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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上市公司退市工作中主要承担三方面具体职责

 和谐最美图 2014-07-04

上交所:上市公司退市工作中主要承担三方面具体职责

时间:2014年07月04日 18:29:59 中财网
  导读:
  上交所关于退市制度改革的答记者问
  董登新:新一轮退市制度体现市场化、法治化导向
  华生:强制退市提高违法成本杜绝违法行为发生

  上交所关于退市制度改革的答记者问
  2014年7月4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退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稿。为落实《退市意见》规定的各项制度安排,上海证券交易所也对《股票上市规则》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同步对外公开征求意见。日前,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有关负责人就上交所市场如何完善退市制度、如何严格贯彻落实等情况,回答了记者的问题。
  一、本次退市制度在原有基础上进行了重大改革和完善,本次改革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是资本市场一项基础性制度,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健全市场优胜劣汰机制、合理配置市场资源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本次公开征求的《退市意见》,对新的市场格局和环境下,退市制度如何改革完善、如何严格实施,作出了总体规划、进行了顶层设计,对上交所组织落实好退市工作也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认为,本次退市制度改革完善的指导原则是明确的、合理的,主要体现在如下四方面:
  一是适应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新变化。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格局和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其中,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稳步推进,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以及区域性股权市场等不同层次的市场格局划分和功能定位更加清晰,为丰富上市公司退市的内涵和样态提供了可能。比如,在多层次的市场格局下,企业在不同市场间主动选择的意愿将不断增强,退市将不再成为评判一家公司好坏的绝对标准,这就为建立更顺畅的能上能下的退市机制提供了基础和空间。
  二是推进退市工作的市场化、法制化和常态化。上市公司退市一直是资本市场的“老大难”问题,阻力大、矛盾多。本次《退市意见》按照新“国九条”要求,在丰富退市内涵、解决退市难题等方面下了很大决心、花了很大功夫。相关制度设计中,市场化、法制化和常态化三位一体、有机结合,内在逻辑清晰,制度安排合理。
  三是加大退市制度的执行力度。动真格、严要求,是本次《退市意见》的一大亮点。一方面,将市场反应强烈的欺诈发行和上市公司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等恶性违规事件,纳入强制退市情形,明确了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的要求。另一方面,退市相关各项具体制度安排和实施程序更加明确、具体,强化执行力度,提高市场预期,增强了退市制度的操作性和严肃性。
  四是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次退市制度改革,坚持以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为主线,并贯彻于制度设计的始终。具体而言,在各类退市情形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风险揭示、责任追究等方面,均做了具体安排,采取了有效的针对性措施,充分体现了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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