3、以案代训,现场练兵。每次市纪委和县市区纪委查办案件时,抽调基层纪检干部参入进来,通过“以案代训” 和“跟班学习”,让他们在办案实战中掌握查账、谈话、调查取证等办案的基本方法和技巧,既提高了基层纪检干部的业务素质,又有效地解决了我市“大部制”带来办案人力不足的问题。此外,我们每年组织一次乡镇纪委办案横向交流观摩学习,各县市区选择2至3个办案工作突出乡镇作为学习典型,介绍工作经验,讲解典型案例。去年我市随县新街镇在成功查办了该镇姚庙村虚报冒领粮食补贴案件后,我们组织全市乡镇纪委书记到该镇现场取经学习,随后曾都区和广水市6个乡镇查办了7起同类型案件,处分党员干部12人。

  二、严格督办考核,切实解决乡镇办案力度不大的问题

  我们针对一些乡镇纪委书记因生活在当地,受亲情、友情、乡情影响,担心办案影响团结,伤和气,影响自己今后进步,不敢办案、不愿办案的问题。我们坚持以严格的督办考核来推动和促进乡镇纪委办案。

  1、坚持抓督办。为强力推进乡镇办案,我们实行分片包干制度,市纪委三个案件检查室分别对应一个区、市、县,并将各室指导乡镇办案作为一项责任目标进行考核。建立“市督导、县统筹、乡办案”的工作模式,注重督办时点和方式,将乡镇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作为督办对象,及时掌握进度,指导支持乡镇办案,确保工作取得实效。2012年3月份,我市办案数量较去年下滑势头较大,市纪委三个案件检查室迅速督办,一举扭转局势。到10月份时全市还有4个办案空白乡镇,市纪委案管室会同县(市、区)纪委主要领导到这些乡镇上门现场督办,效果明显,当月4个乡镇就查办了5起经济案件,提前实现了全市消除“零办案”乡镇的目标。

  2、定期发通报。我们坚持定期通报各单位办案情况,切实加强对县市区和乡镇纪委办案督办力度。采取会议通报与文件通报相结合,每季度分别向各县市区分管案件的书记口头通报,每半年进行一次书面通报,通报的内容包括办案的数量、增减幅度、案件的结构以及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批评指导,对未按规定立案和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结案的,在通报的同时发出督办函和催办函,以提高质量和效率,效果显著。去年我市再次实现全面消除办案空白乡镇,查办案件5件以上的乡镇达到11个,经济案件比率达上升了17个百分点,曾都区何店镇纪委查办失职渎职案件3件,经济案件5件,涉及党员干部10人。

  3、严格奖惩兑现。我们坚持用提高政治待遇来提高基层纪委威信,用畅通的晋升渠道来激励办案,用严格的考核来推动办案。每年初坚持逐级签订目标考核责任书,实行办案工作一票否决,出台《乡镇办案奖励办法》,由市纪委对办案工作突出的纪委书记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并在评先表模、提拔重用时优先考虑,积极向组织部门推荐。全市45个乡镇的纪委书记全部由同级党委副书记兼任,专职纪委副书记解决副科级待遇。去年经市纪委和随县纪委推荐,随县一名工作业绩突出的镇纪委书记被提拔担任镇长;在今年的市纪委全会上,我们对4名办案工作突出的乡镇纪委书记进行了表彰,充分调动了基层纪检干部的积极性,较好的解决了乡镇纪委“不愿办案”和“办案不力”的问题。

  三、创新工作方法,切实解决乡镇办案力量薄弱的问题。

  我们始终坚持紧密结合随州的地域特点和干部编制的现实来建立健全乡镇办案的制度和机制,以创新来促进办案工作的整体推进,切实解决制约乡镇办案的瓶颈问题。

  1、建立办案协作区。我们将毗邻乡镇按地域划分办案协作区,实行跨乡镇办案。全市45个乡镇(办事处)共划分为9个办案协作区,制发了《关于加强办案协作区办案工作意见的通知》,明确协作区由县级纪委统筹协调,每个协作区确定一名县级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包片负责,相关室或派出纪工委人员参加,确保每个协作区有县、乡纪委人员10人左右的办案力量,而且由县级纪委领导统筹协调,有效整合了乡镇纪委办案力量,克服了乡镇纪委办案水平不高的问题,同时由于采用跨乡联片办案,也有效地解决了基层地块小、熟人多的办案难题。

  2、实施三级联动办案。市纪委在查办案件时,抽调县镇纪委派员参战,实现以案代训,待案件告破后,参战人员便成为指挥员,指挥本级纪委查办本区域相同类型的案件,将案件在基层延伸和扩大,实现该领域和该类型案件查深查透。市纪委经常派人到乡镇收集了解案件线索、信息及办案情况,帮忙解决困难;乡镇遇到复杂难办或者有阻力的案件时,及时派人参加调查,提供“尚方宝剑”;另一方面,各乡镇纪委把市纪委当做娘家,经常汇报请教,提供线索,实现了良性互动。我们在查办市财政局习某经济案时,区、县、镇纪委以市办案件为依托,同时启动对各区域内相关财经所负责人的违纪问题的立案调查,使一个案件衍生为四个案件,有力推动了三级纪委办案同步、平衡展开。

  3、坚持“镇案县审”。按照省纪委要求配备业务过硬的人员从事审理工作,抽调经验丰富的乡镇纪委书记组成审理小组,将所有乡镇立案案件集中到县级纪委审理,确保了乡镇案件党政纪处理的尺度统一;同时加强乡镇办案的监督检查,市纪委每年组织一次案件质量评比检查,以“24字要求”落实情况为检查重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杜绝重数量、轻质量的倾向,至目前为至,我市乡镇尚未发生申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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