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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啃老就得划一条法律的红线

 洪澜 2014-06-22

对啃老就得划一条法律的红线

(2014-06-20 17:34:41)

分类: 时评

2014年6月20日沈阳日报
□钱夙伟

对啃老就得划一条法律的红线
  《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公开征求社会意见。草案规定,老人可以对子女“啃老”说不。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要求老年人经济资助的,老年人有权拒绝。成年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以无业或者其他理由索取老年人的财物。(6月19日《北京晨报》)
  其实,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子女年满18周岁,父母已经没有承担生活费的义务。实际上,在不少发达国家,子女一到成年,就被“赶出”家门,无论生活还是读书,都不再依赖大人。然而于我们,孩子成年以后,依然依赖父母,乃至“啃老”,却是普遍现象。

  这在很大程度上,当然也是父母惯出来的。于我们的父母,习惯于把子女护在自己的羽翼之下,孩子自幼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到了应该自立的年龄,也含在口里怕化了,揣在怀里怕冷着,以前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然而现在即使是穷人的家庭,再苦也要苦自己,即使自己节衣缩食,也不能让孩子受一点“委屈”。

  也因此,现在的孩子,即使已经成年,也只知道向父母伸手,也因此必然自私,只知自爱,凡事以自我为中心,个性专横,别人只在他需要的时候才存在,缺乏责任意识。不能为父母分担一点生活的压力也罢了,啃老居然还理直气壮。

  这样的孩子,当然不懂得知恩图报,不懂得体贴父母,其中不少孩子由娇而横,由爱生恨,甚至恩将仇报的,当然也不可避免。营造一个孩子健康成长的环境,培养孩子健全的人格,大人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显然,某种程度上,这是父母的自作自受。也是为人父母应该记取的教训。以地方立法的形式对“啃老”说不,对子女教育无疑有导向的意义。

  让孩子雪中裸跑、开飞机的“鹰爸”说,“老鹰教小鹰飞翔,会把它推落悬崖,激发潜能。我教育孩子,也是希望用鹰的训练手段,有鹰的胸怀和视野。”当啃老已经成为社会难点,也让许多父母苦不堪言,以法律支持老人说不,固然是为了保障老年人的权益,让他们得以安度晚年,于啃老的子女,其实也是划一条为人子女的底线,不失为十分及时的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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