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职责:
(一)负责本委与外国政府、企业、社会团体和国际组织之间的合作事宜。
(二)协助有关司推进重大涉外项目。
(三)归口管理委机关及直属联系单位的涉外工作,处理委机关日常外事工作及对外文书。
(四)指导本委各驻外经济处(组)的业务工作,协助人事司选派驻外干部,组织世界经济调研工作。
(五)负责制定委外事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六)负责委机关及直属联系单位的出国任务审批。
(七)负责管理委机关外事财务工作及直属联系单位的外汇额度支出。
(八)负责本委有关对外培训的组织工作。
(九)组织承办国务院交办的涉外任务,办理外交部转交的涉外工作,协调本委与其他部委之间的涉外业务。
(十)指导机关服务中心外事接待处的外事服务工作。
(十一)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处级机构:
综合处,美大处,欧洲处,亚非处,国际组织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