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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財》華爾街的閃電客

 RK588 2014-07-05
        今年4月起,華爾街著名作家路易士(Michael Lewis)在電視台頻頻亮相,指責資本市場的閃電投資者(flash boys)不當得利。他的新書「閃電投資者:華爾街的暴亂」(Flash Boys:a Wall Street Revolt)第一個星期就熱賣13萬本,一時洛陽紙貴。證券交易所和聯邦調查局隨後介入調查,一時風吹草動,鬧得不可開交。

所謂「閃電投資者「指的是高頻率股票交易者(high frequency trader,簡稱HFT),就是在短時問內用電腦程序大量買進或賣出股票的交易員。其實這些閃電客對股市也有一些實質的貢獻,因為交易量大,所以買賣之間的差價(spread)也因而減少,投資者的成本也隨之降低。問題出在有不少交易員利用電腦提前得悉訊息(如買價、賣價及數量)的優勢,先下手為強。

正如加拿大皇家銀行的投資專家勝山(Katsuyama)所言,在此前如果想購買一萬股公司的股票,只要打入想要買的價格,如果有賣者有賣,按執行紐就行了。但是近來在閃電客的操弄下,在按鈕後所有交易突然不見了。原來這些閃電客在此前的一瞬間,已知到他要買的價格及數量。他可以最快的速度在別處買得同樣的股票,然後以較高的價格再轉賣給他,這叫「搶在人前」(front running )。

為了証明閃電客的存在,蓋茲(R. Gates)做了下列的實驗:他先以每股100.05元的價格想買進1000股的奇坡特速食店(Chipotle Mexican Grill)股票。幾秒鐘後,他想以每股100.01元的價格賣出1000股,結果交易迅速完成,一分錢也不差。因為奇坡特的股票屬於交易量淡薄型(thinly traded),顯然有人用信息傳遞上的優勢,在幾秒之間買低賣高賺了40元(每股賺4分錢)。

這是閃電客的特徵:短時內利用資訊傳遞的優勢,左進右出地交易大量股票,快速操作,搶在人前,有時還造假定單(fake order)以期騙對方的程序設計的機器人。這些閃電客並不以賺這40元為滿足。他們想盡方法,以便早些獲得公司的資訊來取得不當利潤。

譬如,某藥廠將取得食品與藥品管理局(FDA)的專利許可,一般投資者從新聞媒體或公家資訊網路獲得訊息。但在大家看到資訊之前的1%秒(但不得小於光速)前,少數投資公司已獲得消息,立刻大量買入該公司的股票。相反地,如果另一家公司有巨大虧損,閃電客馬上賣空該公司的股票來賺他一筆。

難怪經營閃電交易的大公司肯花2800萬元,從芝加哥(期貨市場)到紐澤西穿山越嶺地去填埋827哩的光纖纜管,以期取得千分之13至千分之17秒的優勢。還有尚未完工的橫渡大西洋纜管,用以接通紐約、倫敦兩大金融中心。

除了用光纖纜管在硬體上取勝之外,更有使用軟件程序在一瞬間獲取巨利的教戰手冊。難怪在2010年5月6日的瞬間崩盤(Flash Crash),一家大期貨公司拋售期貨契約,其他人跟進,提供流動資金的公司抽手走人,而使期貨市場大跌影響到股市:四分鐘內掉了3%。

華爾街的閃電客對華人投資有無大的影響呢?答案是如果你是小散戶,則沒有影響,因為閃電客的對像是投資銀行、互惠基金、退休基金等大戶;散戶的利潤太小不值得一試。如果你的退休帳戶由大的投資基金操盤,也不用擔心,這些公司的投資高手遲早會把這些閃電客揪出來。如果你自己操盤,動輒進出千股則要小心:在你按下執行鍵要買時,如果所有的股票都不見了,很可能事有蹊蹺,向證券管理局舉報。

今年5月1日,證券管理局罰了紐約股市交易所(NYSE)450萬元,因為紐交所準許一些經營閃電交易的電腦與它的電腦距離太近(co-location)。防範措施包括設立減速站(speed bumper)、在價格波動太大時用斷電流(circuit breaker)來停止交易等。但是華爾街長春藤學生充斥,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這些法寶估計不久就沒啥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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