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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依法逐级走访流程图
2014-07-03 | 阅:  转:  |  分享 
  














































不予(再)受理



信访人



走访提出信访事项



各级行政机关对下列事项不予(再)受理;

1.属于各级人大、法院、检察院职权范围的;

2.已经或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

3.已经受理或正在办理的;

4.在复查(核)期限内或无正当理由超期未申请复查(核)的;

5.已经复核终结的。



涉及中央国家机关或省级政府



涉及省级以下行政机关



有权处理的本级或上一级机关



群众依法逐级走访流程图



出具实体性受理告知书



受理



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延期30日



出具处理意见



不予(再)受理



出具不予(再)受理告知书,并指明受理机关



如不服,进入复查(核)程序



跨越本级和上一级的机关



不予(再)受理



不予(再)受理告知

(不属于本级政府及所属部门、下一级政府职权范围内的)



省级及以下信访部门



受理



程序性受理告知







省级及以下机关



转送或交办



转送或交办



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延期30日



出具处理意见



受理



程序性受理告知



不予(再)受理告知

(应到而未到省级信访部门和其他行政机关提出的)





中央和国家机关







国家信访局



其他行政机关



不予(再)受理



受理



出具实体性受理告知书



出具不予(再)受理告知书

(应到而未到省级信访部门和其他行政机关提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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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XFJZXL72082...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