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津执行中小学校避险规定 4层楼以下2分钟内疏散

 laoxuesheng 2014-06-06

  昨日,市教委下发《天津市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定本市中小学校每月至少要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幼儿园每季度至少要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

  据了解,本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展针对地震、火灾、校车事故等应急疏散演练,包括避险科目、疏散科目。一般情况下,防震疏散演练依次实施避险科目、疏散科目;消防疏散演练直接实施疏散科目;其他应急疏散演练应结合实际进行具体安排。

  对应急疏散演练的疏散时间,要从疏散信号发出到全体师生(除伤病师生外)疏散完成,原则上楼层较低(4层以下)、安全出口合理、通道通畅的学校应控制在两分钟之内完成。应急疏散场所通常选取操场、广场等通风通畅、相对宽阔的地带;应急疏散通道要保持畅通,禁止将安全出口和教室、实验室、宿舍等安全门上锁或堵塞等。

  应急疏散演练可与学校升旗、课间操、集体活动等相结合。在校生较多的城镇中小学、农村寄宿制学校要适当增加应急疏散演练的次数。本市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等可结合实际参考执行。(渤海早报记者 李晶)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