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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亿! 通化公积金挪用案调查

 gjzxgjzk 2014-06-08
关键词:公积金 住房
内容提要:车世刚涉嫌违法挪用住房公积金高达11.25亿元,这个数字比被称为“全国公积金第一案”的郴州公积金案涉案资金高出10余倍。 

11.25亿! 通化公积金挪用案调查
涉案金额超“全国公积金第一案”10余倍;“一把手”等4人被双规 

  5月15日下午,车世刚再次来到吉林省通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个月前,他刚从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的位置上退休,当天是对他10年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结束的日子。审计谈话即将结束时,通化市纪检委一行人员破门而入,车世刚被带走“双规”。

  随后公布的离任审计移送处理书爆出惊人事实:车世刚涉嫌违法挪用住房公积金高达11.25亿元,这个数字比被称为“全国公积金第一案”的郴州公积金案涉案资金高出10余倍。

  之后两天,通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科科长芦红林,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姜德利,主任助理由贵义,纷纷被纪检委“双规”,目前已随车世刚一同移交通化市检察院,等候调查核实。

  通化公积金挪用窝案在经历近10年无数次的群众举报后正式立案。车世刚因涉嫌挪用公款罪、违法运用资金罪、渎职罪等,被移交检察院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调查期间,车世刚一次性还回246万元进行退赃。

  自2003年通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10年间,车世刚与多名下属监守自盗,疯狂挪用住房公积金借贷给房地产开发商,与开发商、银行合谋骗取住房公积金,骗取国家保障房项目贷款试点城市批复,违规分配增值收益挤占公积金……种种手法令人触目惊心,且违法挪用住房公积金造成损失至少千万元。

  “贷款前移”2.45亿元

  2003年11月,通化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升格为正县级单位,车世刚从通化市委办公室副主任调任通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工农兵学员出身的中专生车世刚,毕业后曾在粮库扛过麻袋开过汽车,这次调动使他成了通化市开发商的“财神爷”,离任时他掌管的住房公积金累计达到36亿余元。

  这是通化市3000多家单位21万余职工的安身置业钱,但审计发现,上任不久,车世刚就开始了监守自盗的挪用。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为百姓的这笔钱定下了严格的使用框架: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但车世刚的第一次挪用猫腻就因下属举报“流产”了。知情人透露,车世刚遇到的第一场举报风波在他上任几个月后,车计划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债券,从中收取巨额回扣,此事被举报到通化市纪委,封账初查,召唤谈话,因钱款还没有打出去,车惊险过关。

  下属两个科长被车怀疑是举报人,从此受到长达八九年的工作架空和种种排挤。此后车行事隐蔽,他把大笔住房公积金贷给房地产开发商和企事业单位的做法,隐藏在自创的“贷款前移”理论下,并且和贷款企业签订协议书,将违规挪用包装得“合理化,合法化”。

  “贷款前移”模式的设计者是车世刚的助理由贵义,由贵义原为通化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是车世刚前任主任赵宝应的副手,赵宝应因挪用、贪污住房公积金被立案并潜逃后,由贵义成为车世刚的“军师”和得力助手。

  贷款前移全称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拨付前移”,意思是说,因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住宅最终要卖给居民,并且买房的居民中肯定有申请借贷住房公积金的,所以他们于住宅建设前或建设中贷给开发企业的住房公积金,就相当于把住宅建成后贷给居民买房的住房公积金前移了。

  安徽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人员来通化考察,车世刚在酒桌上向前来取经的同行详细介绍自创的“贷款前移”理论。在场的人回忆,车颇为自得,说到兴奋处直言:“不仅要能干,要会干,把钱给领导,要有人保护。不仅要受贿,还要行贿。”在场的人面面相觑,不知怎么回应。

  始自2006年对通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车世刚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数次审计中,将以贷款前移协议书代替所有住房公积金贷款要件,直接向房地产开发商和其他企业贷款的行为,均被定性为违规或涉嫌违法挪用,屡被叫停,但这种模式一直运用到2009年。

  据知情人介绍,车将住房公积金直接借贷给单位主要采取两种形式:一是先直接把住房公积金借贷给单位,待以后房地产开发商卖房给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人或本单位职工真的有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有关房屋时,再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账户上做篡改处理——以后来买房借贷住房公积金的个人顶替先前借贷住房公积金的单位。

  另一种是若事先知道借贷住房公积金单位有职工购买有关房屋,便与借贷单位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拨付前移协议书,以此代替中国人民银行等法定机构规定的个人借贷住房公积金的购房合同和首付款发票等要件,将住房公积金违规贷给单位。

  车的离任审计计算出,自2005年至2009年,通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贷款前移名目直接向住房公积金房地产开发商等法人贷款资金达2.45亿元。其中数额较大的通化本地贵隆房地产一家就达1.1亿余元,截至今年6月审计结束,贵隆房地产还有1400万余元贷款余额未收回,其他两家房地产尚有500万余元贷款余额未收回。

假名单骗贷7481万元

   2007年3月,通化市审计局对车世刚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将以贷款前移名目发放的贷款认定为违规发放贷款,此时数目已达8000万余元。

  但审计报告并没有阻止车世刚等人对住房公积金的欲望,他们选择更加隐秘的方式,与房地产开发商合谋骗取住房公积金。

  打开通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电子账簿,不同的路径封锁着真相,贷款人信息真真假假,难辨真伪,但在原始账簿里,同一个名字,同一个身份证号码,一会是男性,一会是女性,反复变化信息出现,也有同一个名字使用一代和二代两个身份证号码登记,贷款人上有六七十岁老人,下有几岁幼童,贷款期也很多为两年期、三年期,审计发现,这些大多是房地产开发商骗取贷款罗织的人名,贷款人本身并不知情。

  2004年11月至2009年4月,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开发商及委托贷款行合谋,主要通过虚假手段以开发公司员工购房的名义,以个贷名义和个贷方式骗取公积金贷款7481万元,归开发企业使用并由企业偿还贷款本息。

  更有甚者,2006年,通化市贵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贷款2000万余元,在117名贷款人信息中,有17名是通化市委幼儿园弘康园的教职员工,审计调查发现,他们将身份证借给贵隆房地产用于骗取贷款,每人贷款数额在13万元左右,总金额超过200万元。

  “这是典型的合谋骗贷,银行拿到贷款合同明明知道是造假。有的没有领导签字和盖戳,银行就把款贷出去了。有的贷款证件戳都没有卡全,银行直接看款数就把钱拨给某一开发商。”知情人告诉记者,骗贷从2006年下半年开始,一直持续到2011年。

  通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突破国家规定的5家住房公积金信贷业务承办银行,无视“一个城市不得超过两家银行”的规定,同时在通化市7家银行有存贷款业务,违规将近8000万元存入没有与其签订存贷款业务委托协议的吉林银行、招商银行。

   车世刚等人在肆无忌惮地违规将住房公积金直接借贷给单位同时,还违规将住房公积金借贷给非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人。举报材料显示,自2004年1月至2009年5月,通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违规向1900多名不符条件的个人借贷住房公积金。

   除了直接把住房公积金借贷给没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人,也有部分在贷款前,临时性地让贷款人进行缴存登记、补缴一年或几个月的住房公积金,待贷款到手后,很快或立即停止缴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至2009年5月还违规向48人超额度贷款。涉嫌违规重叠贷款,违规给个人发放“装修”贷款也在千人以上。

  骗取试点“项目贷”2.4亿余元

  利用贷款前移、骗贷等方式进行的隐秘利益输送显然没有满足车世刚及其同伙的欲望,2012年,他们把目光盯住了建金[2009]160号文件,这一次大手笔操作,动用通化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3.05亿元,已经贷出2.4亿余元。

  160号文件为2009年10月住建部等七部委印发的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对照文件要求发现,通化市并不具备申报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城市的条件,审计部门认为通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虚报闲置资金数额,隐瞒5年内诸多严重违纪问题,骗取上级政府通过了试点城市批复。

  160号文件规定,试点城市应当具备近5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来发生违法违规行为;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率达到40%,闲置资金数额在10亿元以上等条件。但审计报告显示,在2007年至2011年,各级审计部门对通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审计时,都指出它存在大量且较为严重的违法违规问题。

  根据通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年度决算表,通化市2010年闲置资金为4.0308亿元,2011年闲置资金为4.6881亿元,2012年增加到6.0171亿元,但距离住建部等规定的10亿元仍有较大差距。

  而通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上报政府的却是,截至2011年底,通化市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为10亿元。“闲置资金和结余资金是完全不同的概念,这种偷换概念是为了骗取试点批复。”了解申报内幕的知情人告诉记者,当时通化市市长和主管副市长曾经带着车世刚,到长春和北京活动了很久,最终跑下了试点批复。

  通化市最终确定贷款额度3.05亿元,其中用于千叶湖棚改建设项目1.2亿元、老六楼棚改回迁建设项目0.65亿元、二道沟棚改回迁建设项目1.2亿元。

申报下项目后,通化市在借款人条件和贷款项目建设标准、供应对象等都与160号文件规定相去甚远,甚至背道而驰。

  160号文件要求住房公积金发放的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性住房、列入城市规划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的借款人必须是政府非营利性的专门机构或通过招标确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而通化市公积金发放贷款的3个开发企业贵隆房地产、圣达房地产和创鑫房地产都是营利性的,并且未经过招投标。

  审计移交报告显示,取得贷款项目的贵隆房地产和圣达房地产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没有用地手续也未经过招拍挂,更未缴纳土地出让金,而是国土局违规出具的。目前,3个开发商的楼盘只有部分是拆迁安置,绝大部分用于商品房销售。

  两头挤占,多种蚕食

  住房公积金有两个红线,除了管理条例第五条,公积金与管理费中间也有一条红线,管理中心不允许直接使用住房公积金,它的工作经费叫管理费,管理费是通过银行存款和贷款形成的利息根据国家规定的比率提出来的,二者之间有明确的界限。

  国家严令不准挤占蚕食的住房公积金,在通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了肆意啃食的面包。至2013年3月,管理中心违规分配增值收益,挤占挪用住房公积金5300万余元。

  按照规定,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要按6∶3∶1的比例分配。即提取其中60%作为贷款风险准备金,30%用于管理费,10%用于廉租住房保证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享用的,只有30%的管理费。但通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让贷款风险准备金提取率变小一些,廉租房住房保障金一度减缩到零,两头挤占,中间膨胀了为己所用的管理费。

  审计结果显示,仅2011年至2012年,通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通过少提贷款风险准备金挤占公积金1000万余元。每年都少提风险贷款准备金500万余元。同时由于2011年至2012年财政未及时拨付管理费,管理中心挪用风险准备金用于管理费支出2800万余元。

  两年间通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少提取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挤占住房公积金200万余元,但同时多提管理费用挤占公积金1100万余元,其中2011年多提中心管理费用660万余元,去年多提中心管理费用500万余元。

  车世刚等人明目张胆地违法挪用住房公积金,已造成公积金损失999万元难以追回。

  住房公积金还面临名目繁多的蚕食,2008年1月至2013年4月,住房公积金中心汽车燃油和修理费、办公楼维修等项目,用虚假发票列支600万余元,套取的资金去向不明。

  报销发票中也是花样翻新,管理中心12台车,一年加油和修理花了单位120万余元费用,平均每辆车花10万余元。装修采购中,一扇门的价格就超过万元,东北的冬季滴水成冰,报销发票却是房顶漏水维修,据经手人证实,主要用于购买礼品和招待费。

  在通化官场,车世刚被称为“中华不倒”,熟悉他的人介绍,车世刚只抽中华烟,一个月就抽6000-8000元的中华烟,而他当时工资一个月才三四千元。

  审计还发现,百姓安身置业钱不断萎缩屡被侵占的同时,通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违规兴办的经济实体却不断膨胀,并且在屡次叫停情况下一直违法经营。

  空壳运营担保公司收保费

  2001年,那时通化市住房公积金的“守门人”是原主任赵宝应,通化市资金管理中心以实物收贷的房屋280万元,从通化市建筑公司、市房产局借入资金720万元,在工商注册成立通化市房地产置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通化担保公司)。

  在建设部明确要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在担保公司中持有股份后,通化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将注册资本撤出,通化担保公司成了空壳公司。

  历次审计显示,担保公司注册后资金被抽逃返还借入单位,房屋产权仍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车世刚不仅没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注销或改组,并与管理中心脱钩,而是仍把通化担保公司作为所属单位,空壳运转,在屡次接到叫停的通知后,将这个空壳公司继续经营10年直到现在,向在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购房者收取担保费。

  去年9月原公司法人退休,变更为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助理由贵义兼任,并每月领取职务工资和出车补助1300元,此次车世刚落马,由贵义也紧随其后被“双规”并移送检察院。

  早在2006年,吉林省审计厅就警告说,“通化担保公司担保贷款余额远远超过法定倍数,已不具备置业担保资格”,当时担保贷款总额为2亿余元。

  到2013年车的离任审计显示,担保总额已经达到近30亿元,通化市26644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为这个空壳公司付出了2437万元的保费。

  审计出来的挪用挤占数额由小到大,由少到多,百姓住房公积金损失也同向增长,车世刚掌管通化市住房公积金的10年间,到底是自身有“独门利器”让他一路过关,还是有“保护伞”遮挡审计风雨?一切结果还要等待司法部门的调查揭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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