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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怎么扶持?怎么申办?

 陈元春图书馆 2014-07-03

  4月18日上午,诸城市丁强肉羊养殖、宋海元粮食、丰盛烟叶、金祥烟叶4个家庭农场分别举行揭牌和营业执照发放仪式。截至5月10日,这个市已认定核准家庭农场637家,其中,完成工商注册登记137家。
    ◆发展    整合优势+政策推动
  据诸城市工商部门介绍,在已登记注册的家庭农场中,从事烟叶种植的占绝大多数。这与诸城烟叶种植产业化程度较高密切相关,多年前该市就已经形成“龙头企业+基地+农户”、“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大户种植面积基本都在50亩以上。
  这为大户发展成家庭农场创造了条件。同时,大户也希望通过转型成为家庭农场,解决过去在生产中所遇到的一些难题。
  诸城市贾悦镇吴家庄村的烟叶种植大户王汝礼,就是抱着这一想法注册了全省第一个烟叶家庭农场。曾经拥有6台车、从事物流运输12年的王汝礼,从2009年开始进行烟叶规模种植,先后流转了贾悦镇闫家庄、吴家庄、贾悦东村3个村的1130亩地。之前,他加入了农机专业合作社,由合作社提供耕种、收获等服务,非常省事。但是他在生产中仍然面临贷款难、生产设施建设用地获得难等一些难题。
  “主要就是没有名分,一些事情无法操作。听说成立家庭农场后,可以成为一个独立经营主体,能够享受不少优惠政策。所以,在第一时间申请注册了家庭农场。”王汝礼说。
  “针对大户的需求,我们整合农业产业化、农村社区化、产品多元化优势,大胆创新,及时出台相关政策和措施,推动了家庭农场的迅速发展。”诸城市委农工办主任张焕新说。
    ◆受益    正有待细化的财政、信贷等扶持办法
  贾悦镇东徐宋村的宋海元注册了个体工商户“诸城市宋海元粮食家庭农场”,他流转土地的规模达到913亩,并陆续装备了大型拖拉机、小麦玉米两用联合收获机等大型农业机械,还有免耕播种机、深松联合整地机等14台(套)先进机械,价值70多万元,生产全部实现了机械化作业。
  宋海元把成功归功于国家的惠农政策。“现在的政策就是好,从没想到种地不缴税还有补贴,农民靠种地也能发大财。自从国家实施‘一免两补’政策以来,我拿到了10万多元的补贴,心里很高兴。所以,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创办家庭农场,我估摸着肯定对我这样的种粮大户有利,于是毫不犹豫地提出了注册申请。”宋海元说。
  事实上,宋海元已经开始从“家庭农场”中受益。该市农业部门开展的测土配方施肥活动,测土化验取一个点,费用是2000多元。宋海元注册家庭农场后,农业部门在他的地里从12个点取样化验,并开出了配方,一分钱没要。“如果没有注册家庭农场,是肯定要收费的。”宋海元说。
  不过,宋海元还面临不小的难题。由于没有场院,他打下的粮食只能在马路上晾晒,绵延10公里。由于没有仓库,晒好的粮食只能立即卖掉。“去年秋天,一场大雨不期而至,晾晒的玉米来不及收拾全部被泡,最后一斤少卖5分钱。而小麦如果存放到秋后卖,一斤可多卖三毛钱。去年仅小麦早卖一项,就少挣15万元。”宋海元说。他希望能在生产设施用地方面得到照顾,以便建设场院和仓库。
  舜王街道东丁家庄村的丁强注册了个人独资企业“诸城市丁强肉羊养殖家庭农场”,他希望扩大养殖规模,但面临资金“瓶颈”。“我目前的存栏量1500只,通过五户联保的形式从3家银行才贷款160万元。现在养羊效益很好,很想扩大规模,但如果扩建羊舍,使存栏达到万只,需要资金1000多万元。成立家庭农场后,贷款问题希望能得到顺利解决。”丁强说。
  “对家庭农场面临的问题,我们正在研究制定一些配套扶持政策,从财政、信贷、土地等多个方面予以扶持。目前正在细化办法,很快就会出台。”诸城市副市长鞠俊海说。
    ◆申办    没花一分钱,执照一周拿到手
  记者注意到,王汝礼的家庭农场营业执照发照日期是“2013年4月16日”,注册的是“个体工商户”。
  “实际上,我是4月10日才提出申请的,一个星期就拿下了营业执照。”王汝礼说。他向记者详细介绍了家庭农场从申请到领照的全过程:先到工商所办理名称预选核准,拿着“名称预选核准通知书”到市委农工办取得资格认定,然后填报《家庭农场申请表》,并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工商所提出申请,由工商所对所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向市委农工办报送审核材料。市委农工办根据申报材料提出初审意见,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实地考察、审查、综合评价,提出认定意见,然后发文公布,颁发“诸城市家庭农场”资格证。最后,办理工商登记,获得法人资格。
  “在整个过程中,我一分钱没有花,注册登记费都免了。”王汝礼高兴地说。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提发展‘家庭农场’,但究竟什么样的经营主体才是‘家庭农场’,却没有统一的认定标准。我们到上海、湖北、浙江等地考察学习,并立足诸城实际,出台了《诸城市家庭农场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对家庭农场的认定标准、申报程序、管理主体等作了明确规定,并配套出台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鼓励和扶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意见》、《鼓励扶持家庭农场建设的暂行办法》和《加快推进家庭农场建设的意见》等文件。”张焕新说。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诸城市明确提出,家庭农场以农户家庭为基本组织单位,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的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标准化生产经营,农场收入是农户家庭主要收入来源。他们还规定,家庭农场要有基本的生产和配套设施,具备防灾抗灾能力,从事粮食、黄烟生产经营的家庭农场,机械化生产率要达到90%以上。经营的土地流转合同年限不低于10年,且从事经营两年以上。
  “我们对家庭农场坚持动态管理。对认定批准的家庭农场,两年审定一次。凡出现违法违规经营的,即时撤销其家庭农场资格,并由工商部门注销家庭农场法人资格。”张焕新说。
    ◆书记点评    诸城市委书记 陈汝孝 赋予家庭农场市场经营主体地位
  诸城市推进家庭农场建设,是立足诸城社区化发展实际,围绕创新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而进行的积极探索。家庭农场是农村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诸城全域统筹、城乡一体、“四化”同步发展,需要通过家庭农场建设,深化和完善农业产业化经营,巩固农业基础地位。
  发展家庭农场,最核心的是赋予家庭农场市场经营主体地位,要按照“因地制宜、稳妥有序、创新引领、联动服务”的原则进行。在推进中,我们将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稳定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动摇;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成熟一个,建设一个,不搞一刀切;把家庭农场与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结合起来,使家庭农场成为富有生机和活力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整体提升诸城农业发展水平。

  ◆相关文件
    诸城市鼓励扶持家庭农场建设的暂行办法(节选)
   一、放宽登记认定
  1、允许自主选择组织形式。鼓励支持家庭农场经营主体登记为产权清晰、责任明确、具有法人资格的现代企业组织形态。符合公司登记条件的,可以以家庭成员为股东,申请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有限公司。规模较小的可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
  2、降低出资限额。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不受出资最低限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限制。设立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3万元;注册资本分期出资的,首次出资按注册资本的20%缴付,其余两年内缴足。
  3、放宽住所登记条件。设立家庭农场因住所没有法定产权证明的,可提交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出具的产权证明,申请办理营业执照。   5、免收相关登记规费。办理家庭农场登记时免收注册登记费和工本费。
  二、加强财政扶持
  7、优先落实农业政策。凡被认定的家庭农场,优先安排承担各类农业项目,优先安排国家各类支农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和报废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政策向家庭农场倾斜。
  8、鼓励发展设施农业。符合园区建设规划的家庭农场当年新建标准冬暖式大棚(单个棚内面积2亩以上、设施投入10万元以上)每个补贴5000元,新建拱棚(单个棚内面积1亩以上、设施投入5万元以上)每个补贴3000元。
  9、推进土地流转。家庭农场参与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成方连片且管理规范,当年新增流转土地每亩补贴100元。
  10、鼓励品牌认证。家庭农场当年通过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的,每个补助1000元。   11、强化示范引导。市里每年评选30家示范家庭农场,每个奖补1万元。
  12、免交相关税费。除上级有新的明确的规定外,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不缴纳任何税费。
  三、跟进信贷支持
  13、拓宽信贷渠道。对已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采取农户信用评定贷款、农村土地反担保贷款、“诚富通”贷款、 “公司+家庭农场”、“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4+1”农业产业链贷款等多种信贷产品予以支持。
  14、创新担保方式。农村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和商业银行要简化担保手续,家庭农场贷款可采取一户多保、农村土地反担保、联场担保、抵(质)押等担保方式,确保信贷资金到位。
  五、提高服务水平
  23、简化审批程序。建立“家庭农场登记绿色通道”,对家庭农场实行“一站式”服务。以个人独资企业、有限公司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到市为民服务中心工商局登记窗口进行名称核准并登记;以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到所在地工商所登记窗口进行名称核准并登记。
  24、限定办结时限。农户申请成立家庭农场,镇街即时予以受理,有关职能部门跟进认定,7个工作日内办结。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取得前置审批的项目外,只要手续完备,当场受理,当场登记。

  诸城市家庭农场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节选)
  第一条 家庭农场是指以农户家庭为基本组织单位,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适度规模的种植、养殖产业为劳动对象,从事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生产经营,并以本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实行自主经营、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自负盈亏和科学管理的农村经济实体。 
  第三条 家庭农场根据规模大小分为小型家庭农场、中型家庭农场和大型家庭农场,认定的家庭农场必须达到相应标准。
  第五条 家庭农场应具备以下准入条件:  1、家庭农场以农业收入为主要经济来源,常年有2人以上(含2人)固定在农场从事生产劳动,同时,家庭农场主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2、有专业生产经营项目,专业生产率占90%以上。从事畜禽养殖的必须取得畜牧、国土部门《规模畜禽养殖项目登记备案证明》和《规模畜禽养殖用地登记备案证明》,符合农业部《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中畜禽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建有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从事水产养殖的家庭农场须取得《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
  3、农场用地除自有承包经营土地外,其它为流转土地。全部利用土地必须有规范的土地承包和土地流转合同。
  4、有基本财务账簿和生产经营相关制度。  8、家庭农场经营的土地流转合同年限不得低于10年,且从事经营两年以上。  
  第六条 家庭农场申报程序:
  1、核准。申请办理家庭农场登记的,须先到工商部门登记窗口办理名称预先核准,凭“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到有关部门取得资格认定。
  2、申报。申报单位对照家庭农场申报条件,填报《家庭农场申请表》,随报有关证明材料,向所在镇街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镇街主管部门对农场所报材料进行审核、筛选,以镇街为单位向市委农工办报送审核材料。
  3、认定。主管部门根据镇街申报材料进行汇总,提出初审意见,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实地考察、审查、综合评价,提出认定意见,由市委农工办发文公布,颁发“诸城市家庭农场”资格证。
  4、工商登记。获得市级主管部门资格认定的家庭农场,按照自愿的原则,可到诸城市或以上工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获得法人资格。工商部门要适当放宽家庭农场注册登记条件,实行免费注册登记。
  5、符合标准的家庭农场,需填报如下申报材料:(1)家庭农场申报表并盖章;(2)家庭农场基本情况;(3)土地承包、土地流转合同;(4)生产经营有关账簿;(5)家庭农场内固定的从业人员户口本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6)工商部门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7)产品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上申报材料一式三份。
  第八条 认定批准的家庭农场,实行动态管理,两年审定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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