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7单位 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咸阳尚属首次 被诉单位希望通过协商解决 法庭上,针对公积金中心申请执行书中的事实部分,参加听证的5家单位代表均表示认可。渭城中学代理人说,由于该校特殊校情和历史原因导致经费紧张,自1998年至今,学校教职工公积金一直欠缴。今年4月,经多方努力,学校教职工工资及相关费用被纳入政府财政范围,但因在缴纳金额和账户建立上,校方与公积金中心有分歧,致所欠缴公积金尚未补缴。学校表示,近期将把全体老师个人应缴部分筹集上来,其余部分学校将通过挖掘内部财力,争取财政支持的办法,争取早日为教职工办好这件事。 随后,其他4家单位也各自向法庭表述了滞办公积金的原因和困难。他们均表示,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他们希望通过和公积金中心积极协商,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确定缴纳公积金的人员范围及额度。 一些单位还提出,希望法院能撤销公积金中心强制执行申请,以便大家能更好地协商解决。公积金管理中心当庭表示,愿意配合几家单位就此问题进行协商。法庭同意了双方先行协商解决的要求,随即宣布休庭。 欠缴公积金单位非公企业占多数 据了解,此次就未办理公积金的单位向法院提出申请强制执行,在公积金中心尚属首次。 |
|
来自: 侗乡人1961 > 《(6)公积金案例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