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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海清

 修和 2014-06-07

倪海清

人物简介倪 海清是浙江省金华市的一名江湖郎中,出身农民,小学文化,没有行医资格。他偶然获得了别人的祖传秘方,在此基础上,研制出了一种治疗晚期癌症的中草药秘方,救治了数百晚期癌症病人。2009年,他成立了海清民间草药研究所,之后获得了肿瘤内服中草药片剂国家发明专利。但其研制的中草药片剂并无生产许可证及药品管理部门批准文号,在法律意义上是假药。2013年4月8日,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法院的一审判决:倪海清因生产、销售假药罪一审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

2 假药事件 

  5月4日,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检察院今天以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依法对以倪海清、黄小军等人为首的九人生产、销售假药团伙提起公诉检察机关指控,2009 年3 月至2011 年10 月期间,倪海清团伙在未经有关部门许可认证情况下,在金华白龙桥一民房生产假药,并通过坐诊开方、报纸广告网络销售等途径销售假药,金额达数百万元。

  江西人小李是受害者之一。小李的妻子丹丹得神经纤维瘤多年,听老乡说起在报纸上看到一则消息,说一个叫"海清中草药肿瘤研究所研究成果"的药品对治疗癌症效果很好,于是找到了研究所网址还拨通了咨询电话,第二天便带妻子来到了金华。在坐诊医生蔡华的介绍下,小李买了3 瓶特效药,每瓶300 颗,之后又买了6 次药,每次都是打入一个叫倪海清的账号,然后快递到家,这前前后后,一共花了三万多元,直到最后找不到倪海清,才知道受了骗。而这每瓶售价1800元的假药,成本却很是低廉。倪海清

  同样买到假药的病人还有很多,来自全国各地,他们大都是治不好的癌症病人,蔡华、倪海清口中的祖传秘方说能使患者15-20 天内明显减少痛苦,用1-2 瓶后如果继续服用,能够控制病情、延长生命、提高生活质量。当然,有些病患及家属也会问起药是否有批准文号,蔡华、倪海清等人也会明确告诉患者,说药是祖传秘方,没有批准文号,但疗效显著,如果相信他们,就买药。

  倪海清是这个团伙的一号人物,是海清中药研究所的所长,他知道自己没有医生执业资格,研究所也没有销售药品资格,并且药没有生产许可证及药品管理部门批准文号,2011年4月,通过朋友的介绍,他认识了金华协和门诊部的负责人陆东明,在该门诊部开设中医肿瘤科。倪海清把研究所以每月2万元租金挂靠到了协和医院,并且请了有医师执业资格的蔡华为他们开方,把协和门诊部中医肿瘤科科作为销售"肿瘤特效药"的平台。金华协和门诊部负责人陆东明及法人代表洪晓君在明知倪海清等人销售的系假药的情况下,仍为倪海清等人提供销售假药的经营场所。

3 判决处理 

 4月8日,在经历了漫长的煎熬之后,倪海清等来了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法院的一审判决:倪海清因生产、销售假药罪一审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对于倪海清和他的辩护律师黄振兴而言,这是一个意外的从重量刑结果。在此之前,倪海清因患肾癌晚期,被取保候审。因认定其肾癌已转为良性,符合收监条件,一审宣判当天,法院变更了对倪海清的强制措施,执行逮捕。

  “这是一个悖论。法院此举等于证明了倪海清的中草药片剂不仅无害且有效地治疗了自己的癌症,但同时又认定倪海清的中草药片剂是假药,一审判决其生产、销售假药罪成立。这本身就自相矛盾。” 黄振兴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激动地说。

  当然,黄振兴忽略了一个前提,倪海清的中草药片剂并未经法定审批,这在法律上被定义为假药。由此可见,一审的定罪并无不当。在倪海清假药案中,检察院的指控始终未能提供因此药直接或间接造成危害后果的病例。反而有不少癌症病人要求出庭证明该假药有疗效。一种行为,没有证据证明其有危害社会的后果,相反,却有证据证明它可能有益于社会,这种行为是否应受刑罚?这正是该案横亘于法律与疗效之间的困惑。事实上,法院对此案的判决也是经历了很长时间。自2012年5月24日、30日两次开庭完毕之后迟迟没有判决,直至2013年4月8日,历时近一年时间。

  2013年 4月8日,江湖郎中倪海被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法院的一审判决:倪海清因生产、销售假药罪一审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这位倪海清是浙江省金华市的一名江湖郎中,小学文化,没有行医资格,十多年前,偶然获得了别人的祖传秘方,在此基础上,研制出了一种治疗晚期癌症的中草药秘方,救治了数百晚期癌症病人,而且效果非常好。但其研制的中草药片剂并无生产许可证及药品管理部门批准文号,而在法律意义这就是假药。倪海清被判刑后,众多之前被倪海清救治过的患者都称断药后看不到希望:“多少癌症病人绝望地等待着医生的死亡通知书。那是什么心情啊,最起码倪海清可以给你这个希望。”“刚刚看到效果和希望就没药了,你永远无法理解这得有多少痛苦。” “希望司法部门充分调查、切实了解清楚,不要轻易地毁掉一个好药方。”[3]

4 案件经过 

  2011年10月17日上午8点半,金华市婺城区公安局查封了倪海清的研究所、仓库及与其合作的金华协和门诊部,抓捕了倪海清及其儿子、妻子、坐诊医生等7人。理由是:在明知未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的情况下,生产名为“海清中草药肿瘤研究所研究成果”的药品,并向上门求医的患者销售。        在被抓捕前的一个月,医生临床诊断怀疑倪海清患有左肾恶性肿瘤,这意味着必须切除倪海清的整个左肾。“医生说,这已是肾癌晚期,如果不切除,最多只能活三个月;如果切除,可以再活一年半。我赶紧回家自己治,我自己就是治癌症的。”倪海清说。        医生诊断后第二天,倪海清办理出院手续回家,开始服用自己的草药来治疗。至2013年4月,在服用了近一年半的中草药之后,应法院要求,倪海清到医院检查。医院检查结果显示,左肾癌得到有效控制,转为良性。        第一次被抓捕时,倪海清躺在床上已经不能走路,面瘫,严重的糖尿病导致视网膜病变,眼睛几近失明。看守所不敢收他,变刑事拘留为取保候审。“以他当时的状态,我们以为他等不到判决的那一天了。”一位经办该案要求匿名的警察向记者坦言,他和同事们后来看到倪海清恢复得像正常人一样出现在法庭上的时候,都很惊讶。   但这只成为法院是否将其收监的依据,不可能成为法院对其定罪量刑的依据。  而目前为止,官方也无法证明倪海清的药方无效。   为了证明他的药不仅无害反而有效,倪海清的律师黄振兴曾向一审法院申请,让曾接受倪海清治疗的其中10位患者出庭作证。法庭以病人的疗效与本案无关为由拒绝了申请。2012年5月24日开庭当天,来了10位患者及家属,他们当中有患白血病的,还有鼻咽癌、宫颈腺癌、胃癌、肠癌、肺癌、肝癌等不同病症。        其中,那些经医院检查证明病情已得到控制但仍处于治疗阶段的病人,显得十分焦灼。因为草药已被查封在公安局,大多数人已经断药。此前,他们曾多次迫切地给倪海清打电话要药救命,倪说,他已经无能为力,手上只剩余了少量药,得先保证把自己的肾癌治好。        根据刑法第13条的规定,要构成犯罪,必须是明显危害社会的行为。“倘若那真的是治病救人的良药,真的把病人都给治好了,不仅没有社会危害性,对社会反而是有利的,就不应当认定为犯罪。但关键是经权威认定该药的有效性。”   而按正当程序,倪海清的药要取得合法身份,须经研究、试验、审核等多个程序。一个新药的审批是一个漫长的而且耗资巨大的过程,从临床前试验到临床试验,从专家评审到管理部门审核批准,耗时长达5至10年,投入的财力物力则是天文数字。某种程度上,这也导致了许多民间秘方无法获得合法的身份让社会受益。

  2013年 4月8日,倪海被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法院的一审判决10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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