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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头条”为什么会变成今日头条

 指间飞歌 2014-06-07

“今日头条”为什么会变成今日头条

六月 5, 2014 by 所在目录:今日非常事

今日头条1

资讯客户端“今日头条”宣布1亿美元C轮融资后估值超过了5亿美元,超过30亿元人民币——这件事让“今日头条”成了201465日这一天当然的今日头条。

估值5亿美元的“今日头条”其实是字节跳动推出的一款基于数据化挖掘的个性化信息推荐引擎,2012年8月份上线,包含新闻动态、图片等各类文章。据说,“今日头条”第一个版本于2012年8月上线,在不到两年的时间内,“今日头条”已经拥有超过1.2亿激活用户,4000万月度活跃用户。

简单来说,“今日头条”就是把搜索与推荐的技术优势最大化地嫁接在新闻客户端上,通过上亿级别的因素组合来挖掘、分析数据,寻找各种规律间的联系,分析用户兴趣并推送其所需信息。它的创始人张一鸣形容这个业务时说:“我们不是做新闻客户端的,而是以用做搜索引擎的方式提供新闻资讯”。

“今日头条”估值5亿美元之前和之后,都有传统媒体跳出来指责它侵权,甚至还为此打过官司。为此,“今日头条”特意在6月5日这一天发表了声明,表明自己很无辜。在众多关于这件事的评论中,从技术角度看,似乎微信订阅号“小道消息”的Fenng的评论是最好玩的,据说“今日头条”认为他的分析“很不客观”,这就让这一评论更显有趣了。

因此,今天的ManagerShare省事了,直接请大家阅读Fenng的评论:“‘今日头条’的是与非”吧。他在这篇文章里说,“所有聚合内容的人每天挖空心思想的就是吃掉内容提供者的流量,”为此,我们顺便在这里也为“小道消息”做做广告,这确实是个有趣的微信订阅号。

在这里,我们只多说一句,资本并不笨,“今日头条”能够掌控移动互联网时代资讯的入口,抓住用户,自然价格不菲——它之后的盈利模式,不论靠广告模式赚钱还是走其他路数,都可能比别人走得更通畅。

这就好比当年苏宁、国美靠大卖场牢牢抓住了各大电器厂商的消费渠道,扼住了它们的咽喉。也好比亚马逊最早凭借与图书出版商之间的互惠互利不断向出版商索要到越来越多的“元数据”后,不断完善算法,从最小型的出版商一步步开始向大型出版商步步紧逼,要求折扣并延长账单支付时间。

因为掌握了用户和入口,这一权力转移逐渐延伸到亚马逊平台上出售的其他产品上——其结果是亚马逊成了价值链上更优的那个物种,集顾客万千宠爱于一身。而那些传统企业只能抱怨:“我们只能眼巴巴地看着一家来自于西雅图的暴发户网站把所有的顾客和利润抢走了。”

其结果是,苏宁国美的“霸道”导致联想这样强势的厂商自建渠道和生态系统,亚马逊逼得沃尔玛迅速电商化……那么吭哧吭哧生产内容的传统媒体该为此做点什么呢?

“今日头条”的是与非

小道消息 by Fenng

这两天“今日头条”这个 App 成为了热门话题。先是传出来这个产品估值多少,一下子很多人自称看不懂,也有很多眼热起哄的。其实关于创业公司估值这事儿,像我这样的旁观者都没啥发言权,一不是上市公司你买不着人家股票,再者投资人又不是你,投资人和创业团队都认可的价值,别管高还是低,那都跟你无关。

从产品的角度上看,我是认可这个团队的能力的,我是很早就注意到这个应用,甚至还启发了我对某些产品的思路。至于这个团队技术方面,那就更了不起了。产品设计上我倒是觉得一般,考虑到这是个面向大众的应用,不可能在设计上做更多的让步,倒也可以理解。

人怕出名猪怕壮,咱们这个行业里一向这样。刚传出估值 5 亿美元的消息,各大媒体马上就开始反弹,说采集传统媒体的内容的“今日头条”侵权。对此,“今日头条”今天下午发了一个声明。然后又出了神奇的事儿,叫唤着“今日头条”侵犯版权的媒体们纷纷转载“今日头条”自称不侵权的新闻… 媒体圈真是笨蛋多,你叫唤的越多,人家越值钱。当然,媒体行业恐慌是应该的,突然出现一个强悍的破坏者,你要么跟我合作,要么被时代抛弃,不害怕才怪。这大概也是投资方认可这个团队价值的部分原因。

回过头来看“今日头条”发布的声明,几乎是漏洞百出,但不少媒体的反驳似乎抓不到点子上。如果好奇的话,去各个新闻网站看一下即可。整个声明的三点里面,前两个都是站不住脚的。

第一点主张说的是遵守爬虫协议,“如任何一家搜索引擎一样,我们只和网络媒体合作,合作遵守搜索引擎的 Robots 协议,并不存在侵权问题。”问题是,“今日头条”不是一家搜索引擎公司。如果自认为是一家搜索引擎公司,你把自己的机器人 User-Agent 公布一下再说。当然,你公布之后,媒体网站就可以屏蔽你的爬虫。用你的矛攻击你的盾。

第二点说的是“用户回流,完整展现“,这就更奇怪了,第一不回流,第二不是完整展现。先说“展现”的问题,既然每条新闻下面都标注了“已自动优化阅读,点击查看原文”,你优化了什么? 优化了之后人家原文格式都乱掉了,那叫“完整展现”? 你那其实本质上叫“二次加工“,不管是机器做的还是用人做的。

再来说“回流”的问题,这基本就是扯淡,你吃肉我连汤都喝不到,回流到下水道去了。客观的说,类似的应用都是在吞噬内容生产方的流量。

举个例子,假设有个新闻网站叫“大道消息”(我只是假设,不许联想),记者花了三天写了一篇稿子,稿子瞬间被“今日头条”抓过去了,不对,叫“采集”,然后在文章结尾告诉你“已自动优化阅读,点击查看原文”,你要点击这个链接才能去看原文,也就是这时候流量才能回到“大道消息”,本来可能有 100 个点击,现在直接点击到你这里,变成10或者更少,请问你愿意么?

有人说,不对,因为你“大道消息”如果是大媒体的话,确实可能本来能得到超过 10 个点击,如果你是影响力小的媒体,可能你本来连10个点击都得不到。人家这不是帮你么?

如果你这样想的话,你再看另一个问题,假设,有一个小媒体站点叫”胡萝卜新闻“,我就是随便起名字,希望别撞车。胡萝卜新闻做的事情就是东拼西凑,每天人工把生产内容的“大道消息”们的文章搬过去,然后呢,今日头条的做法是把胡萝卜网的内容推上去,所谓“洗稿”的新方式吧。本来有100个点击的话,今日头条得到90,胡萝卜新闻得到9,“大道消息”只得到1,这还是乐观的情况。

以上的逻辑应该能看明白吧,数据只是用来举例说明问题,别较真,实际上,我觉得流量的“衰减”要比我想像的还要厉害,只是没有数据支撑我的论断,哪位读者有,请告知我一下。因为新闻是一次性阅读的东西,本身并不附加其他功能,即使读者有互动,互动行为也都在今日头条提供的页面完成了。

那么有人问,你觉得应该怎样才好? 我个人认为,的确有更好的方式,你可以去看看 Reddit、Techmeme 的方式,但这个形态在国内几乎是不可行的,因为所有聚合内容的人每天挖空心思想的就是吃掉内容提供者的流量,让用户都停留在自己的网站上。

以上两种方式,决定了内容生产者,尤其是媒体网站内容被无情吞噬。看到这里你还不明白是不是侵权么? 实在不明白的话就等法院判决结果吧。其实我觉得,抛开“深度链接”或是“嵌入式链接”等技术术语不谈,也抛开法律层面的细节,对内容提供方来说,是与非的判断金标准只有一个,你是不是在用我的内容吞噬我的流量,如果你吞噬我的流量,就别用我的内容。

这个跟搜索引擎其实是不一样的,搜索引擎的做法其实多少对网站方是有益的,因为 Web 上超级链接能够任意跳转,搜索引擎也只是用了标题和一段类似摘要的内容而已,而“今日头条”则用的是内容生产方的全部内容,这里也有本质的不同。

有人说,那搜索引擎还有“快照”功能呢,对此,还可以用“衰减”来解释,“快照”毕竟不是用户用的最主要的功能,实际上对内容提供方的损失并不大,如果大了,当然也会产生问题。

读到这里,估计有的朋友会有新的疑问:Google Reader也这么干的,为什么没有人质疑呢? 其实,其实,Google不是这么干的,与今日头条有几点是截然不同的。如果你不提供 RSS 输出的话,Google Reader不会“主动”抓取你。

而且,很重要的一点是,每个Feed 是用户自行添加的;还有一点很关键:内容提供方可以通过 RSS 来控制内容的输出,比如,只输出摘要信息,看全文点击到内容提供方的网站上去,那才是真正的“回流”。再说,人家还最大限度的允许你保留原有广告而不是给你“优化”一下……

最后说一下,“小道消息”作为内容的生产者,其实也经常有文章被各种媒体盗用的,开始还有些小脾气。后来觉得也制止不了,不应该在这个上面浪费时间,且由它去吧。感谢不少朋友告诉我哪家媒体又用了我的文章,你们以后也别浪费时间了。这就是现状。

没有版权意识的媒体侵犯别人版权又被更具破坏性的家伙侵犯版权,这大概就是人们常说的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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