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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房涉税业务 本月起流程改善

 杨凯杰 2014-06-03

    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雷倩倩 通讯员卢岚)5月29日,记者从南宁市地税局获悉,6月份起,该局出台的个人存量房涉税业务十项便民措施正式施行。存量房涉税业务中出现的办税难、审批流程繁琐等问题将得到改善。

    据介绍,如今,在办理存量房涉税业务的过程中,不少当事人因工作繁忙,需要委托亲属帮忙办理。以往,这需要代理人提供由公证机构公证过的委托书。这样一来,让纳税人增加了经济成本,也更费时。6月1日起,委托他人办理此业务,确实无法提供公证委托书的,可提供由房屋产权人签署的统一格式的《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不过,申请享受家庭唯一住房税收减免的,不在此列。

    纳税人办理申请享受家庭唯一住房税收减免的程序也有简化。以往申请时,需全部家庭成员到场,若遇小孩在外地读书、家属在国外时,办理起来十分被动。此后办理该业务时,如全部成年家庭成员无法同时到场,由1名成年家庭成员现场签署《家庭唯一住房诚信保证书》即可。

    此次的十项便民措施中,有3项缩短了办理时限。如,个人办理购买超过5年对外销售住房减免营业税、家庭唯一住房减免个人所得税和契税、法定继承、离婚析产等涉税事项的,办理期限由原来的7个工作日改为当日办结;办理个人房产赠与减免税事项的,审批期限由原来的7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办理拆迁安置重新购房、个人房屋交换减免税事项,属县(区)级审批权限的,审批期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为15个工作日,属市级审批权限的,审批期限由30个工作日缩短为25个工作日。

    同时,6月1日起,办理个人存量房涉税业务的纳税人可在南宁市区范围内实行“全城通办”,这意味着,原来需要在房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应的涉税事宜,如今已打破区域限制,可由纳税人自主选择办税大厅,就近办理。

    [ 相关链接 ]

    其他个人存量房涉税业务便民措施

    1.对法定继承、离婚析产涉及房屋权属变更的,由纳税人申报缴纳印花税后,凭印花税完税凭证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2.对夫妻婚姻存续期间房屋权属变更的,由纳税人直接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3.对个人存量房交易申请代开发票的,办结税款征免手续后,纳税人不再需要提交其他资料,直接在窗口办理;

    4.对同一套房产,纳税人只需要提供1套完整材料即可办理买卖双方的涉税事宜。

    (南国早报记者 雷倩倩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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