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阅读http://dulun. 本文为“电动独轮车app”原创,欢迎下载。电脑端的玩家也可多多关注 爱平衡网(http://www.) APP觉得交警这个行为完全是毫无法律依据。我们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发》第八十九条是什么?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这八十九条就是一个惩罚措施,并没有法律解释,到底违反道路安全哪条法律,法规?? 我们顺便回顾下之前的视频,以及相关规定 具体细节:(5分33秒,交警说:整车重量不超过40公斤,最高设计行驶速度不超过每小时20Km,基本具备了上道路行驶占用非机动车车道的条件,前面指的独轮车不能上道路,指的是独轮自行车。只要安全措施到位,符合时代潮流,低碳,环保,绿色,又能带来便捷,分担交通压力,交警都是鼓励的。) 且看罚单里的车辆类型:电动自行车 再看事件详情:独轮自行车。 交警哥哥,你连独轮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和电动独轮车都不分,您凭什么资格开罚单???当事人完全可以请律师起诉你。 顺便给交警哥哥解释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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