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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2014年)《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8项标准放宽

 善良. 2014-06-15

新的(2014年)《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8项标准放宽,同时对精神类疾病进行了明确。

——身高:男性身高由162cm调整为160cm,女性身高由160cm调整为158cm

——体重:男性体重由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调整为不超过30%、不低于15%,女性由不超过或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调整为不超过20%、不低于15%

——肘外翻:标准由原来不超过15度调整为20度;

——面部瘢痕:标准由原来2厘米调整为3厘米,其他部位只要不影响功能即可;

——面颈部文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文身的标准是不超过3厘米,其他部位不超过10厘米,非淫秽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文身;

——视力标准:应征青年视力统一标准为右眼4.6、左眼4.5

——转氨酶:转氨酶标准由40调整为50

——痔疮标准:由原来直径不大于0.5cm或不超过2个,调整为2个以下且直径均在0.8cm以下。

此外,对精神类疾病进行了明确,精神分裂症、转换性障碍、分离性障碍、抑郁症、躁狂症、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人格障碍、智力低下、梦游、遗尿症以及其他精神类疾病,不合格。不再将包茎列为不合格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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