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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历史沿革完全篇9

 欣欣茶楼图书馆 2014-06-24

第十六类 滨州市

 

第一辑 滨州市建置沿革

山东省辖市。位于山东省北部。北濒渤海,西北隔漳卫新河与河北省沧州地区为界。东邻东营市,南、西南与淄博市、济南市毗连,西与德州市接壤。面积9456平方公里。人口356.9万。辖滨城区及惠民、阳信、无棣、沾化、博兴、邹平6个县。市人民政府驻滨城区。

区境商属薄姑国(都城在今博兴县境)。西周、春秋为齐国地。秦属齐郡。西汉属千乘郡,治千乘县(在今高青县高城北),辖千乘、东邹、湿沃、平安,博昌、蓼城、建信、狄、琅槐、乐安、被阳、高昌、繁安、高宛、延乡15县。另有一小部分属济南郡、齐郡。东汉永元七年(公元95年)改千乘郡为乐安国,治临济县(遗址在今章丘市北部黄河南临济村)。辖临济、千乘、高菀、乐安、博昌、蓼城、利、益、寿光9县,另有济南国之梁邹、邹平,平原郡之厌次均在区境。三国魏置乐陵国,治厌次县 (今惠民县境)。西晋大致河水(黄河)以南属青州乐安国,以北属冀州乐陵国。南朝宋为乐陵郡,治乐陵县。

隋初郡废,开皇六年(586年)置棣州,大业二年(606年)改称沧州,后又改为渤海郡,治阳信县。辖阳信、乐陵、 河、厌次、饶安、无棣、盐山、南皮、清池10县。今区境除邹平属齐郡,博兴一带属北海郡,其余河水(黄河)以北均属渤海郡。唐武德四年(621年)复置棣州,八年州废,属县复归沧州。贞观十七年(643年)再置棣州,治厌次县,辖厌次、 河、阳信、蒲台、渤海5县。五代周析棣州置滨州,治渤海县(今滨州城)。北宋大中祥符八年(1015年)徙棣州治及厌次县治于阳信县八方寺(今惠民县城),滨、棣2州均属河北东路。金滨、棣2州均属山东东路。滨州辖渤海、利津、蒲台、沾化4县,棣州辖厌次、阳信、商河3县。

元中统三年(1262年)以滨州、棣州合并为滨棣路,至元2年(1265年)又分置滨州、棣州,同属济南路。明洪武六年(1373年)改棣州为乐安州,宣德元年(1426年)改为武定州, 辖阳信、 海丰、乐陵、商河4县;滨州辖利津、沾化、蒲台3县。清雍正二年(1724年)武定州升为直隶州,十二年(1734年)升为武定府,增置惠民县为府治;降滨州直隶州为散州,原属利津、沾化、蒲台3县以及青城、商河2县俱属武定府。武定府计辖滨州及惠民、阳信、海丰、乐陵、利津、沾化、蒲台、青城、商河等1州9县。其中滨州、惠民、阳信、海丰、沾化、蒲台等县均在今区境。黄河以南今区所属邹平县和博兴县则分别属于济南府和青州府。

1913年废止府州制,改滨州为滨县,今境内各县均属岱北道(1914年改称济南道)。1925年10月全省分4道为11道,惠民、阳信、无棣、沾化、蒲台、青城、滨县等7县属武定道,惠民为道治所;邹平、长山、齐东属划小了的济南道;博兴属淄青道。1928年废道制,各县直隶于省。1937年1月国民党山东省政府设第五行政督察区(第五行政督察区,1936年10月始设,此以1937年1月国民党中央政府正式简任专员为准。),惠民、阳信、滨县、沾化、无棣等县属之,惠民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驻地。邹平、长山、博兴等县仍直属于省。

抗日战争时期,就国民党方面说,除邹平、长山、博兴属第十行政督察区,博兴、蒲台1941年属第十四行政督察区,其他各县均属第五行政督察区。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民主政权依斗争形势的需要设置了一些新的县级行政单位,辖属关系也屡有变化。

大致在1944年3月之前, 今滨州地区境域分属于冀鲁边区和清河区两个二级行政区。其中属冀鲁边的县份在1942年年底前由冀南行政区代管,除无棣短时间属冀南行政区第六专区外,无棣(1940年10月以后)、阳信、惠民、新棣、商惠、商惠济等县均属冀南行政区第八专区。 清河行政区内各县在1940年5月清河行政专员公署成立前,由中共清河地委管辖;在清河行政专员公署存在期间(1940年5月至12月),邹长、邹平、长山、蒲台、博兴、长桓临益四边县等隶属于清河专区。

1940年12月清河行政专员公署改为清河区行政主任公署,清河行政区下辖清东、清西、清中3个专区(1941年7月前称分区);1943年10月清河行政区下增设垦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后称垦利专区)。博兴、蒲台属清东专区(均为1941年10月前);邹平、长山、长桓等属清西专区;博兴、蒲台属清中专区(1941年10月以后);沾化、沾利滨等属垦区。 1944年3月冀鲁边区与清河行政区合并为渤海行政区,原冀鲁边区的第一、二、 三专区即为渤海行政区的第一、 二、三专区,原清河行政区的垦区、清东专区(以及清中的部分县)、清西专区(及清中的部分县)依次排序为渤海行政区的第四、五、六专区。商惠、惠济商属渤海区第二专区;惠民、无棣、沾阳棣、阳(信)东、新青等属渤海区第三专区;沾化、沾利滨、滨县、蒲台等属渤海区第四专区;博兴、广博蒲等属渤海区第五专区;邹平、长山、齐东等属渤海区第六专区。

1945年9月渤海行政区所辖6个专区调整、 合并为4个:原第一专区及第三专区部分县合并为第一专区(1949年6月至1950年5月称沧南专区),原第二专区及第三专区部分县为第二专区(1949年6月至1950年5月称泺北专区),原第六专区改为新的第三专区,同年10月复将此第三专区与原第五专区合并,仍称第三专区 (1949年6月至1950年5月改称清河专区),原第四专区加上并入的第三专区的一部分县仍称第四专区(1949年6月至1950年5月改称垦利专区)。杨忠(1949年5月改称惠济)、商惠等县属第二专区;博兴、邹平、长山、齐东等县属第三专区;沾化、蒲台、滨县、惠民、阳信、无棣、海滨等县属第四专区。

1950年5月撤销渤海行政区, 原辖专区一并撤销、调整、另建,大致以今滨州地区境域建立惠民专区,地专党政机关驻惠民,下辖惠民、阳信、无棣、沾化、滨县、蒲台、博兴、齐东、垦利、利津、广饶、高青等12县,其中垦利、利津(于1982年)、广饶(于1983年)划归东营市,高青(于1989年)划归淄博市;邹平、长山2县属淄博专区。 1952年10月惠民专区领导机关迁往滨县北镇。1956年3月长山县并入邹平,蒲台县并入博兴。1958年12月惠民专区撤销,与淄博市合并为淄博专区,惠民、沾化、无棣、邹平、博兴均属之;与此同时,阳信并入无棣,滨县并入惠民,齐东分别并入邹平和博兴。 1961年6月恢复惠民专区,包括同年复置的滨县、阳信在内的原辖各县仍属之。 1967年惠民专区改称惠民地区。1984年地区党政机关驻地北镇改名滨州。1992年3月为与驻地名称相一致, 惠民地区改称滨州地区。2000年6月,国务院批复同意撤销滨州地区设立地级滨州市;撤销原县级滨州市,设立滨城区。滨州市辖原滨州地区的惠民县、阳信县、无棣县、沾化县、博兴县、邹平县和新设立的滨城区。市人民政府驻滨城区黄河四路。

 

第二辑 滨城区

滨州市辖区,市人民政府驻地。位于市区中部偏东,黄河下游。东邻东营市利津县,南接博兴县、并隔黄河与淄博市高青县相望,西与惠民县毗连,北界阳信县、沾化县。 滨州地区行政公署驻地。面积1042平方公里。人口5 8.8万。辖北镇、市西、市中、市东、蒲城、彭李6个街道办事处,滨城、旧镇、杜店、里则、堡集、小营6镇,杨集、尚店、张集、单寺、梁才5乡。区人民政府驻北镇。

西汉置湿(《续山东考古录》、《中国历史地图集》等作漯。古湿(湿)、漯相通,详《说文》。)沃县,属千乘郡,县治所在今市境滨城西。东汉县废,地入千乘县,属乐安国。西晋复置,治乱城(今市南郊),属乐陵国,北魏属乐陵郡。

隋开皇十六年(596年)改置为蒲台县,因治古蒲台得名,属渤海郡。唐初属淄州,贞观六年(632年)省入高苑县,次年复置,景龙元年(707年)改属棣州,垂拱四年(688年)析蒲台、厌次部分地置渤海县,同属棣州。五代周显德三年(956年)置滨州,以东滨渤海得名,辖渤海、蒲台2县。北宋仍为滨州,大中祥符五年(1012年)废蒲台县,地入渤海。金复置蒲台县,与渤海、利津、沾化3县同属滨州。

元初仍为滨州,中统三年(1262年)以滨州与棣州合并,置滨棣路,治棣州厌次县。至元2年(1336年)滨棣路复分置为滨州、棣州,俱属济南路。明洪武元年(1368年)将州治渤海县省入滨州, 复将蒲台县来属,时辖利津、沾化、蒲台3县,州属济南府。清初仍为济南府滨州。雍正二年(1724年)升滨州为直隶州,辖利津、沾化、蒲台3县。十二年(1734年)滨州由直隶州降为散州,与原领各县均隶属于武定府。

1913年2月改滨州为滨县,属岱北道(翌年改称济南道)。1925年属武定道。1928年废道制,直属于省。1937年1月属国民党山东省第五行政督察区。

1943年1月抗日民主政权于滨县东部、沾化南部、利津西部建立沾利滨3边办事处,隶属于清河区行署。1944年9月撤销沾利滨3边办事处,建立滨县抗日民主政府,属渤海行政区第四专区(1949年7月改称垦利专区)。1945年滨县解放后,将其第五区(黄河以南86村)划归高苑县,将北镇划入蒲台县。

1950年5月渤海行政区及垦利专区撤销,滨县改属新成立的惠民专区。同年7月将蒲台县北镇及黄河北大堤以南、河道以北30个村庄划入滨县。1952年惠民专区领导机关由惠民县迁驻滨县北镇。1958年12月撤销滨县,除阎家公社66个村划归沾化县外,其余并入惠民县; 惠民时属淄博专区。1961年6月恢复滨县建制,以1958年撤销前之行政域为其行政区域,属惠民专区(1967年改称惠民地区)。1982年8月析滨县北镇96个村和博兴县小营公社及蔡寨公社的朱全管区设立滨州市, 因原为古滨州地而命名(县级),仍属惠民地区(1992年3月改称滨州地区)。1987年2月撤销滨县并入滨州市。1990年1月高青县的旧镇及其所辖3个管区、 65个村庄划归滨州市。2002年6月,经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滨州市滨城区,以原县级滨州市的行政区域为滨城区的行政区域。

 

第三辑 沾化县

位于滨州市区东部。北濒渤海,东邻东营市河口区、利津县,南与滨州市、阳信县接壤,西与无棣县毗连。面积2113平方公里。人口37.8万。辖富国、下洼、古城、冯家、永丰、泊头6镇,李家、河贵、下河、齐 、利国、大高、黄升、流钟8乡及海防办事处和徒骇河农场。县人民政府驻富国镇。

唐垂拱四年(688年)析蒲台、厌次2县地置渤海县,并置招安镇,属渤海县,县属棣州。五代周显德三年(956年)改属滨州。北宋庆历二年(1042年)升招安镇为县。熙宁六年(1073年)废招安县为招安镇。元丰二年(1079年)复置招安县,属河北东路滨州。金明昌六年(1195年)将招安县更名为沾化县,取汉龚遂为渤海太守,滨海之民“复沾圣化”之意。仍属滨州。元初属滨棣路,至元2年(1336年)属济南路滨州。明属济南府滨州。清初仍属滨州,雍正十二年(1734年)滨州降为散州,沾化县直属武定府。

1913年属岱北道(翌年改称济南道)。1925年属武定道。1928年废道制,直隶于省。1937年1月属国民党山东省第五行政督察区。 抗日战争期间,就国民党政府而言,沾化属鲁北行署第五行政督察区。

1942年1月沾化建立第一个抗日民主政权——沾化县行政委员会,直属清河区行署。1943年1月在沾化南部与利津西部、滨县东部设立沾利滨三边办事处(县级),初属清河行署,1943年10月沾化县与沾利滨县均隶属于清河行政区垦区专署,1944年3月2县同属渤海行政区第四专区;1944年9月撤销沾利滨三边办事处,其行政区域各归原属。1944年5月于沾化、 阳信、无棣毗邻地区建立沾阳棣边县抗日民主政府,属渤海行政区第三专署。1945年9月撤销,其行政区域分别划归原属各县。1948年3月沾化县第八区、第三区北部和第七区滨海部分划归新设置的海滨县办事处(县级)管辖,海滨县属渤海行政区第四专区。

1950年1月海滨县撤销,李家、郭家局子两区复归沾化,余归无棣。1950年5月沾化县属惠民专区。1958年12月利津县撤销,并入沾化县,沾化县属淄博专区。1961年10月原利津县析出复置。沾化县仍属惠民专区(1967年改称惠民地区)。1992年3月惠民地区改称滨州地区,沾化县仍属之。2002年6月属地级滨州市。

 

第四辑 博兴县

位于滨州市区东南部,黄河下游两岸。东邻东营市东营区、广饶县,南接淄博市临淄区, 西与桓台县、高青县毗连,北与滨州市、并隔黄河与利津县为界。面积901平方公里。人口45.9万。辖博兴、曹王、陈户、兴福、庞家、阎坊、湖滨、寨郝、纯化、店子10镇,蔡寨、乔庄2乡。县人民政府驻博兴镇。

商为薄姑国地(薄姑城在今博兴镇东南7公里柳桥)。西周、春秋、战国为齐国博昌邑地(博昌城在今寨郝镇寨郝村南)。西汉置博昌县(县治在今寨郝村南,以“昌水其势平博,故曰博昌”)、乐安县(治在今博兴镇)、利县(治在今博兴镇东南18公里利城村南),博昌县、乐安县属千乘郡,利县属齐郡。东汉属乐安国(东汉永元七年即公元95年改千乘郡为乐安国),三国魏属乐安郡。西晋省乐安县入博昌县。南朝宋因战乱徙博昌县离境侨立于寿光县地,故地侨置乐陵县。北齐复将侨乐陵县改名乐安县。

隋开皇十六年(596年)复改名为博昌县。初属青州,后改为北海郡。开皇十八年(598年)由博昌县析置新河县,大业初年又省入博昌县。唐武德二年(619年)复置乐安县,新置安平县,与博昌县同属青州;同年复置新河县,属乘州。武德六年 (623年)新河县省入千乘县。武德八年(625年)又省乐安县、安平县入博昌县。总章二年(669年)移博昌县治于今博兴县城。五代唐庄宗避其父国昌讳,改博昌县为博兴县。北宋博兴县属青州。金属益都府。元初升博兴县为博兴州,属益都路。明洪武二年 (1369年)降博兴州为县,属青州府。清因之。

1913年属岱北道(次年改称济南道)。1925年属淄青道。1928年道废直隶于省。1938年属国民党山东省政府第十行政督察区,1941年2月属第十四行政督察区 (专署驻寿光)。中国共产党于1940年7月建立博兴县抗日民主政府,属清河区行署。1941年10月属清河区清中专署。1944年3月属渤海行政区第五专区。1945年10月渤海第五专区与第三专区合并, 仍称第三专区,博兴县属之。1949年7月渤海第三专区改称清河专区,隶属不变。

1950年5月清河专区撤销,改属惠民专区。1956年3月撤销蒲台县,并入博兴县。1958年12月撤销桓台、 齐东2县,除齐东的九户、青城、黑里寨、花沟、魏桥、码头等6公社划归邹平县外, 桓台和齐东的其余区域并入博兴县。同时惠民专区撤销,改属淄博专区。1961年6月恢复惠民专区,博兴仍属之。1967年惠民专区改称惠民地区,1992年3月惠民地区更名滨州地区,隶属关系均不变。2000年6月属地级滨州市。

第五辑 邹平县

位于滨州市区南部,北濒黄河,南靠胶济铁路。东、东南与桓台县、淄博市周村区为邻,西、西南与章丘市接壤,北隔黄河与济阳县、惠民县交界。面积1252平方公里。人口68.2万,辖邹平、长山、魏桥、西董、好生、临池、礼参、苑城、焦桥、韩店、孙镇、九户、青阳、明集、台子15镇,里八田、码头2乡。县人民政府驻邹平镇。

商、西周时为邹侯国地。春秋时齐景公筑邹之长涂,邹关(今隘阜口)之东始就平地,故名邹平。秦属临淄郡。西汉置邹平县(治所在今孙镇)、梁邹县(治所在今旧口),属济南郡东邹县(治所在今花沟),属千乘郡。东汉东邹县并入临济,邹平、梁邹2县自东汉迄三国魏均属济南国。西晋济南国改为济南郡,邹平县属之,梁邹县属乐安国。南朝宋废邹平县,而于梁邹城侨置平原郡,又于东南部侨置武强县(治所在今长山镇)、平原县(治所在今平原庄)。

隋开皇十八年(598年)平原县移治于西汉邹平故城,故改平原县为邹平县。同年,将武强县改名为长山县。均属齐州,后改称齐郡。唐武德元年(618年)邹平、长山2县属谭州,八年(625年)谭州废,改属邹州,不久邹州废,邹平、长山2县又改属淄州。北宋邹平、长山2县仍属淄州。景德二年(1005年)邹平县治徙至今邹平县城。金属山东东路淄州。元宪宗三年(1253年)析邹平、章丘各一部置齐东县,与邹平县、长山县同属济南路,中统五年(1264年)长山改属般阳路,至元2年(1265年)齐东县改属河间路。明初邹平县、齐东县属济南府,洪武二年(1369年)长山县改属济南府。清代相沿不改。

1913年邹平、长山、齐东3县均隶岱北道(翌年改称济南道)。1925年全省改4道为11道,济南道缩小,但此3县隶属关系未变。1928年废道制,3县均直属于省。1938年邹平、长山2县属国民党山东省第十行政督察区。

1939年10月建立邹长抗日民主政府,由中共清河地委管辖。因邹长抗日根据地狭长,不便行政,乃于1940年3月在邹长县南部建立长山县抗日民主政府(亦称南邹长,为纪念1939年7月牺牲的八路军山东纵队司令员马耀南烈士,1943年改名耀南县),同年7月在邹长北部地区建邹平县抗日民主政府(亦称北邹长),初2县仍直属中共清河地委领导,1941年1月属清河行政区清西分区(同年7月改称清西专区)。1942年1月于长山、桓台2县邻接地区置长桓县,属清河行政区清中专区,同年6月清中专区撤销,长桓县改属清西专区。1943年5月长桓县撤销。1944年3月邹平、耀南(长山)均属渤海行政区第六专区。1945年10月齐东县解放,建立民主政府,齐东与邹平、耀南(长山)3县均属渤海行政区第三专区(1949年7月改称清河专区)。

1950年5月清河专区撤销, 齐东县改属惠民专区,耀南县复名长山县,与邹平县同属淄博专区。 同年11月析长山县周村镇与张店合置张周市,属淄博专区。1953年7月邹平、长山2县划归惠民专区。1956年3月撤销长山县,并入邹平县;撤销高青县,并入齐东县;隶属均不变。1958年12月撤销齐东县,所辖之九户、青城、黑里寨、花沟、 魏桥、码头等6处人民公社并入邹平县,其余并入博兴县。与此同时邹平县转属惠民专区与淄博市合并设置的淄博专区。 1961年6月淄博专区撤销转属、复置的惠民专区。 同年10月青城、花沟、黑里寨3个区划归复置的高青县。1967年惠民专区改称惠民地区,1992年3月更名滨州地区,2000年6月滨州地区撤销,改置地级滨州市,邹平县均属之。

 

第六辑 惠民县

位于滨州市区西部,黄河北岸。东邻滨州市,南隔黄河与高青县、邹平县为界,西与济阳县、商河县接壤,北与阳信县毗连。面积1357平方公里。人口62万。辖惠民、石庙、桑落墅、淄角、李庄、胡集、省屯、麻店、姜楼、申桥、清河、魏集12镇,何坊、 梁家、皂户李、第三堡、香翟、辛店、陈集、联伍、大年陈9乡。县人民政府驻惠民镇。

春秋、战国时为齐国地。秦置厌次县,属齐郡。西汉改置为富平县,属平原郡。东汉明帝仍更名为厌次县,属平原郡。三国魏属乐安郡。西晋、北魏均属乐陵郡。北齐废厌次县,其地并入阳信县。

隋开皇十六年(596年)复置厌次县于北旧州城(今辛店乡先棣州村),属棣州,大业二年(606年)改棣州为沧州,后又改为渤海郡。唐武德四年(621年)由沧州析置棣州,厌次县属之。六年(623年)废棣州入沧州,厌次县随属沧州,贞观元年(627年)厌次县改属德州。十七年(643年)复置棣州,厌次县又属棣州。北宋大中祥符八年(1015年)厌次县徙治于阳信县界八方寺(今惠民镇),并为棣州治,州辖厌次、商河、阳信3县,属河北东路。金属山东东路棣州。

元属济南路棣州。明洪武初棣州与厌次县俱废,六年(1373年)复置州,改名乐安,不辖县。宣德元年(1462年)以讨平汉王朱高煦据乐安谋反事,改乐安州为武定州(意为武力平定州境)。清雍正十三年(1734年)武定州升为武定府,置惠民县以为府治,取城南惠民沟为名。

1913年属岱北道(翌年改称济南道)。1925年属武定道,为道治所。1928年废道制,直隶于省。1937年1月属国民党山东省第五行政督察区,为专署驻地。

1939年12月抗日民主政权于惠民县第二区一带设立惠民县行政工作委员会,隶属于鲁北行政委员会; 1940年5月撤销。1942年9月,于惠民、商河2县毗连地区置商惠县, 属冀鲁边行政区第三专区。1944年3月商惠县属渤海行政区第二专区。同年11月于惠民、济阳、商河3县毗连地区设立惠济商3边县,亦属渤海第二专区。1945年10月惠济商3边县撤销,同年9月建立惠民县民主政府,同时析县城及其郊区和阳信县一部置惠民市,县、市均直隶于渤海行政区,该市为中共渤海区党委和渤海区行政主任公署驻地。1946年10月市、县均属渤海行政区第四专区。1946年12月析惠民、济阳各一部置杨忠(惠济)县,因纪念1941年9月牺牲的八路军115师教导第六旅政治部主区杨忠烈士而得名, 属渤海行政区第二专区。1948年4月惠民市撤销,其行政区域分别划入惠民县及阳信县。

1949年7月惠民县属渤海行政区垦利专区。同年5月,杨忠县改称惠济县,1950年5月惠济县撤销,其行政区域分别划入惠民、济阳、商河3县。时渤海行政区及其所辖专区撤销重组,惠民县属惠民专区,并为专区机关驻地。1958年12月撤销滨县,并入惠民县; 惠民专区撤销,改称淄博专区。1961年6月,恢复惠民专区,原滨县亦自惠民县析出复置,惠民县仍属惠民专区。1967年惠民专区改称惠民地区,1992年改称滨州地区,2000年6月滨州地区撤销,改置地级滨州市,惠民县隶属均不变。

 

第七辑 阳信县

位于滨州市区西部。东邻沾化县、滨州市,南接惠民县,西与商河县、乐陵市为界, 北与庆云县、无棣县毗连。面积793平方公里。人口42.4万。辖阳信、温店、商店、流坡坞、翟王、河流6镇,银高、劳店、水落坡、鹁鸽李、洋湖、雷家、小桑7乡。县人民政府驻阳信镇。

夏、商为薄姑国地。西周、春秋、战国属齐国,秦为厌次县地。西汉置阳信县,相传此地曾为韩信屯兵处(信城),且居古笃马河之阳(北),故名阳信,其治所遗址在今无棣县信阳乡,属渤海郡。县境南部为平原郡富平县地。西汉末王莽时,阳信改称东顺亭,治所迁瑗城(今阳信县城),东汉富平县复名厌次县,仍属平原郡,延光元年(122年)东顺亭复名阳信县,属渤海郡。三国魏属乐陵郡。北齐天保七年(556年)厌次县并入阳信县,阳信县移治马岭城(今县城南部五里洼)。

隋初徙治今西程子坞村西之城洼,为棣州治 (大业二年棣州度入沧州,大业三年改沧州为渤海郡)。唐武德四年(621年)复置棣州,为棣州治,六年(623年)废棣州,阳信改属沧州。卢观元年(627年)废阳信县,八年(634年)复置。十七年(643年)复置棣州于乐陵县,阳信县仍属棣州。北宋大中祥符八年(1015年)徙棣州及州治厌次县于阳信县界八方寺(今惠民县城),移阳信县治于旧厌次县城(今阳信县城),仍属棣州。金阳信县仍属棣州。元中统三年(1262年)以滨州、棣州合置滨棣路,阳信县属之,至元2年(1265年)复分置滨、棣2州、阳信县仍属棣州。明初阳信县属棣州,洪武六年(1373年)改棣州为乐安州,宣德元年(1426年)改为武定州,阳信县随属武定州。清雍正十二年(1734年)武定州改置为武定府,阳信县遂属武定府。

1913年属岱北道(翌年改称济南道)。1925年属武定道。1928年道废,道直隶于省。937年1月属国民党山东省第五行政督察区。

1939年10月共产党于阳信西部第五区(洋湖)、第六区(鹁鸽李)一带建立阳信县抗日民主政府,属鲁北行政委员会领导。1940年10月鲁北行政委员会辖区析为冀鲁边区第二、 第三2专区,阳信属第三专区,此时阳信县行政范围扩大为9区。1943年2月,阳信县撤销。1945年4月于原阳信东境建立阳东办事处(县级),隶属于渤海行政区第三专区。1945年8月县全境解放,乃重建阳信县;属渤海行政区第四专区。9月洋湖区划归新战立的惠民市。1948年4月惠民市撤销,洋湖区还属。1949年6月属渤海行政区垦利专区,同时将何坊区划归惠民县。

1950年5月垦利专区撤销, 阳信县改属惠民专区。1958年12月撤销阳信县,并入无棣县。1961年10月复置阳信县,以1958年撤销前之行政区域为其行政区域,仍属惠民专区。 1967年惠民专区更名为惠民地区,1992年改称滨州地区,2000年6月滨州地区撤销,改置地级滨州市,隶属关系均不变。

 

第八辑 无棣县

位于滨州市区北部,山东省北端。东北濒渤海,西北隔漳卫新河与河北省海兴县为界,东南邻沾化县,南与阳信县毗连,西与庆云县接壤。面积1998平方公里。人口41.8万。 辖无棣、小泊头,水湾、大山、埕口、马山子6镇,信阳、车镇、佘家巷、西小王、柳堡5乡。县人民政府驻无棣镇。

春秋、战国时为无棣邑,属齐国。秦为厌次县地。西汉至北齐为阳信县地。隋开皇六年(586年)析阳信、饶安2县地置无棣县,以南临无棣沟得名,其治所在今庆云县庆云镇于家店村北。县初属棣州(沧州),后属渤海郡。唐贞观元年(627年)省无棣县入阳信县,八年(635年)复置,大(太)和二年(828年)属棣州,后属沧州。五代周于县东南境置保顺军(今信阳城),北宋治平元年(1064年)徙无棣县治所于保顺军(今无棣镇北信阳城),属沧州。金泰和三年(1203年)析县东境,置保顺镇,直隶于棣州。元至元2年(1265年)析县境西部别置无棣县,属沧州,称西无棣县(今庆云县);东部为东无棣县,属棣州。明初省无棣县。洪武六年(1373年)改置海丰县,治今无棣旧城,属济南府武定州。清雍正二年(1724年)武定州升为直隶州,十二年(1734年)升为武定府,无棣县均属之。

1913年属岱北道(次年改称济南道)。1925年属武定道。1928年废道制,直隶于省。

1937年1月属国民党山东省第五行政督察区。

1938年2月建立无棣县抗日民主政府,旋因抗日武装撤离而无形撤销。1939年7月重建无棣县抗日民主政府, 属鲁北行政委员会管辖。至1940年5月因敌顽进攻又告解体。同年11月无棣县与新海县 (1936年9月析河北省沧县、盐山2县滨海区域置“新海设政局”)合建新棣县行政委员会,属冀南行政区第八专区。1941年5月撤销新棣县,重建无棣县, 仍属冀南行政区第八专区,同年9月形势恶化,又告解体;同年12月于无棣、 新海2县毗连地区再建无棣县抗日民主政府,依旧属冀南行政区第八专区。1943年6月该政府又解体, 同年11月无棣县北部、西部与新海县合并设置新青县,属冀鲁边行政区第三专区管辖。1944年3月新青县改属渤海行政区第三专区。1945年9月县全境解放, 乃重建立无棣县,属渤海行政区第四专区。1948年3月析无棣县埕口区全部9乡, 柳堡区的傅 、崔谭、常家、南 等4乡,石庙区的小屯、横王等2乡共15个乡66个村和沾化县的李家、郭局两个区,置海滨县,属渤海行政区第四专区(1949年7月改称垦利专区)。

1950年1月撤销海滨县,其行政区域分别还属无棣、沾化。1950年5月改属惠民专区。1958年12月阳信县撤销并入无棣。与此同时,惠民专区撤销,无棣改属淄博专区。

1961年6月惠民专区恢复,复属之。同年10月除汪家、银王庙等6村仍留无棣外,阳信县以其撤销前之行政区域复置。1965年3月无棣县所属四女寺减河(1974年改称漳卫新河,海口段亦称大口河)左岸的辛集、良户、宋王、朱五、傅赵、山后、杨埕等7公社共51个自然村划归河北省(海兴县)。1967年惠民专区改称惠民地区,1992年改称滨州地区,2000年6月滨州地区撤销,改置地级滨州市,隶属关系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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