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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规划
2014-06-11 | 阅:  转:  |  分享 
  


韶山学校小学部综合楼及入口景观工程

监理规划



一、工程项目概况:1.1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见项目概况表(GH—01)。项目概况表(GH—01)

项目名称 工程规模 计划投资 万元 质量等级 计划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业主 监理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 勘测单位 质监单位 韶山市质监站 1.2主要建筑结构:

主要建筑结构表(GH—02)

序号 分部名称 建筑结构 备注 1 地基与基础 2 主体 3 楼、地面 4 门窗 5 屋面 二级防水 6 装饰 内 外 7 给排水 内 外 UPVC排水管 8 电气 内 外 说明 二、监理工作范围:

监理工作范围为施工阶段的土建、给排水和电气工程监理。

三、监理工作内容:

3.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3.1.1审查施工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的资质;

3.1.2监督检查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及安全技术措施,完善质量管理程序与制度;

3.1.3检查设计文件是否符合设计规范及标准,检查施工图纸是否能满足施工需要;

3.1.4参加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的技术交底;

3.1.5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对施工方案、劳动力、材料、机械设备的组织及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工期等方面的措施进行监督,并向业主提出监理意见;

3.1.6在单位工程开工前检查施工单位的复测资料,并对贯通测量、中线及水准桩的设置、定桩情况进行审查;

3.1.7监督落实各项施工条件,审批单位工程的开工报告,并报业主备查。

3.2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3.2.1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3.2.1.1对所有的隐蔽工程在进行隐蔽以前进行检查和办理签证,对重点工程派监理人员驻点跟踪监理,签署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

3.2.1.2对施工测量、放样等进行检查,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通知施工单位纠正,并做好监理记录;

3.2.1.3检查确认运到现场的工程材料、构件和设备质量,并查验试验化验报告单、出厂合格证是否齐全、合格,监理工程师有权禁止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材料、设备进入工地和投入使用;

3.2.1.4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严格执行施工合同;

3.2.1.5对工程主要部位、主要环节及技术复杂工程加强检查;

3.2.1.6检查施工单位的工程自检工作,数据是否齐全,填写是否正确,并对施工单位质量评定自检工作作出综合评价;

3.2.1.7监督施工单位对各类土木和砼试件按规定进行检查和抽查;

3.2.1.8监督施工单位认真处理施工中发生的一般质量事故,并认真做好监理记录;

3.2.1.9对大、重大质量事故以及其他紧急情况,应及时报告业主。

3.2.2施工阶段的进度控制:

3.2.2.1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施工合同规定的工期组织施工;

3.2.2.2对控制工期的重点工程,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保证进度的具体措施,如发生延误,应及时分析原因,采取对策;

3.2.2.3建立工程进度台帐,核对工程形象进度,按月、季向业主报告施工计划执行情况、工程进度及存在的问题。

3.3施工验收阶段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3.3.1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及时整理竣工文件和验收资料,受理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提出监理意见;

3.3.2根据施工单位的竣工报告,提出工程质量检验报告;

3.3.3组织工程预验收,参加业主组织的竣工验收。

3.4合同管理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3.4.1拟定本建设工程合同体系及合同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

3.4.2合同执行情况的分析和跟踪管理;

3.4.3协助业主处理与工程有关的索赔事宜及合同争议事宜。

四、监理工作目标:

监理工作目标见监理工作目标表(GH—03)。

监理工作目标表(GH—03)

序号 目标内容 目标值 备注 1 质量控制目标 工程质量合格率100% 2 进度控制目标 总工期根据业主与施工单位

合同约定严格控制 3 投资控制目标 根据业主与施工单位合同

约定严格控制 五、监理工作依据:

1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建设部、国家计委(1995)建监737号文《工程建设监理规定》。

3《湖南省工程建设监理条例》。

4委托人与监理人签订的监理合同。

5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及附件。

6委托人与有关单位签订的有关本工程的测试、检验、购销合同。

7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8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建设部令第81号)。

9业主、承包人、监理人、设计单位达成的协议。

10设计单位的设计文件及引用的标准图、规范、规程。

1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12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13与本工程有关的施工及验收规范。

14《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

六、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项目监理机构框图(GH—04)七、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计划:

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根据建设工程监理的进程合理安排。

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计划表(GH—05)

序号 姓名 职称 监理职务 证书号 备注

八、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

8.1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8.1.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8.1.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8.1.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8.1.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8.1.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8.1.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8.1.7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8.1.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8.1.9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8.1.10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8.1.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8.1.12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8.1.13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8.2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8.2.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8.2.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8.2.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8.2.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8.2.5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8.2.6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8.2.7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8.2.8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8.2.9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8.2.10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8.3驻地监理工程师职责:

8.3.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进行监理工作;

8.3.2主管项目的技术、质量、计量、检测工作,督促承包人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8.3.3检查开工准备工作情况,对用于工程的材料、施工设备、每道工序进行质量检查和现场监督,实施中间交工验收,系统记录和分析工序质量成果,并进行收集整理,评定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

8.3.4按工序的要求进行检查验收并签认结果,提交总监审核;

8.3.5初审或参与各方提出的有关工程、设计变更,向专业监理工程师陈述理由和变更方案;

8.3.6参加事故的分析、处理,提出初审意见;

8.3.7坚持经常性的现场检查、监督和旁站,严把重要工序质量关;

8.3.8督促、检查承包方及时整理施工资料,竣工验收资料,并收集有关资料;

8.3.9认真及时填写工程监理日志、监理月报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8.3.10主持工地会议,督促会议内容的落实。

8.4监理员职责:

8.4.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8.4.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8.4.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8.4.4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8.4.5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8.4.6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8.5信息管理员职责:

8.5.1负责监理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8.5.2及时向各级监理人员提供必须的监理资料;

8.5.3参加每一次工地会议,作好会议记录、整理,并分发会议纪要和做好签收记录;

8.5.4整理本项目监理工作的所有资料,并归档管理。

8.6见证员职责:

8.6.1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有法定责任,在“见证取样送检委托单”上签字;

8.6.2取样后可马上送检测试的试件,必须立即封样送检提取检测报告,取样后尚需时日才能试验的试件,必须亲自封样、监护,试验前应对封样情况进行鉴别,双方确认无误后,共同送检,并取回报告;

8.6.3取回报告后,应及时交资料员归档,如发生不合格试件,必须向技术负责人写出书面报告。

九、监理工作程序:

9.1施工阶段监理程序(见GH—06)

9.2工序监理程序(见GH—07)

9.3材料、构配件及设备报验程序(见GH—08)

9.4材料检验(复试与抽检)程序(见GH—09)

9.5设计变更处理程序(见GH—10)

9.6分项(分部)工程验收程序(见GH—11)

9.7项目竣工验收程序(见GH—12)



施工阶段监理程序图(GH—06)

































































工序监理程序图(GH—07)



























































材料、构配件及设备报验程序图(GH—08)























































材料检验(复试与抽检)程序图(GH—09)























































设计变更处理程序图(GH—10)



























































分项(分部)工程验收程序图(GH—11)



































































项目竣工验收程序图(GH—12)



































































十、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10.1进度控制目标方法及措施:

10.1.1工程总进度计划:从年月日至。

10.1.2总进度目标的分解:

各分部工程进度目标(GH—13)

A、依据业主与施工单位合同约定的总工期控制

B、依据业主与施工方共同制定的进度计划控制

C、依据施工方的详细月旬计划控制

10.1.3进度控制的工作流程与措施

10.1.3.1进度控制工作流程图(见GH—14)

10.1.3.2进度控制的具体措施:

(一)进度控制的组织措施:

1、落实进度控制的责任,建立进度控制协调制度。

2、由总监负责,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实施。

3、驻地监理、专业监理收集进度数据,掌握第一手资料。

4、严格按进度控制工作流程图开展工作。



进度控制工作流程图(GH—14)

































































(二)进度控制的技术措施:

1、建立多级网络计划体系,监控承建单位的作业实施计划。

2、总监审核进度计划,专业管理每十天对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进行比较。

3、总监、专业监理分析进度偏差原因,与业主、施工单位协商有效方法增加工作面,缩短关键工作的持续时间,并注意关键线路是否发生变化。

4、各级监理人员熟悉和掌握有关的新技术、新工艺与工艺持续时间的关系。

(三)进度控制的经济措施:

1、严格执行施工合同中的奖罚条款,对工期提前者实行奖励。

2、对应急工程实行较高的计件单价。

3、确保资金的及时到位。

4、各级监理人员熟悉和掌握有关的新技术、新工艺与工艺持续时间的关系。

(四)进度控制的合同措施:

1、按合同要求及时协调有关各方的进度,以确保建设工程的形象进度。

2、及时做好各项记录,为正确处理可能发生的工期索赔提供依据。

10.2质量控制目标方法及措施:

10.2.1质量控制目标: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满足使用功能,质量合格率为100%,质量等级达到施工合同约定要求。

10.2.2质量控制的依据:进行质量控制的依据是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有关质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文件,有关质量检验与控制专门技术法规性文件。

10.2.3质量控制的原则:

为了完成上述质量控制目标,以合同为依据从严执行规范、规程和标准,根据工程质量本身的特点:a影响因素多;b质量波动大;c质量隐蔽性;d终检的局限性;e评价方法的特殊性。在本项目的质量控制过程中我们将遵守下列原则:

1、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

2、坚持以人为核心的原则;

3、坚持以预防为主的原则;

4、坚持质量标准和监理程序的原则;

5、坚持科学、公正、守法的职业道德规范。

10.2.4质量控制的工作流程及措施

10.2.4.1质量控制的工作流程(见GH—15)

10.2.4.2质量控制的具体措施:

(一)质量控制的组织措施:

1、由总监与驻地监理负责,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实施;

2、各级监理人员认真履行监理职责,严格执行“材料、构件、设备检验、复验”、“隐蔽工程检查”、“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3、严格按质量控制的工作流程开展工作。

质量控制的工作流程图(GH—15)

















































(二)质量控制的技术措施:

1、总监和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资质,主要施工人员的上岗证,施工方案:主要材料与设备报验单等施工准备情况,不合格就不签发开工报告;

2、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切实做好质量跟踪,采用旁站、巡视、检验等方法检查施工质量,及时发现并纠正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

3、各级监理人员详细做好监理日志的记录,为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提供可靠资料;并配合总监就质量事故的情况、性质、原因、评估写出质量事故报告,参与研究质量事故处理方案,提出修补、返工处理等的理由和实施方案。

4、协助承包单位完善质量保证体系,严格事前、事中和事后的质量检查监督。

(三)质量控制的经济措施:

按合同确定的质量目标,严格按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质检验收,对不符合合同规定质量要求的拒付工程款。

(四)质量控制的合同措施:

达到业主特定质量目标要求的,按合同支付质量补偿金或奖金。

10.2.5质量控制的主要方法:

(一)审核技术文件、报告和报表:

这是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监督、检查与控制的重要方法,审核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审核进入施工现场的分包单位的资质证明文件,控制分包单位的质量。

(2)审查施工承包单位的开工申请书,检查、核实与控制其施工准备工作质量。

(3)审批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质量计划、施工组织设计,控制工程施工质量有可靠的技术措施保障。

(4)审批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有关材料、半成品和构配件质量证明文件,确保工程质量有可靠的物质基础。

(5)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反映工序施工质量的动态统计资料或管理图表。

(6)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有关工序产品质量的证明文件、工序交接检查、隐蔽工程检查、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查报告等文件、资料,以确保和控制施工过程的质量。

(7)审批有关工程变更、修改设计图纸等,确保设计及施工图纸的质量。

(8)审核有关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等的技术鉴定书,审批其应用申请报告,确保新技术应用的质量。

(9)审批有关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的处理报告,确保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处理的质量。

(10)审核与签署现场有关质量技术签证、文件等。

(二)指令文件与一般管理文件:

在实施质量控制过程中,向承包人传达业主、总监的指令文件,而且根据工程质量具体要求,及时向承包人发送质量问题指令、通知单、备忘录、情况纪要等,用以指出施工中各种质量问题,达到控制质量的目的。

(三)现场监督和检查:

对项目开工前、工序施工中,重要工序和施工部位进行现场监督和检查,现场监督检查的方式有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

(四)规定质量监理工作程序:

规定双方必须遵守的质量监理工作程序,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工作,通过程序的管理,使质量监理工作进一步落实,做到科学、规范的管理和控制。

(五)利用支付手段:

10.2.6设置质量控制点:

质量控制点的设置位置表(GH—16)



分项工程 质量控制点 备注 工程测量定位 标准轴线桩、水平桩、龙门板、定位轴线标高 地基、基础 基坑(槽)尺寸、标高、土质、地基承载力,基础垫层标高,基础位置、尺寸、标高,预留孔洞、预埋件的位置,规格、数量 砌体 砌体轴线,皮数杆、砂浆配合比,预留洞孔、预埋位置、数量,组砌方法 模板 位置、尺寸、标高,预埋件位置,预留洞孔尺寸、位置,模板强度及稳定性,模板内部清理及润湿情况。 钢筋混凝土 水泥品种、强度等级,砂石质量、砼配合比,外加剂比例,砼振捣,钢筋品种、规格、尺寸、搭接长度,钢筋焊接,预留洞孔及预埋件规格、数量、尺寸位置 焊接 焊接条件、焊接工艺 装修 视具体情况而定

10.3合同管理:

10.3.1合同管理原则:

合同管理具体是指建设工程中的合同管理,由于建设合同的标的庞大,投入资金数额大、技术面广、复杂,施工周期长,使用人力、物力多等原因,加强合同各方的合作,应是具有法律约束效力的。合同管理的宗旨,是以事实为依据,合同条款及法律为准则,促进各方履行合同义务,参与合同管理及协调工作。

10.3.2合同管理内容及有关规定:

(1)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含分包合同)成为工程固定组成部分的设施及重要工程材料购销合同,均应提交监理方。监理方(总监)并应参与考察,除因对方资质、信誉承担责任可能性或提供的设施规格性能不合要求而可以拒绝认可外,不得无理拒绝,由业主决定;

(2)业主与承包方签订的与本监理项目的工程质量有关的合同,必须包含“接受监理方监理”的条款,并向监理方提交副本或复印件一份;

(3)上述有关合同执行中发生有关工程质量方面的异议、分歧、纠纷,监理方有义务以独立、公正的立场进行调解或参与索赔事务;

(4)因上述有关合同发生仲裁、诉讼,而要求监理方出庭作证提供证词,监理不得拒绝,但与此发生的相关费用应由合同当事人承担。

10.4信息管理:

10.4.1信息管理的原则:

信息管理必须做到准确、及时、通畅:

(1)施工及监理人员必须及时填写“施工日志”、“监理日志”,及时填报和签认规定的表格、文件和资料。

(2)信息按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计量、交工验收、安全生产等方面分类管理,前四个方面以单位工程汇总成册;安全生产按月、季、年度分期汇总。

(3)各种申请、报表、签证、记录,按规定格式印刷和填报。

(4)文件传递一律以书面为准,坚持收发签字制度。

十一、监理工作制度:

11.1设计文件、图纸会审签发制度:

监理工程师收到施工设计文件、图纸后,应进行全面审核复查,避免图纸中的差、错、碰、漏,且进行现场复核、查对,在核查无误或修正无误后,确认为有效图纸,进行施工。

11.2技术交底制度: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设计方向承包方进行施工设计图纸的全面技术交底(设计意图、施工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等),据讨论决定事项作出书面纪要,交各方具体执行。

11.3开工报告审核制度:

承包方在所有单位工程完成施工准备之后,须提出《工程开工申请报告》,经驻地监理工程师现场核查落实,确认具备开工条件,下达《开工通知》,承包方按照开工通知,方可开始施工。

11.4材料、构件检验、复验制度:

工序施工前,施工方书面填报《建筑材料报验单》,驻地监理工程师审阅(出厂证明、试验报告等),并于施工现场查验无误,签发确认。对于主要材料进行抽样检验。严禁在工程中使用不合格材料或成品、半成品。

11.5设计变更制度:

任何变更设计,应由驻地监理工程师报总监,约请业主、设计方、提议单位协商会审后,由监理部下达变更指令。否则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进行变更和施工。

11.6隐蔽工程检查制度:

凡属隐蔽工程在隐蔽之前,均须提前24小时报驻地监理工程师,在承包方根据《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进行自检合格,填报《工程报验单》的基础上,进行监理、查验、签认合格方可隐蔽。未经驻地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认的,任何人不得擅自隐蔽,否则应进行剥露等检查,直到监理工程师满意为止,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11.7工程质量监理制度:

监理工程师对承包方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责任。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工程质量缺陷,应及时记入监理日志,指明质量部位、问题及整改意见,限期纠正并复验。

对较重的质量问题或已形成隐患的问题,应由驻地监理工程师填写《工程质量问题通知》通知承包方,同时报总监。承包方应按要求在限期内整改完毕后,通知驻地监理工程师复验签认。

如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已构成工程事故时,应按事故处理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1)如检查不合格或检查报验内容与实际不符,驻地监理工程师有权不予签证,且记入监理日志,待改正并重验后才能签认,方许继续下道工序施工。

(2)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经长期停工,复工前应重新组织检查签证,以防意外。

(3)对检验不合格的工序,驻地监理工程师应限期施工方处理完毕。如承包方不及时改正处理,情节严重的,报请总监批准后,发出《工程暂停指令》,可指令部分工序、部分施工段暂停施工。待承包方整改处理后,提出复工申请,报总监复验合格后才可发出《复工指令》。

(4)分部工序、单位工程或分段工程全部完工后,经自检合格,填写各种工程报验单,经驻地监理工程师资料审核、现场查验,合格以后发给《中间交工证书》。

(5)监理工程师需承包方执行的事项,应使用《监理工程通知(通用)》,催促执行,强调指令的文字依据是执行的原始依据。

11.8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1)凡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或施工等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或超出《验评》规定的偏差范围,需要返工处理的统称工程质量事故;

(2)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承包方应及时报告驻地监理工程师,对重大的质量事故和工伤事故应及时上报总监,在做出相应等级处理之前,应保护好现场。驻地监理工程师应及时进行调查,写出调查报告,并参予事故处理。

(3)凡工程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处理,或处理不当,或处理结果未经监理部同意的,对事故部分及受事故影响的部分工程视为不合格,待事故处理完毕后再行报验。

承包方应上报《事故报告单》,并应抄报业主和监理部各一份。一般工程质量事故,由承包方征得驻地监理工程师的同意研究处理,填写事故报告报监理部;大质量事故,承包方填报事故报告二份,监理部组织有关单位处理;重大质量事故,承包方填报事故报告三份,由监理部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处理方案,报业主批准后,承包方才能进行事故处理,待事故处理后,经监理部复查,确认无误,方可继续施工。

11.9施工进度监督及报告制度:

(1)审核承包方依据合同工期编制的工程进度网络计划或横道图。

(2)监督检查承包方严格按网络计划组织施工,每旬、月检查进度计划执行情况,及时分析,找出原因,调整网络计划,确保网络计划指导作用的实施。

(3)监理部每月向业主通报各项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对比及形象进度情况并分析之。

11.10投资控制制度:

(1)合同内的计量支付,严格按照计量支付程序进行。计量必须经驻地监理工程师现场核验签认方可予以计量。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支付(支付由业主承担)

1、无开工令者;

2、无计量资料者;

3、因施工错误而增加的工程量;

4、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发生重大事故,须返工或待处理者,或虽返工但未按规定填报质量事故报告者;

5、未按变更设计规定程序办理或擅自变更者;

6、隐蔽工程未经检查签认者;

7、成品、半成品、设备等缺少应有的试验鉴定资料或合格证,或材料正在试验未确认合格者;

8、倒手转包或由无照施工单位施工的工程。

(2)变更设计的工程项目,其数量经驻地监理工程师现场核验方可报业主批准支付。

(3)合同外项目,应先报业主批准立项,驻地监理工程师才可核验其工程量,报业主支付。

(4)对于工程索赔,监理工程师在调查或谈判中,必须尊重事实,以当时记录为依据,以证明材料为旁证,提出合理公正的处理意见,通知索赔方和被索赔方。

(5)严格履行变更设计的审核、审批程序,控制工程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不得擅自同意扩大建设规模或提高技术标准。

11.11监理报告制度:

监理部应逐月编制监理月报和年报。月报次月10日前,年报次年元月15日前报送业主。其内容应以具体数据综述各阶段施工情况;工程质量情况分析、评价、实物工程量完成情况及其分析、调整改进;工程计量情况及分析;承包方综合生产因素的情况分析;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等。

11.12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1)工程竣工验收的主要依据

1、批准的设计图纸和文件以及变更设计文件;

2、批准和确认的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

3、上级对本工程的指示文件;

4、专业工程技术验收规范、规程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2)承包方在工程项目完成后编制全部竣工文件、图表、资料及验收交接文件,是申请竣工验收的必要条件。竣工文件不齐全、不正确清晰,不能验收交接;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3)承包方应依据有关文件及规定编制竣工文件及竣工图,提供监理部一份,审查确认完整,报业主,其余分发有关接管、使用、档案等单位。

(4)单位工程或全部项目的验收由业主组织有关单位进行。

11.13监理日志和会议制度:

(1)监理工程师应逐日将所从事的监理工作、按时填入《监理日志》,涉及设计、施工方和需要返工、改正的事项、质量事故的发生及处理措施,要求整改复验时间、复验结果,应做详细的记录,必要时须附照片说明。

(2)监理部派员参加每周召开的业主、施工、设计监理各方的工作协调会外,部内每月底召开监理例会,检查本月监理工作,沟通情况,商讨处理问题,布置下月监理工作计划,总结经验,不断提高监理业务水平。

十二、监理工程师守则:

12.1监理人员须知:

监理人员在履行自己职责和权力时,应注意如下问题:

(1)严格执行合同是监理工程师和全体监理人员的最基本准则;

(2)监理人员应与承包人保持正常的工作关系,做好事前监理、事中监理及事后监理;

(3)监理工程师在合同执行中要熟悉合同和设计文件,了解和掌握监理工作的重点,及时处理发生的问题;

(4)合同执行时,如果承包人希望分包工程的任何一部分,监理工程师应对分包人的资质、施工能力认真审查;

(5)监理人员不容许承包人发生不合格工程,但又不要轻意否定承包人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通过技术手段获得利益的机会;

(6)监理人员与承包人在对工程质量的判断发生分歧时,应以合同文件和检测、试验资料为依据,切忌感情用事,或凭个人的看法和经验随意作出决定;

(7)监理工程师发现工程质量将受到危害时,应迅速地先通知承包人,然后采用劝告、提示的方法引导承包人进行纠正。如果承包人不听劝告继续施工时,必须果断地指令暂停施工,进行检查;

(8)质量的优劣既要以试验和测量数据为依据,还应按规范要求对测量和试验数据进行综合评价才能做出结论;

(9)监理工程师在计划监控中仅指出承包人进度滞后是不够的,还必须有充分的根据去论证并令承包人信服,促使承包人采取措施加快速度;

(10)工程计量时,监理工程师应切记:“计量一切合同内合格的工程是承包人的职责,而复核这一工作则是监理人员的职责”;

(11)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必须每周一次定期地检查和记录承包人的人员变动和工地情况,以及材料和施工机械运转情况;

(12)监理工程师在给承包指令时一定要谨慎。非合同内的事项在未与承包人协商前不要发出指令,因为承包人没有义务接受合同规定以外的其它指令;

(13)监理工程师不能行使业主授权范围以外的任何权力;

(14)每日作好监理日记,掌握工程动态。

12.2监理人员职业道德:

监理人员在施工监理过程中,应本着“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精神遵守以下职业准则:

(1)公正、公平、信誉第一,为业主服务,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维护业主的利益。尽职、勤恳、兢兢业业地组织监理工作;

(2)不在同一项目中既做监理又做承包人的商业咨询,不接受承包人的任何回扣、提成或其他间接报酬;

(3)不泄露工程和业主的秘密,忠实履行职责,对业主负责;

(4)当其认为正确的判断和建议被业主否决时,应向业主说明可能产生的后果;

(5)当认为业主的意见或判断不可能成功时,应向业主提出劝告;

(6)当证明监理的判断是错误时,要及时更正错误;

(7)当监理工作涉及到业主和承包人双方合法利益时,应按照合同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实事求是地进行处理。

十三、旁站监理方案:

13.1旁站监理的范围:

旁站监理的范围:基础施工阶段、主体结构施工阶段及屋面防水层施工阶段。

13.2旁站监理的内容:

13.2.1现场监督是否按照施工验收规范和设计施工图、《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经监理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

13.2.2监督是否使用经验收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13.2.3监督承包商有关现场施工管理人员、质检人员是否在岗称职负责;

13.2.4监督施工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操作条件是否满足施工工艺要求,特殊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13.2.5监督现场施工环境是否对工程质量产生不利影响;

13.2.6施工过程是否存在质量和安全隐患。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较大质量问题或质量隐患,旁站监理人员应采用可靠手段(如摄像、照相等)予以记录。

13.3旁站监理的程序:

13.3.1制定旁站监理方案→施工前24小时施工单位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总监安排监理员实施旁站监理→监理员按旁站监理方案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监督→签署旁站监理记录。

13.4旁站监理人员安排:

本工程执行旁站监理任务为13.5旁站监理人员职责:

13.5.1检查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13.5.2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13.5.3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

13.5.4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十四、安全监理方案:

14.1施工安全的特点:

施工安全的特点是涉及的人员多、专业广、贯穿施工的全过程,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将给生命、财产造成巨大的损失,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本工程施工安全的特点:安全监理在监督落实各部位安全防护措施时,应重点对施工脚手架、模板施工、高处作业、交叉作业、起重机垂直运输机械、临时用电进行审查和监控。

14.2安全监理工作流程:(见安全监理工作流程图)

14.3安全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一)安全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

1、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否具有针对性;

2、核实承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

3、工地的安全组织体系和安全人员配备,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管理网络,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

4、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使用的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检查措施,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及安全条件;

5、了解现场环境、人为障碍等因素并及时提出防范措施,使承包单位的自检系统正常运转,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系统行之有效。

6、按照监理规范的要求,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对各工序的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技术措施和规程操作,并作好记录。

(二)本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重点

本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重点:施工脚手架、模板施工、高处作业、交叉作业、起重和垂直运输机械、临时用电施工方案。

(三)安全监理的任务

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组织施工,消除施工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对施工现场易发事故的危险源和薄弱环节进行重点监控,有效地杜绝各类不安全隐患,实现安全生产。

(四)安全监理工作的目标值

安全目标值为确保施工安全,安全事故发生频率为1‰。

14.4安全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一)安全监理工作的方法

1、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否满足施工安全。

2、针对本项目,要求施工单位编制施工用电安全技术方案、脚手架搭拆方案、模板安装方案、砼浇捣方案。

3、施工过程中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分项施工方案施工,监督检查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保证施工安全。

4、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5、本工程拟安排负责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总监汇报。

6、安全监理组织机构











(二)安全监理工作的措施

1、组织措施:

a.遵循“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总原则;

b.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并逐层予以落实;

c.建立以总监为首的安全生产监督体系;

d.强化施工现场达标管理,抓关键点、重点、促全面。

2、管理措施:

a.认真执行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b.要求施工单位搞好安全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c.建立对施工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施工监督检查制度;

d.要求施工单位进行各分部分项、关键部位的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贯彻到各施工班组人员;

e.在醒目处悬挂安全标志,各项安全设施、机械设备经检查合格后挂牌投入使用。

f.要求施工场区入口处设门卫值班,建立门卫制度。

3、技术措施:

a.施工中合理安排,使工序搭接有利于安全施工,尽可能减不必要的交叉作业;

b.在通道口、出入口等入口处设平面防护棚封闭,临边立面设置安全栏杆,挂安全网。脚手架按规程和方案搭设,搭设完毕组织验收;

c.垂直运输机构有安全限位装置,进出料口有防护门进料口设安全棚;

d.所有机械设备在进场前检修,经安全测试合格后才准使用;

e.施工用电网按施工平面图架设,线路采用“三相五线”实行一机一漏一闸,严禁用电线乱接乱挂。

安全监理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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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1、施工组织设计

2、机械、人员数量

3、材料到场情况

4、各项材料试验报告



施工单位



开工报告





业主提供:施工合同有关文件施工图其他有关资料会审及变更资料



总监



审核开工报告告



N



审核

结果



根据规范、施工图、合同要求施工,自检合格后填写





Y



施工单位



开工令



汇总、检查每道工序评定表,填入中间交工证书



填报每道工序评定表







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



会同现场检查



驻地监理



检验



现场检查



监理工程师



驻地监理



检查

结果



N



检查

结果



Y



N



签认中间

交工证书







Y



总监



填写质量

验收单







单位工程完成



总监



施工单位填报《开工申请单》



监理工程师审查



N



Y



工序施工



N



施工单位自检



返工或修补



Y



施工单位报验



监理工程师检查



N



进入下道工序



Y



工程质量认可书



工程计量



施工单位填表报验



施工单位提交:产品出厂证明及材料清单、产品合格证、施工单位复验单、技术鉴定文件



重要原材料、构配件

设备质量控制



Y



监理工程师审核



实地考查生产工艺

检验手段



N



设备安装前



进行检查,或由法定

检测部门检测



监理抽查



合格



不合格



使用于

设计部位



产品退场

不准进场



按材料试验规范



按要求取样



按材料试验规范



试件分组



保证试验设备和

试验程序



进行项目试验



不合格



出试验成果



合格



不合格



清理出场



监理抽查



合格



使用



承包单位提出工程变更



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认



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提出工程变更



建设单位审查签认



设计单位签发设计变更文件



建设单位予以签认



项目监理部发出会签的

《工程变更单》



承包单位实施工程变更



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返工或修整



施工单位



分项、分部工程

质量自评合格



分项、分部

工程完成



质量保证

资料齐全



施工单位填报《工程报验单》报监理审核



监理工程师签认



检查分项、分部工程是否完成





审核质保资料是否符合要求



分项、分部

工程是否合格



Y



N



是否

合格



签发合格认可书



签发不合格证书



施工单位



提出竣工验收报告



施工单位提交



工程技术资料质量签证资料



现场监理工程师组织初验



N



合格



Y



总监理工程师

组织全面检查验收



N



同意验收



Y



监理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业主组织竣工验收



同意验收



N



Y



签署工程验收证书



工程交接



支付工程款



使用保修



进度计划



施工单位



审查进度计划



监理



N



批准



收集进度数据



施工单位



执行计划



监理



实际与计划

进度比较



监理



N



进度

偏差



Y



分析原因及对后续工作和工期的影响



监理



确定影响后续工作和工期的限制条件及进度调整措施



业主监理施工



采取相应的组织、技术、经济、合同措施



开工准备



施工单位



提交工程

开工报审表



施工单位



总监、驻地监理



审查开工条件



N



批准





旁站、巡视、检验



Y



监理人员



施工



工序完工



自检合格、报验



施工单位



现场检查质量



监理人员



N



合格





组织工程验收



业主



签署工程竣工验收申请



总监



N



Y



合格





监理单位



审核报验申请、检查



施工单位



自检合格、报验



分部(单位)工程完成



总监



签署《报验申请表》



YU



总监理工程师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



驻地监理工程师



监理员



不合格



监理单位



书面向主管部门报告



未整改继续施工



施工单位



下发施工暂停令



监理单位



合格



存在隐患



继续施工



监理(施工)单位



复查



施工单位



现场整改



监理单位



审查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施工单位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监理单位



下达整改通知



监理单位



监督、检查



施工单位



安全技术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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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建筑馆资料...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