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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司

 极高明处 2014-07-09
机构设置

  具体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研究提出全委干部培养、选拔、任用、监督、管理的制度与政策措施;负责人才资源开发利用与配置工作。
  (二)根据党组管理的干部职务名称表,负责机关各司局和委直属、联系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队伍、后备干部队伍以及驻外干部队伍的建设。
  (三)负责机关及委直属、联系单位委管干部的调配、考核、任免、培养、监督、奖惩和退休审批等工作以及委备案干部的审核。
  (四)负责完善我委国家公务员管理制度,制定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宏观调控要求的公务员队伍建设的规章制度,负责公务员的日常管理工作;提出委直属、联系单位干部管理与队伍建设的目标、原则与措施;负责全委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
  (五)研究提出全委干部队伍素质和能力建设的政策措施,负责专业技术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干部培训工作的宏观管理,指导机关和委属单位的干部培训工作。
  (六)负责机关及委直属、联系单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年报统计、劳动工资与保险福利等;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办理因公出国政审和因私出境人员审批。
  (七)承办委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处级机构:
  综合处,机关干部处,委属单位干部处,专业技术干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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