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提出来的并不是四爷,而是宗人府,四爷也没有答应。 《永宪录》载: 令庶人允禩妻自尽,仍散骨以伏其辜。 散骨谓扬灰也,一云以庶人殡殓,非邸抄之讹,则宗人府议罪如是耳。 又圣祖临御乾清门曾传谕,允禩之妻甚属不妇,允禩亦甚惧其妻。今允禩之妻暴戾不仁,仍然侮辱其夫,又因将母家治罪,不曾颁示,唆使其夫,以致恶乱已极。近将其伊逐回母家,伊毫无畏惧,忿然而去,甚属可恶,亦不可容于盛世。 《上谕内阁》载: 雍正五年十二月初三日 康亲王崇安等奏请:将大逆不道之阿其那、塞思黑妻子正法。 奉上谕:阿其那、塞思黑,心怀不轨,乱我国家,大奸大恶,不忠不孝,造背主逆天之大罪,诸王大臣遵依国法,欲将阿其那,塞思黑之妻子正法,理所当然。从来史册中仅反叛篡逆之人则有之,而未叛之先即公然敢与君上抗据,大逆不道,无人臣礼如阿其那、塞思黑者,实自古未闻。但阿其那、塞思黑之大逆不道虽著,而反叛之事迹未彰。其妻子免于正法。塞思黑之妻逐回娘家,严加禁固。阿其那,塞思黑之眷属交于内务府总管,给与住居养瞻。 真是冤枉了四爷了,他有必要把人家老婆散骨扬灰么?再怎么样,跟他老婆有什么深仇大恨的?反而落人口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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