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律失常是一种很常见的现象。很早以前就有医生断言:每个人都发生过心律失常,随着年龄的增长,发生心律失常的机会更多。那么,发生心律失常是否都需要治疗呢? 心律失常是否需要治疗,还得看自觉症状的轻重。有的人每次早博都有不适感,出现心前区上冲、下沉或扭动的感觉。有的人心率稍慢一些就感到头晕,有的人心率稍快一些就觉得心慌。对这些人,用一点药使症状减轻些当然有好处。但是,不少抗心律失常的药都有毒副作用。所以在决定是否用药、用什么药、用多大剂量时,应该全面地权衡利弊,从得和失两方面考虑。首先应考虑在药物以外想办法调整。比如尽量保持生活规律,避免劳累和情绪波动,戒烟、戒酒等。一般只有当早博次数超过每分钟5次,自觉症状有较重,经上述调整后仍无好转时,才需要在医生指导下用药治疗。 对于过缓性心律失常(即每分钟心率低于40次),如窦房结病变或各种传导阻滞,如果是属于新出现的或时有时无的,说明有好转的可能,应抓紧时间找医生治疗。如已成定局,心率又特别缓慢,有长时间的间歇,引起明显头晕或昏厥等症状,则宜安装心脏起博器,以保平安。心率每分钟在50次以上,无明显症状的,可再观察一段时间,暂时不做治疗。 可见,心律失常者是否需要治疗,应由医生进行全面分析,区别对待。患者切忌自作主张,随便买药服用。 摘自《健康报》 2002.05.16 王长柏/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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