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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张仲景使用的“桂”究竟是“桂枝”还是“肉桂”?1

 johnney908 2014-06-19
1 緒言
1-1 對藥物的疑問─日本和中國、韓國的分歧
   流傳至今的仲景醫書一般認為有《傷寒論》(以下簡稱《傷寒》)、《金匱玉函經》、(以下簡稱《玉函》)、《金匱要略》(以下簡稱《金匱》)。書中所載桂枝,在日本使用的是《日本藥局方》規定的桂皮,即Cinnamomum cassia和同屬植物的樹皮[1]。《中國藥典》把日本的桂皮和同一藥物規定為肉桂[2],但現在中國的肉桂併不是仲景醫書中所載的桂枝。而仲景醫書的桂枝被《中國藥典》稱為C.cassia的嫩枝全體[3]。可是,這種藥物,在《日本藥局方》中沒有。韓國的規定和中國相同。
   這樣說來,仲景醫方中的桂枝,日本用的是樹皮即桂皮(肉桂),中國、韓國用的是嫩枝即桂枝,究竟一種正確呢?
1-2 對藥名的疑問─仲景醫書的記載不一致
   仲景醫書中桂類藥物,除桂枝以外,還偶有其他不同的名稱。例如:《傷寒發汗吐下後病篇》五苓散中的桂心[4]、《玉函》卷七的五苓散中的桂[5]、《金匱?痙濕{日+(喝-口)}病篇》葛根湯和《痰飲咳嗽病篇》五苓散中桂[6]的配伍。而其他的五苓散、葛根湯中都是桂枝。還有《金匱?瘧病篇》白虎加桂枝湯中配桂[7],《傷寒》、《玉函》、《金匱》的桂枝加桂湯中配桂枝[8],可見其加味和配伍的藥名是不一致的。另外,《傷寒》、《玉函》的桂枝去桂加茯苓白朮湯[9]中所除去的顯然是桂枝,也與方名中的“去桂”不同。
1-3 問題的所在和研究方法
   仲景醫書中的這些桂、桂心都是桂枝麼?還是其他別的藥材呢?如果是同一種桂枝的話,為什麼又用桂、桂心等不同的名稱呢?如果分別是不同藥材的話,那麼,桂枝、桂、桂心三者的區別在哪呢?就是說,問題的關鍵,在於仲景書中的桂枝究竟是何種藥物,與桂、桂心到底有什麼關係。若把這個問題弄清楚的話,則日本、中國、韓國對於桂枝的不同解釋,或許能隨之解決。
   但是,僅僅依據現存的《傷寒》、《玉函》、《金匱》等書,想正確地考察這一具有名物變遷的歷史問題,是比較難的。在此,本人想從考古學、植物學、文獻學的不同角度出發,利用已取得的研究成果,總合地進行一下討論。
 
2 漢代以前及漢代的桂類藥─菌桂、桂、梫、木桂─
2-1 非醫書的菌桂、桂、梫、木桂
   作為藥物、調味料、香料,早在漢以前及漢代的書籍中就有記載。如《楚辭?離騷》[10]中的“菌桂”和“桂酒”,《禮記?檀弓上》[11]中載有“桂”,《爾雅》[12]曰“梫,木桂”,《說文》[13]曰“梫,桂也”等等。從《爾雅》和《說文》的記載來判斷,梫、木桂、桂似乎是同物異名,可是,都沒有關於形狀的記載。關於形狀的解說始於晉郭璞,郭氏《山海經》注曰:“衡山有菌桂,桂員似竹”[14],《爾雅》注曰:“今江東呼桂,厚皮者為桂”[12]。“桂枝”一詞雖然見於《呂氏春秋》、《楚辭》、《後漢書》[15]等書,但都不是作為藥物的名稱。
2-2 出土的中國古代的桂皮和現存的中國中世的桂心
    在公元前168年埋葬的馬王堆1號漢墓出土的陪葬品中,有7 種植物香藥,被作為醫療的香料品。其中,有C.chekiangense的樹皮小片,調查報告將其稱為桂皮[16]。應該注意的是,其物已被除去了木栓層(粗皮)。因為這是王侯貴族的陪葬物,所以可以斷定是上等品。在出土的桂類中,沒有嫩枝。
   日本奈良時代的756年,孝謙天皇把從唐進口的桂心等藥物進獻給東大寺,在現存的當時進獻目錄上載有桂心的名稱,其實物至今仍保存在正倉院。調查實物的結果,是屬於C.cassia及C.obtusifolium類,大小不一的板狀-半管狀-管狀的樹皮[17],而且都去掉了木栓層。既然是天皇的進獻物,肯定也是上等品。嫩枝全體的桂類,併不存在。而且,不論在當時的進獻記錄上,還是使用記錄上都沒有桂枝的名稱。
   據上所述,可知中國公元前,使用的桂類藥的上等品是除去木栓層的樹皮。到了中世,這種樹皮被稱為桂心。
2-3 出土醫書中的桂、菌桂
   馬王堆3號墓出土的醫書(公元前168年以前)中,記載著桂類藥名。出現的頻率如下:《五十二病方》桂9次,美桂1次,菌桂1次。《養生方》桂3次,菌桂3次。《雜療方》桂4次。桂枝及其他桂類藥名未見[18]。還有,在武威出土的醫簡(公元100年左右)中,只有桂的記載,共出現12次[19]。
   從這個頻率來看,可以推測,至漢代桂類藥一般指桂、或菌桂。桂與菌桂的不同點,尚不清楚。很有可能,桂枝當時還沒有作為藥名被使用。
2-4 《靈樞》(《太素》、《甲乙經》)中的桂
   《靈樞》夭壽剛柔篇和經脈篇分別記載著桂心、桂[20]的藥名。但是,《太素》[21]、《甲乙經》[22]引此二文時均作桂。上述的漢以前及漢代非醫書和出土醫學文獻中,都未見桂心的記載。可以認為,《靈樞?夭壽剛柔篇》的桂,在流傳過程中,被後人改成了桂心。這種變化提示我們,也許後人把漢代的桂理解為桂心了。況且,《靈樞》、《太素》、《甲乙經》及《素問》中根本就沒有桂枝這一藥名。
2-5 小結
(1) 直至漢代,作為藥名,一般稱桂,或菌桂。另外,作為桂的別名,也有稱梫和木桂的。
(2) 當時優質的桂類藥,是除去了木栓層的樹皮,即是後來的桂心。漢代的桂有可能被後世理解為桂心了,因此,所說的桂,大概也有被去掉木栓層的桂樹皮。進而,馬王堆出土的桂類樹皮,當時的名稱也許就叫作桂。
(3) 桂類嫩枝的實物未見,據諸資料表明,桂枝當時還沒有作為藥名被使用。
(4) 就至漢代的史料、出土品考證,其名和物的關係尚不明瞭。桂和菌桂的區別也不清楚。關於藥物及其區別,應該進一步研究近於漢至唐代的本草書。
 
3 漢至唐代本草書的記載─牡桂、桂、桂枝、菌桂─
   據陶弘景《本草集注》(500年頃、以下簡稱《集注》),朱字經文的《神農本草經》(1-2世紀頃,以下簡稱《本經》)記有牡桂、菌桂,3-4世紀頃的墨字經文(以下暫稱《別錄》)始載桂於本草正品中。《本經》雖沒有形狀的記載,但以後唐代的本草書,作了比較詳細的考察。在此,想研究一下各有關記載,在盡可能範圍內考察唐以前的桂類藥和其基原植物。
3-1 桂[23]和牡桂[24]
  受《別錄》的影響,桂被收載本草正品中。而桂最早載於3世紀初的《吳普本草》[25]中。可是,《吳普本草》、《別錄》都沒有記載形狀。陶弘景在桂條注曰:“以半卷多脂者,單名桂,入藥最多”。形狀若是半卷的話,理應是樹皮。可是,要從中國、韓國細嫩的桂枝上,剝取“半卷多脂”的樹皮,是不太現實的。當時的桂一定是比嫩枝粗的枝或細幹的皮。從“入藥最多”的記載,桂在陶弘景時代,即6世紀前後,已經作為一般的桂類藥使用了。
   牡桂最早見於《本經》,與《別錄》一樣也沒有記述植物及形狀。陶弘景首次注牡桂曰:“狀似桂而扁廣”,顯然說的是樹皮。另,唐政府奉敕編纂的《新修本草》(659年,以下簡稱《新修》)及《嘉祐本草》(1061年)通過《蜀本草》(938-964年)轉引的《新修圖經》(659年),從實際產地,搜集各種有關資料,不僅內容詳細,又有很強的可靠性。
   《新修》、《新修圖經》關於牡桂條、桂條的注解大致歸納如下:
a. 梫、木桂、牡桂、桂是同一植物的皮,只不過有品質等方面的差別。
b. 其幼枝的皮肉多、半卷狀,味辛美者,稱其為肉桂或桂枝。把剝去上皮(木栓層)的叫作桂心,是桂類的上品。
c. 其老枝的皮雖不及幼枝的皮好,但肉厚的叫木桂、牡桂。
d. 牡桂和菌桂是不同的植物,其區別只是葉的長度不一樣。牡桂的葉長一尺左右,是菌桂葉的2-3倍。
   據上述首先想確定一下牡桂(桂)這一植物。唐代的一尺,用大制換算約30cm,用小制換算約25cm[26]。另一方面,中國自產藥用樟科植物裏,葉最長的是C.obtusifolium,約10-20cm,其次是C.cassia,約8-17cm[27]。這兩種以外,都是短葉種,牡桂植物屬此兩種之類。現在市場上見到的多是C.cassia的樹皮,這種樹皮,在中國一般叫肉桂,在日本叫廣南桂皮,相當於《中國藥典》的肉桂和《日本藥局方》的桂皮。另外,C.obtusifolium的樹皮,中國叫山肉桂,日本叫越南桂皮,是肉桂和桂皮的上等品,中國市場上很少見。從而可以推測,唐政府規定的所謂牡桂(桂),大概就是現在的肉桂或桂皮。唐政府把半卷狀的幼枝,多肉的樹皮,叫肉桂或桂枝(現在的商品名叫桂通),除去木栓層的叫桂心。把老枝肉厚的樹皮規定為木桂和牡桂(現在的商品名叫企邊桂、板桂),其品質不如幼枝樹皮的肉桂(桂枝)。總之,唐代的桂枝,就是現在的肉桂,現在的桂枝是將整個嫩枝作為藥材使用,這併不符合唐政府的規定。
   但是,唐政府既然清楚牡桂和桂是同一品物,又為什麼分條記載?原因在於《別錄》中牡桂、菌桂兩條,以外又新設桂的條文[28],因此,陶弘景《集注》雖把牡桂釋為:“狀似桂而扁平,這是沿用了《別錄》的分類,沒有將桂和牡桂統一起來。《新修》桂條的注:“剩出單桂條,陶為深誤也”,也斷定了桂和牡桂是同一種物品,只是分類仍依照《別錄》、《集注》。而且,直至宋代的《證類本草》也承襲了這種分類,因此造成了後世的混亂。
3-2 菌桂[29]
   菌桂,在本草學中始載於《本經》,但併沒有形狀的記述。《別錄》“無骨正圓如竹”的描述,類似於《山海經》郭璞注。隨代提及一下,仁和寺本《新修》所記不是菌桂,而是箘桂[30]。箘有竹的意思,又和菌相通,故所謂菌桂(箘桂)的桂類藥,大概是由於形類竹筒狀,因而得名。其實,陶弘景也認為菌桂和桂是兩種完全不同的桂類藥,他在《集注》菌桂條注曰:“正圓如竹者,惟嫩枝破卷成圓,猶依桂用,非真菌桂也”,“三重者良,則明非今桂矣,必當別是一物”。《新修》菌桂條注曰:“大枝小枝皮俱菌,然大枝皮不能重卷,味極淡薄,不入藥用”。《新修圖經》注曰牡桂葉:“長於菌桂葉一二倍”;[24]。由此可見,至7世紀,菌桂與桂(牡桂)是兩種不同的植物,其小枝的樹皮重卷,大枝的樹皮不重卷,味淡薄,不作藥用。
   現在中國自產的桂類藥用種類,只有C.burmanni,其葉長6-10cm[31],僅是C.cassia和C.obtusifolium的1/2-1/3。中國稱其為陰香皮或廣東桂皮,大枝和幹的皮香味欠佳,小枝的皮有香味。很有可能,7世紀以前的菌桂,就是C.burmanni的小枝。現在,飲用紅茶等時,在世界上使用的英文名為“cinnamon stick”,是用馬來西亞等國產的C.burmanni和斯里蘭卡等國產的C.zeylanicum製成品,把直徑數cm的嫩枝皮剝下,去掉木栓層,乾燥之後,變成如同香煙粗細的卷狀。其形狀的確象竹筒狀,和唐代以前文獻記載的菌桂完全一樣。這種Cinnamon stick味甘稍辛可食用,這一點,與肉桂等辛甘味烈的藥用C.cassia不同。也許菌桂也和Cinnamon stick一樣可以食用。
   看一下本草經文,桂條的《別錄》和牡桂條的《本經》、《別錄》都分別列舉了治療的適應症。但菌桂《本經》僅作為一般榮養藥記載:“主百病,養精神,和顏色,為諸藥先聘通使,久服輕身不老,面生光華,媚好常如童子”。《別錄》中關於菌桂沒有任何記載。就是說,菌桂不是用來治療的,而是作為增進健康的食品或香料被使用。與此相同的例子在本草中也可見,如:《本經》中的上品秦椒可食用,而下品中的蜀椒可作藥用。馬王堆以後的醫書中,未見與菌桂配伍的處方,大概就是這個原因。
3-3 小結(表1)
(1) 唐政府把從漢代到唐代7世紀末的桂和牡桂,梫、木桂都規定為C.cassia或C.obtusifolium的樹皮,即相當於《中國藥典》的肉桂及《日本藥局方》的桂皮。
(2)其嫩枝的樹皮肉多,乾燥之後,成半卷狀,唐代稱其為肉桂、桂枝,相當於現在的桂通等物。削去木栓層的上等品叫桂心。老枝的樹皮,品質不良,肉厚的叫木桂、牡桂,相當於現在的企邊桂和板桂。        
(3)唐政府把7世紀以前的菌桂認定為C.burmanni的小枝的樹皮,這是重卷的竹筒狀製品,大概類似現在的Cinnamon stick。大枝的樹皮不能重卷,氣味欠佳,故不能利用。
(4)菌桂是增進健康的食品,與藥用桂(牡桂)在使用範圍上有明顯的區別。  
表1 現市場品與《新修》規定的桂類藥

物   學名  :葉長度
新修名 :葉長度   C.cassia (一部C.obtusifolium ):8-22cm
牡桂(木桂、桂、梫)    :約25cm   C.burmanni:6-10cm
菌(箘)桂:8-13cm




物   用部
名稱:局方名
   藥典名
   產地名
   形狀名
枝干直徑   嫩枝全体
--
桂枝
--
桂尖叫桂枝尖
0.3-1cm的枝   樹皮
桂皮
肉桂
廣南、東興、(越南)桂皮   樹皮
桂皮
--
爪哇桂皮
Cinnamon stick
約1-2cm的枝
        桂通、官桂
約3cm的枝幹   企邊桂、板桂
約3-10cm的幹  



物   用部
名稱
形狀等
木栓層除去品   --
--
--
--   嫩枝的樹皮
肉桂、桂枝
多肉、半管狀
桂心   大枝的樹皮
肉厚的叫木桂
少肉、薄味
(桂心?)   小枝的樹皮
菌(箘)桂
重卷、竹筒狀
(桂心?)
(5) 最初作為藥物在《新修》中記載的桂枝,就是現在的肉桂(桂皮)。而把嫩枝的全體作為藥物的桂枝,在本草書中未見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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