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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爱情感的价值

 山爷wzs0718 2014-06-05

性爱情感的价值

爱情感的价值

性爱、情爱的价值一直颇受争议。

有人为博美人笑一笑,烽火戏诸侯,连江山都可以不要,爱情至上啊;有人为了信仰和真理却可以抛弃生命和爱情,尽管“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情爱顶多排在第二位。你是女子,你喜欢谁呢?难啊!

爱情就像其他情感一样,其哲学本义为:“人对客观现实的一种特殊反映形式,是人对于客观事物是否符合人的需要而产生的态度的体验”。由此可见情感是一种主观体验、主观态度或主观反映,属于主观意识范畴,而不属于客观存在范畴。而任何主观意识都是人对客观存在的反映,情感是一种特殊的主观意识,必定对应着某种特殊的客观存在,问题的关键在于能否找到这种特殊的客观存在。

你会发现,人对于客观事物是否符合人的需要?实际上是一个典型的价值问题,符合人的需要就是事物的价值特性,是一种客观存在,态度和体验均是人对事物的价值特性的认识方式或反映方式。所以爱情同样是每个个体对性爱的价值特性所产生的主观反映,爱情所对应的客观存在的爱人、伴侣的价值衡量的主观反映。因人而异、因对象而异,爱情的价值计算没有公式可言。江山不要要美人,那是周幽王觉得褒姒的价值比江山高,爱情至上;而匈牙利诗人裴多菲则选择了自由价最高。

在现实的柴米油盐的生活中,爱情能喝水饱吗?贫贱夫妻百事哀。但一旦有钱,男人就学坏,女人也耐不住寂寞。什么江山?自由?和老百姓的情爱接不上!

到底,性爱的情感有什么价值?太复杂了。也许也是萝卜白菜吧。就一般而言尽管爱情的复杂多样,但其核心内容仍然是价值,其判断分类。

1、根据价值的正负变化方向的不同,爱情可分为正向情感与负向情感。正向情感是人对正向价值的增加或负向价值的减少所产生的情感,如愉快、信任、感激、庆幸等;负向情感是人对正向价值的减少或负向价值的增加所产生的情感,如痛苦、鄙视、仇恨、嫉妒等。

2、根据价值的强度和持续时间的不同,爱情可分为心境、热情与激情。心境是指强度较低但持续时间较长的爱情感觉,但它是一种微弱、平静而持久的情感,如绵绵柔情、闷闷不乐、耿耿于怀等;热情是指强度较高但持续时间较短的爱的情感,它是一种强有力的、稳定而深厚的情感,如兴高采烈、欢欣鼓舞、孜孜不倦等;激情是指强度很高但持续时间很短的情感,它是一种猛烈的、迅速爆发的、短暂的情感,如狂喜、愤怒、恐惧、绝望等。

3、根据价值的主导变量的不同,爱情感觉可分为欲望、情绪与感情。当主导变量是对方的品质特性时,人对事物所产生的是欲望;当主导变量是生活环境的品质特性时,爱人所产生的情感就是情绪;当主导变量是自己的品质特性时,对伴侣所产生的情感就是感情。例如,同房的环境脏乱差,与别人仅仅是一般之隔,马上会使恋人产生不愉快、不想性爱的感觉,这仅仅是情绪;自己的伴侣是个大美人或英俊潇洒的小伙,爱意油然而生,就能引发人的爱慕,甚至不顾一切的感情,这就是一见钟情,心跳砰然,那就是爱意;当精力旺盛的男女机体饱受荷尔蒙的刺激而缺乏异性爱意时,人就会产生性饥饿的心理体验,并形成对于异性的欲望;当自慰或高潮后身体也就会自发地产生对于冷静、休息的欲望。

与其他情感一样,爱情与价值的辩证关系也是主观与客观、意识与存在的关系。价值与爱情情感的关系问题是情感的基本问题,不处理好这个问题就不能透过变幻莫测的爱情情感现象发现其内在规律性。这就是“爱情感是以价值为基础的!”

爱情情感同样是人对价值的主观反映,尽管这种反映总会或多或少地存在着一些偏差,甚至还会存在着严重的偏差和完全的颠倒,但从总体上讲,爱情感的变化总是以价值为基础,并围绕价值上下波动,就像商品的价格以其价值为基础并围绕其价值上下波动一样。

爱情感以价值为基础,主要表现在:爱情感的基本状态取决于价值的基本状态,爱情感的变化取决于价值的变化,价值一旦变化,爱情感迟早要发生变化。

因此,爱侣中的男女,工作和生活上的相互支持与配合是维持和加深爱情的客观基础,如果没有这种支持与配合,男女之间的爱情是不能持久的;即使夫妻之间的很多时候也主要取决于之间的利益关系,只有不断加深彼此的利益联系,其爱情才会越来越深厚,如果仅局限于庸俗的礼品交换、空洞的书信来往或虚伪的礼貌,而没有具体的联系(如钻戒、房子、车子等物质条件)内容,则情爱也是不能持久的,迟早要分离的,即使之间即使原来有着很深的爱感情,如果彼此产生了根本的利益冲突,则其爱感情迟早会衰减下来,甚至最终会转化为仇恨,所谓“爱之深、恨之切”就是这个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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