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狗肉食用乃“必要之恶”?

 真友书屋 2014-06-26

正如对待狗肉的态度一样,我们当然可以选择吃或不吃,但无论如何,都不要一听美国人说这种饮食习惯“残忍”,就马上跟着人云亦云——毕竟狗这种特殊的动物,是我们率先在东亚驯养出来的,而且它的食用价值正是它当年受到驯养的主要动机之一,在我的家乡(徐州)有着由来已久的历史;说得难听点,到了中国早已有专门对付“菜狗”的“狗屠”时,恐怕连美利坚合众国的奶奶都还没有出世呢!


中国人现在都喜欢说“以人为本”,觉得这已属天经地义了,也是对以往一度“与人奋斗”、“以人为敌”的正当反拨。但“以人为本”这句话背后,原本就隐含着某种人类中心论;只要是人类中心论——也包括儒学——就已经预示着某种立场的限定了。


人类的自我演化过程,到出现雅斯贝尔斯所讲的“轴心”时代,早已攀越到食物链顶端。人科动物已经发展出既可以吃掉所有其他物种,也可以不被其他物种吃掉的能力。


如果不指望对于其他生物体的进食,包括对于动物的围猎、驯养、宰杀和烹饪,儒家“以为人本”的“本”字根本就不能建立起来。儒学的方法又是“信而好古”的,既然是从演化的历史走过来,自然会尊重既有的采食传统。


《金光明经》中“舍身饲虎”的故事,说明印度人同样意识到,处在进化过程中的个体,在进食方面的调节余地很有限。正因此,小王子摩诃萨埵才只好用自己的肉躯喂食那只“产生七子,才经七日,诸子围绕,饥渴所逼,身形羸瘦,将死不久”的母虎;在这个故事中,受固有进食习性的制约,那只肉食的老虎反比其他杂食类动物更难以熬过饥饿,也更可怜。


同理,《少年派的奇幻漂流》中,印度少年自己可以茹素,但为了喂食那只可怜的孟加拉虎,不得不大开杀戒进行渔猎,尽管他会因为对于心理障碍的跨越而在宰杀以后再痛哭一番。


不过儒学的思想原则既是“以人为本”的,又主张“物吾与也”,要求尽量善待这个世界,特别是其他动物。——宰杀动物的嗜血行为作为一种残暴的惯习,败坏了人心的慈爱与同情,从而影响人类社会的和谐。因此,儒学更要一总地提倡“亲民爱物”。


尽管人科动物的演化历史中,必须取用某些其他动物,然则对于儒学思想家来说,这种取用必须是有节制的,它表现为一种必须谨慎控制与权衡的“必要之恶”。——很可惜,这个原则直到今天都不能有所改变。


孔子还提出了“钓而不网”和“弋不射宿”的主张。——后一命题表现出的“将心比心”式的同情,已促使我们联想到,越是“拟人化”的动物,在“必要之恶”的衡量天平上,其“恶”的程度就会更大一些,故而对其“必要性”的检验肯定更严格一些。


沿着不同的价值体系、文化传统、物种资源和路径依赖,各个文明可以基于人类主体的立场,对于动物进行并不相同的种类区分,从而形成各具特色的、不分高下的、不可通分的“物之序”。有本美国的人类学著作开玩笑般地说过,美国人当年要是主要进食狗肉,那么开发中西部的牛仔就会失去文化动力,于是美国的开国史就要重新写过了。


你当然可以说美国人是很爱动物的,特别是他们心爱的那几种宠物,简直负载了无数动人的或拟人的故事;不过你还可以说,他们热爱动物的最精彩表现,就是任何超市都必备一个角落,那里储备大量主要以牛肉制成的罐头,以便让他们的宠物狗随时可以果腹。


写到这里,要斩钉截铁地明确下来:中国传统的生活方式业已延续了几千年,就算食用了相当种类与数量的动物和植物,却没有毁掉大自然的生机与循环,各个物种环环相扣、相安无事。由于大面积牧场的天然缺乏,也由于对于大豆蛋白的巧妙开发,生活于东亚的这些“四千年的农夫们”,肯定要比西欧人少吃了很多的动物蛋白。


相形之下,真正在毁灭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的,还是从西方传来的现代性本身。有了充其量只能“免而无耻”的现代性,即使是过去还算行之有效的约束,特别是道德上的约束,现在也不再能够生效。姑以如今已代表残忍的象牙为例,在当代心理的败坏状态下,竟只能禁止所有的象牙开发,甚至把缴获来的象牙也全部付之一炬,而不是像以往那样,主要利用死去的或脱落的象牙。于是,人类文明在这个特定的侧面,就不得不苍白一把,再也不可能延续曾经如此精美的牙雕艺术了。


笔者眼下最为关切的是,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向有所谓“药食同源”之说,所以,在动物食用方面的权衡与限制,同样要体现在药用方面,因为中医所主要利用的药材还是植物性和动物性的。对于动物性药材的外来疑虑,会使中国已经式微的文化遭遇更大的彻底灭绝的危险。


说到底,这反映了传统文明与现代文明本性上的冲突:工业文明当然不会这样利用动物和植物,因为在它的眼界里,根本就没有如此缤纷多样、充满神奇功效、值得以“神农尝百草”的精神去探险的自然世界。——它执着地迷信的,只有自己创造奇迹的实验室!


近来围绕“活取熊胆”的舆论风暴,更加凸显了这样的危机。必须先行说明,我个人对于这个具体案例并没有任何确定性意见,我恰好认为,对这个问题不需任何先入之见,倒要先仔细地、全方位地权衡。然而,在眼下传媒和公知都“一边倒”的情况下,却有必要沿着上文的思路向公众提醒一些反向的问题。


正像那句有关“鱼和熊掌”的古语,我们最好谨慎一些,充分意识到其间的两难权衡。就算熊胆是一种珍贵的药材,像现在这副样子的大规模活取,肯定属于现代性对于传统因子的灾难性放大,——就像几千年来象征喜庆与避邪的爆竹,从来都没有像现在这样,能让整个京城陷入一片火海和烟幕的战争场面。但另一方面,此间的关系是非常复杂微妙的,并非只意味着“文明现代”对于“野蛮古代”的趾高气扬的宣判,所以,决不要一味追随西方舶来的最新教条,简单地把当下时髦的“动物伦理”原则套用到取用动物的“必要之恶”上。——很有可能,这类简单化的一刀切的做法,会像电影《刮痧》的情节那样,再次造成很大的文明误伤。


随手举个例子,正如对待狗肉的态度一样,我们当然可以选择吃或不吃,但无论如何,都不要一听美国人说这种饮食习惯“残忍” ,就马上跟着人云亦云—毕竟狗这种特殊的动物,是我们率先在东亚驯养出来的,而且它的食用价值正是它当年受到驯养的主要动机之一,在我的家乡(徐州)有着由来已久的历史;说得难听点,到了中国早已有专门对付“菜狗”的“狗屠”时,恐怕连美利坚合众国的奶奶都还没有出世呢!


大家更不要误以为,自己既有幸活在“先进”的现代,掌握到比古代“先进”的思想,就足以傲视先人。——在我们身上和周围,无论是先天的基因,还是后天的文化,毕竟都是从先人那遗传的,所以,如果没有他们对于文明路径的多方开辟,没有他们对于各种资源的大胆探险,这个文明的接力棒根本传不到我们呢!


如今现代化工厂中的“活取熊胆”技术,确实有残忍的一面;反过来说,相对于治病救人的目的,这确实属于某种“必要之恶”,那么,我们的媒体为什么不履行“君子远庖厨”的原则,而一定要大张旗鼓地放大它呢?——那些惯会吸引与炒作的记者们,为什么不去放大更加残忍的屠宰场呢?为什么不去放大更加恐怖的解剖课呢?你们当真就认为,把那些黑熊全都进行“杀鸡取蛋”式的处理,一次性地剥夺生命,就一定是更加可以接受、更加符合动物伦理的选择吗?


作为个人行为的“君子远庖厨”和作为集体行为的大喊大叫,毕竟是分属两个层面的不同问题——要是有任何一个人,宁可自己眼睛瞎掉,也决不使用“熊胆眼药水”,这当然属于他的个人自由,或者可以算是他的真诚善心;不过,他如果把这种消极自由突然推展为积极自由,进而剥夺别人以此来治眼的权利,那这就算不上什么善心,只是赤裸裸的麻木和残暴了!


对于这种终归无法全然避免的“必要之恶”,必须进行谨慎而仔细的权衡,而且这种权衡的过程又特别需要冷静的理性。


我真正想要解决的,是借此时机呼吁思考和确立更高的思想原则。——大家一定要留意,相关问题是非常复杂的,还有足以带来不同结论的其他侧面,要是沿着他国文化的“物之序”就这么不假思索地走下去,只怕建立于以往“生活世界”的祖国医学,也要被釜底抽薪,并由此走到尽头了!跟保护“生物多样性”的严峻问题搅在一起的,还有或许更加要命的对于“文化多样性”的保护问题!


我想特别提醒大家的是,在思想的潜在理路上,此处暗藏着某种外来的文化压抑。——等到我们把虎骨、麝香、熊胆、犀角,乃至牛黄、鹿茸、蛇毒、虫草等等,全都废除、禁绝干净,那中医的治疗效果更要大打折扣,而我们此后也就别无选择了,只有干看着西方的实验室医学,指望着它还能有最新的发现,从而永远给别人的专利上税了。


然而,那些医用的实验室就果然那么热爱和保护动物么?要是我们越洋关心一下,专供实验用的青蛙、白鼠和兔子等等,有没有被保护的权利,是否贯彻了动物伦理,人家也会像我们这样恭敬从命吗?——就看看台湾那个小岛,为了是否要进口美国的毒牛肉,究竟伤了多少脑筋和唇舌吧!可人家还是照样给菜牛喂瘦肉精,一旦喂养出来,还非要倚仗自己强大的国势,迫使别人必须买来吞下!


最后补充一点:尽管西方的政府还能从本国的制药商那里获得专利新药的超额税收,可当前欧洲经济的病根,很大程度上仍然在于受到这一整套制度的严重拖累。——照此说来,难道我们为了合乎别人制定的、更加适用于他们自己的“物之序”,也非要传染上这样久治不愈的“富贵病”不可吗?特别是,我们当真自认为,如今已经阔到害得起这种“富贵病”了吗?


全文摘自刘东《再造传统:带着警觉加入全球》

2014年6月 出版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