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万多元汇错,对方不还咋办
律师: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014年06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文/片 本报记者
在郭先生的手机网银收款人页面里,前两个账户属于汇错款的张杰,第三个才是应收款的张杰账户。 文/片 本报记者 张亚楠 实习生 王志伟 手机网银汇款,错给同名账户 郭先生是用手机网银汇的款,6月3日,朋友张杰(化名)找郭先生借钱,郭先生通过手机网银将34000元汇了过去。第二天,朋友表示没收到钱,郭先生回到手机网银上查看才发现,自己汇钱时一时犯晕,将钱汇给了另外一个张杰。 “收到钱的张杰是做酒水生意的,几个月前,我从他那里购买了一些酒水,并通过手机网银给他汇了款,所以他的姓名、账号成为我手机网银里几个默认的收款人之一。”郭先生说。 在郭先生提供的手机网银截屏上,记者看到,做酒水生意的这个张杰和向郭先生借钱的张杰并列呈现在可选择的收款人列表中。 汇款时,郭先生没有留心对照账号,直接选择了错误的“张杰”,将钱转给了他。 十几天过去了,对方始终没还钱 发现失误之后,郭先生立即联系了对方。对方表示,可以将钱退还,但自己在枣庄出差,银行卡不在手中,只能等16日回济南之后再取钱给郭先生。 对此,郭先生提议对方在枣庄补办一张银行卡,或者将其接回济南取钱然后再送回枣庄,但对方都没有同意。 16日,郭先生联系到张杰,对方表示已经回济南,但因为有事要忙,需要第二天再把钱给他,并且要请两人共同认识的一位朋友做中间人,当面交钱。 对于这个提议,郭先生很不满。他说,自己与张杰共同认识的中间人未必会帮这个忙。郭先生认为,张杰的做法是故意拖延不还款。 记者联系到错收到郭先生汇款的张杰。张杰表示,他16日刚从枣庄回济南,因为工作忙碌,没时间办理郭先生的事情。而且,只有找到中间人,自己才愿意将钱还给郭先生。 律师称收款方拒还属不当得利 如果张杰真的不还钱,该怎么办呢?对此,郭先生很郁闷。 一位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业内人士表示,对于客户汇错款的情况,银行没有义务提供汇款账户户主信息。但是,如果因为一时疏忽将钱款汇错,银行一般会给当事人提供方便,协助联系被汇款人或提供被汇款人相关信息。 山东树森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敬涛告诉记者,如果因当事人疏忽大意将钱错汇到别的账户,而账户所有人拒绝将钱款返回,属于不当得利。当事人可以到法院提交相关汇款证据,提起民事诉讼,追回欠款。 在郭先生的案例中,因为双方有共同的关系网,汇错钱的账户户主信息比较容易获得。但是,在一些案例中,当事人可能只是知道对方的账户和部分名字,不能向法院提供对方地址、联系方式等具体信息,而根据《商业银行法》和银行的客户保密制度,除了配合公安、检察院和法院调查,银行不能随便透露相关客户的资料,所以立案面临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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