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地税局分别在西安、榆林和延安三市召开税收分析会议,查找当前组织收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进一步做好组织收入工作的措施。同时,要求全省地税局系统严格遵守组织收入原则,坚持依法收税。陕西省省长娄勤俭日前在省地税局呈送的地税信息专报上作出批示:地税局工作十分主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十大措施确保收入增长。是“三严三实”的具体表现,应充分肯定。 据统计,今年前5个月,陕西省地税局系统累计入库各项税收412.7亿元,同比下降7.4%。据分析,陕西地方税收出现波动的主要原因有:一是受“营改增”试点政策性减收影响,西安交通运输业税收下降82.0%,租赁服务业税收下降53.7%;二是煤炭行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税款较去年同期大幅下降,大部分煤炭企业出现去年预缴税款大于汇算清缴税款的情况;三是原油价格和产量较去年同期有所下滑,以延安长庆油田为例,原油价格每吨下滑605元,产量下降2.5%;四是榆林长庆油田去年同期缴纳油气资源税较多。此外,由于去年同期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增幅较高,抬高了收入基数。 陕西省地税局发出通知,要求认真分析当前经济形势,科学把握中央各项政策带来的提振作用,全力以赴抓好组织收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把征管改革的重点从实施专业化管理、开展纳税评估向加强大企业管理、深化数据管税和优化稽查征管互动机制方面转变。进一步提高数据质量,从数据的采集、处理和分析等方面全面提高数据管税的水平和能力。通过税务稽查发现征管工作的薄弱环节,加快形成征管、稽查的良性互动机制。认真查找风险点,提高征管质量。 通知要求在认真抓好组织收入工作的同时,不能放松纳税服务工作,达到以服务促收入的目的。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税收政策,坚决不能收过头税,一旦发现违规收税的情况,必须严肃处理。 (来源:中国税务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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