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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克雅氏病(疯牛病)监测方案
2014-07-11 | 阅:  转:  |  分享 
  
全国克雅氏病(CJD)监测方案(试行)



一、背景

朊病毒病(Priondisaese)或可传播性海绵状脑病(Transmissiblespongiformencephalopathies,TSE)是一类侵袭人类及多种动物中枢神经系统的退行性脑病,潜伏期长,100%病死率。人类的朊病毒病有克雅氏病(Creutzfeldt-Jacobdisease,CJD),包括散发型、家族遗传型、医源型、变异型CJD,另外还有库鲁病(Kuru)、GSS综合征(Gerstmann-Straussler-Scheinkersyndrome)、致死性家族型失眠症(Fatalfamilialinsomnia,FFI)。1730年首次报道羊瘙痒病(Scrapie)以来,目前已经在人类以及20余种动物中发现有自然发生或感染的TSE。这些TSE具有相似的临床特征、神经病理学改变,在神经组织中可以检出有异常的致病蛋白存在。另一方面,不同的TSE也具有明显的“毒株”差异,主要表现在临床特征、潜伏期、脑组织中Prion的分布以及Prion的分子特征等。



(一)概述

朊病毒特征:

朊病毒为微小的蛋白感染颗粒,不包含核酸,所以与病毒和类病毒不同。缺乏单元结构是朊病毒与其它病毒在超微结构上的一个重要区别。单个朊病毒体积非常小,最小感染形式的朊病毒比最小的病毒还小100倍。此因子能够通过平均孔径小至20-100(m的滤器,对热,多数化合物和光化学反应的灭活作用有非常强的抗性,但可被强碱溶液灭活。它能抵抗修饰核酸的灭活方法,抵御对蛋白质水解、修饰或变性的方法。

致病机理:

朊病毒病的发病机理仍不完全明了,异常的朊病毒蛋白(PrPSc)进入中枢神经系统后可使存在于神经细胞的正常PrPC转变为异常的PrPSc。正常的PrPC转变为异常的PrPSc只是发生了构象的改变,而没有共价键的改变,其氨基酸序列没有任何变化,甚至在蛋白翻译后的修饰方面都可能差异不大。构象变化最明显的证据是PrPSc分子β-片层结构含量增加,α-螺旋结构略有降低。PrPC分子大约含有42%的α-螺旋和3%的β-片层结构,而PrPSc分子含有30%的α-螺旋和43%的β-片层结构。在病变过程中神经细胞不能正常切割和分解异常PrP蛋白的毒性单位序列,这样神经细胞毒性片段就以不可溶性的PrP蛋白和淀粉样变形式聚积在脑组织中。进一步造成神经细胞死亡和脑组织海绵样变性。

致病方式:

朊病毒病可通过污染有感染因子的食物经消化道,或污染的血液制品或手术器械通过血行及神经系统手术或检测等方式传播。在动物偶有母婴传播方式的存在。大多数人类朊病毒病为原因不明的散发型,无明显的接触史,10%左右的呈家族遗传型。

所致疾病:

在动物主要引起羊瘙痒病、疯牛病和其他动物的海绵状脑病。在人类引起克雅氏病、Kuru病以及其它的遗传性朊病毒病。1996年以来提示疯牛病可通过污染的食品传播给人引起变异型克雅氏病。主要临床表现为进行性痴呆、肌阵挛、共济失调等,主要病理变化为中枢神经系统的海绵样变性,发病后病程多在半年以内,一般不超过二年。



(二)流行病学

人类CJD首次报道于1922年。目前可分为不明原因的散发型(占85%左右)、家族遗传型(5~15%)、医源型(1%左右)和地方性Kuru病。1996年出现了与疯牛病发病相关的新变异型CJD(newvariantCJD,vCJD)。在发病年龄、临床表现、临床病程及病理学特征等方面都有所差异。人类CJD自首次报道以来其发病率一直保持稳定,散发型和家族遗传型CJD的发病率约1~2人/百万/年。CJD具有医源性传播的危险,已经明确CJD可通过神经外科手术、硬脑膜移植、角膜移植、脑垂体提取物注射、输血和消化道等方式传播。潜在的CJD病人对人类公共卫生健康造成一定的威胁。

自英国1986年确认第一例疯牛病以来,仅英国在1987-1999年间证实的疯牛病就达到17万头以上,而迄今为止有包括亚洲国家日本在内的24国家已经发现了疯牛病。目前众多证据显示该病是由于牛吃了被TSE感染因子污染的肉骨粉饲料(MBM)引起的。而感染的牛脑、脊髓和视网膜具有高度的感染性。实验感染动物的远端回肠、背根神经节和骨髓也具有一定的感染性。尽管BSE的爆发是由于污染TSE因子的饲料所引起,但并不能完全排除潜在的其他的感染途径,如母牛到小牛的垂直传播,粪便传播等。



2001年前世界发生BSE国家情况

国家 1999及以前 2000 2001 Total Austria 0 0 1 1 Belgium 10 9 46 65 Czech 0 0 2 2 Denmark 1 1 6 8 Finland 0 0 1 1 France 80 161 274 515 Germany 6 7 125 138 Greece 0 0 1 1 Ireland 442 149 246 833 Italy 2 0 48 50 Japan 0 0 3 3 Liechtenstein 2 0 0 2 Luxembourg 1 0 0 1 Netherlands 6 2 20 28 Portugal 367 163 110 640 Slovakia 0 0 5 5 Slovenia 0 0 1 1 Spain 0 2 82 84 Switzerland 333 33 42 403 UnitedKingdom 179399 1443 1202 182,044 Total 180731 1970 2215 184,916

1996年在英国和法国出现了独特的累及年轻人的新型变异型CJD病人。vCJD无论在发病年龄、临床表现及病程等方面都明显不同于传统的CJD。而且流行病学和实验室研究方面都高度提示vCJD的出现和BSE高度相关。大量的资料也证实疯牛病因子可以通过食用受疯牛病感染因子污染的食物进入人体,在人体局部消化道的淋巴组织中增殖,并最终定位于中枢神经系统。截至2005年初,全球vCJD病人已经超过180人,主要分部在英国和欧洲,在亚洲的日本、沙特和中国香港地区也出现vCJD病人。最近的资料证明,vCJD可通过输血造成人群之间的传播并导致发病死亡,已经对人类的公共卫生形成了威胁。



(三)人及动物海绵状脑病的危害和社会负担

随着vCJD的出现,证明疯牛病可传染给人类,疯牛病成为涉及人类及多种产业的灾难,同时也造成巨大的社会动荡,其主要涉及的领域概括如下。

1.农业畜牧业:疯牛病的发生使英国和EU在农牧业上遭受了直接的经济损失,仅英国2001年为处理疯牛病而耗资35亿英镑。同时英国和EU相关产业的市场份额明显减少,包括各种肉类加工工业、肉类包装产业、肉类废料处理工业、饲料加工制造产业等。

2.人类公共卫生健康:目前已经证实的病例139例,已经成为严重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于此类疾病具有很长的潜伏期,对其研究有限,准确进行vCJD的预测非常困难。整个人类vCJD的发病高峰将可能出现在2020年左右。

3.食品:由于目前的检测手段的限制,尚不能直接从牛肉及其相关产品中发现特异性感染物质,因此食品的安全问题显得尤为突出。

4.化妆品:化妆品传播疯牛病的可能性在1990年首次被提出,如果化妆品中含有疯牛病感染因子,按照目前的提取处理方法很难作到彻底灭活。化妆品虽然用量较少,但每天必用,有可能造成积累。

5.医药产业:目前已知的两次造成较大规模的医源性感染都是通过医药生物制品公司的医药产品污染造成的,一次是硬脑膜移植的移植物污染造成,一次是注射用生长激素和促性腺激素污染造成,累计造成200余人患病死亡。使用以牛源组织为原材料的或在产生过程中使用牛源材料的医药产品在理论上都有可能成为疯牛病的传播媒介。

6.新兴生物技术:与牛羊以及牛羊源性组织有关的生物技术几乎覆盖了全部的生物技术,其中最为重要的包括了细胞工程、转基因动物、组织工程、动物胚胎工程、动物发生器工程等,同时还涉及基因工程药物、基因工程疫苗、基因治疗等领域。这些生物技术是21世纪我国乃至世界生物产业的重要技术平台,是我国“十五”期间重要的发展领域,因此严防疯牛病感染因子在这些产业的污染是保证新兴生物学技术产业顺利发展的重要前提。



世界卫生组织和国际兽医组织等机构认为:

由于对TSE感染因子和发病机理有限的认识,对类似的神经退行性疾病缺少有效的治疗,同时发病后的免疫耐受使得特异性预防难以实现,因此对于疯牛病暴发、防止对人类形成灾难性的后果以及在可预见的时期内彻底消灭疯牛病只有依靠有效的监控(包括动物TSE及人CJD的监控)。



(四)疾病监控:

疯牛病的监控

世界主要国家及OIE组织目前已经开展了疯牛病的监控工作,监控形式有两种。一种是被动监控,监控对象为出现不明原因神经系统症状的牛,此类监控费用较低易开展,但漏检率高。另一种是主动监控,即所有72周龄的牛都要检测,此类监控范围完善,漏检率低,许多国家的疯牛病病例就是通过这种监控手段发现,但每年费用很高。目前在欧洲一些疯牛病发生国家采用此方法。仅2002年欧盟用于疯牛病监控和处理的费用就高达10亿欧元。

2000~2001年,国家质检总局在北京进出口检验检疫局成立了疯牛病检测实验室,投资总额超过500万元人民币,负责进出口过程中的疯牛病检测。农业部也在青岛农业部动物及动物产品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和北京中国农业大学动物医学院建立了疯牛病检测实验室,投资超过500万。每年投入超过百万进行我国疯牛病的监控。目前尚未在我国发现疯牛病病例。



人CJD监控

WHO在全球范围内已经组织了若干个国际合作联网系统,主要目的是了解CJD发病情况,重点检测vCJD发生情况。包括1)Euro-CJD计划:1993年,包括了奥地利、澳大利亚、加拿大、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斯洛伐克、西班牙、瑞士和英国。2)Neuro-CJD计划:1997年,包括比利时、丹麦、芬兰、希腊、冰岛、爱尔兰、以色列、挪威、葡萄牙和瑞典。3)SEEC-CJD计划:2002年,包括中国、匈牙利、波兰、斯洛文尼亚。以英国为例,用于CJD监控的费用达100万英镑。

1999年在原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病毒学研究所成立了朊病毒病检测中心,进行CJD病人的实验室检测诊断,发现北京地区临床诊断CJD病人2000年7例,2001年8例,2002年5例。2002年由中国疾病预防中心病毒病预防控制所朊病毒室负责开始我国部分城市的CJD监控工作,包括北京、长春、西安和武汉。同年由病毒所朊病毒室和北京友谊医院神经内科完成了“克-雅氏病的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的制定,目前已在CJD监控单位使用。2002年我国的CJD监控被WHO纳入全球监控网络,并成为欧盟项目“SurveillanceforvCJDinCentralandEasternEuropeandChina:RiskAssessment,TransmissionandSurveillance”的参与国。2003年12月对包括北京、吉林、陕西、湖北、上海、贵州、重庆和广东监测定点医院进行了CJD监测的临床和实验室培训。几年来在全国各地的传染病和神经系统的培训班和专业会议上进行了大量的有关CJD/疯牛病的讲课。

本监测实验方案的制定参照了欧盟和世界卫生组织CJD监测方案。



二、监测目的

(一)主要工作内容:

统一使用“克-雅氏病诊断标准和处理原则”,统一使用CJD报告表格

监测散发型CJD的发病病例和发病率,了解我国CJD发病的状况

严密监测在我国是否有vCJD病例出现

对我国CJD病人进行必要的流行病学调查

对CJD病例进行分型

建立我国CJD病人脑组织、脑脊液和血液标本库



(二)预期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

我国主要城市CJD发病情况

我国CJD病人发病特点和流行病学特点

我国CJD病人PRNP基因型特点

我国有无vCJD病例的出现



(三)阶段性目标:

第一阶段:

继续推广使用CJD诊断标准和CJD报告表格

了解我国主要城市CJD发病病例

第二阶段:

了解我国CJD病人发病特点和流行病学特点

了解我国CJD病人PRNP基因型特点

第三阶段:

监测我国有无vCJD病例的出现

综合分析我国CJD发病特征,评估我国CJD对公共卫生的威胁



(四)2005年-2006年度CJD的监控目标

(1)监控目的

各省市CDC和各CJD监测机构统一使用CJD诊断标准和CJD报告表格,收集各种反馈意见

收集各种CJD疾病相关临床标本,进行CJD实验室诊断

初步调查监控地区的CJD发病病例数,进行相关临床、流行病学和实验室资料的分析

进一步完善实验室诊断条件



(2)考核指标

收集各省(市)CDC和各CJD监测机构对CJD诊断标准和CJD报告表格的反馈意见

监测省(市)CJD的发病报告数量、质量和诊断水平

收集各监测点所在城市的CJD发病的流行病学资料,分析CJD的发病特点



三、监测病例定义

(一)监测对象

1.出现进行性痴呆、肌阵挛、锥体/锥体外系功能异常、视觉障碍等临床症状和体征的病人

2.50岁以下出现精神症状和进行性痴呆病人

(二)监测病例定义

1.散发型CJD

1.1确诊诊断

具有典型/标准的神经病理学改变,和/或免疫细胞化学和/或Western印迹法确定存在蛋白酶耐受性PrP,和/或存在瘙痒病相关纤维。

1.2临床诊断:

具有进行性痴呆,在病程中出现典型的脑电图改变,和/或脑脊液14-3-3蛋白阳性,以及至少具有以下4种临床表现中的两种,

肌阵挛

视觉或小脑障碍

锥体/锥体外系功能异常

无动性缄默

以及临床病程短于2年。

1.3疑似诊断

具有进行性痴呆,以及至少具有以下4种临床表现中的2种,

(1)肌阵挛

(2)视觉或小脑障碍

(3)锥体/锥体外系功能异常

(4)无动性缄默

以及临床病程短于2年。

1.4 所有诊断应排除其它痴呆相关疾病。



2.医源型CJD

在散发型CJD诊断的基础上具有,

(1)接受由人脑提取的垂体激素治疗的病人出现进行性小脑综合征;或

(2)确定的暴露危险,例如曾接受过硬脑膜移植、角膜移植等手术。



3.家族遗传型CJD

3.1家族遗传型CJD包括家族型CJD、吉斯特曼-施特劳斯综合征(Gerstmann-Straussler-Scheinkersyndrome,GSS)、家族型致死性失眠症(Fatalfamilialinsomnia,FFI)。

3.2确诊诊断或临床诊断CJD病人,具有一级亲属中的肯定或可疑的CJD病人,和/或本病特异的PrP基因突变(参见附录G)。



4.变异型CJD(variantCJD,vCJD)

4.1病史

(1)进行性神经精神障碍

(2)病程≥6个月

(3)常规检查不提示其它疾病

(4)无医源性接触史

4.2临床表现

(1)早期精神症状(抑郁、焦虑、情感淡漠、退缩、妄想)

(2)持续性疼痛感(疼痛和/或感觉异常)

(3)共济失调

(4)肌阵挛、舞蹈症、肌张力紊乱

(5)痴呆

4.3临床检测

(1)脑电图无典型的散发型CJD波型(约每秒出现一次的三相周期性复合波),或未进行脑电图检测

(2)MRI质子密度相出现双侧丘脑后结节部高信号

4.4扁桃体活检阳性

(扁桃体活检不应作为常规检查,在脑电图出现典型的散发型CJD样波型后不应进行。对临床表现与vCJD相似,而MRI未出现双侧丘脑后结节部高信号病例的诊断有意义。)

4.5诊断

4.5.1确诊诊断:具有3.4.1(1)和vCJD神经病理学诊断(大脑和小脑广泛的空泡样变及“花瓣样”的PrP斑块沉积)

4.5.2临床诊断:具有3.4.1,和3.4.2中的任意4项,和3.4.3或3.4.1和3.4.4

4.5.3疑似诊断:具有3.4.1,和3.4.2中的任意4项,和3.4.3(1)



四、监测内容

人群常规疫情监测

1、监测范围

北京、吉林、湖北、陕西、上海、重庆、广东、贵州、天津、安徽。

2、监测内容

(1)病例个案调查

包括一般信息、病人信息、发病情况(发病时间、临床首发症状、死亡时间)、诊断、临床实验室检测、病人样本收集等信息(见附件2)。

(2)流行病学调查

包括病人家族史、居住地信息、旅游或旅居信息、饮食习惯等信息(见附件3)。

(3)标本采集

包括尸(活)检脑组织(全脑、部分脑组织)、脑脊液、血液和其它组织(见附件4)

(4)实验室检测

包括脑组织常规神经病理学检测(HE染色),PrPSc检测(Westernblot、免疫组化),脑脊液14-3-3蛋白检测(Westernblot),血液PRNP基因检测(见附件6)



五、监测系统组成

(一)网络构成

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继续并扩大监控范围,建立全国主要城市监控网络。



中国疾病控制中心(CDC)

疾病控制与应急处理办公室





国家级CJD监测机构

(中国CDC病毒病所朊病毒室)







省(市)CJD监测机构

(北京、陕西、吉林、湖北、上海、重庆、广东、贵州、天津、安徽CDC+定点临床医院)



其它城市





(二)报告方式

采取3+3+3的病例报告模式:

1)临床医生在作出疑似或临床CJD病例诊断后3个工作日内报告给监测点医院CJD监测负责人和联系人;

2)监测点医院CJD监测联系人在3个工作日内报告省CDCCJD监测负责人和联系人;

3)省CDC3个工作日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后,3个工作日内报告国家CJD监测负责人和联系人;

4)临床医生采集标本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送省CDC,省CDC在3个工作日送往国家CDCCJD监测实验室(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毒病预防控制所);

5)国家CDCCJD监测实验室接到报告后,分析收集的各种数据、进行临床标本检测,一周内向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CDC)疾病控制与应急处理办公室汇报,并反馈给各地CDC。



(三)各机构的主要职能



(1)监测点医院的工作职能:

1)发现可疑CJD病人;

2)一旦诊断为CJD疑似或确诊病例,即可收集病人临床资料,填写相应表格,临床医生在作出疑似或临床CJD病例诊断后3个工作日内报告监测点医院CJD监测负责人和联系人;后者3个工作日内报告省CDCCJD监测负责人和联系人;

3)采集可疑CJD病人标本(标本采集见附件1:克-雅氏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中的附录部分),每种样本采集两份(脑组织0.5g×2,-20℃或-70℃保存、脑脊液2ml×2,-20℃保存、EDTA抗凝血5ml×2,4℃保存和病人DNA1-5μg-20℃保存),填写相应检测表格报所在省(市)CDC。有条件时对标本进行初步筛查或检测,检测结果报所在省(市)CDC;

4)临床医生采集标本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送所在省CDC,省CDC在3个工作日内将样本送往国家CDCCJD监测实验室;

5)配合省CDC追踪疑似CJD病人转归;

6)参与或组织本地区CJD病人的临床诊断。



(2)省(市)CDC的工作职能:

收集本地区的CJD病人及相关的流行病学信息;

接到监测点的报告后,3个工作日内省CDC完成流行病学调查,3个工作日内报告国家CJD监测的负责人和联系人;

组织本地区流行病学专家、病毒学专家、医院神经科和神经病理科医生进行CJD信息汇总和交流;

收集病人标本,有条件时对标本进行初步筛查或检测;

及时向国家级CJD监测机构汇报CJD病人及相关信息;

保存CJD病人标本,及时将标本向国家级CJD监测机构输送;

监督检查本地区CJD监控机构的工作。



(3)国家级CJD监测机构的工作职能:

1)及时向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CDC)疾病控制与应急处理办公室汇报全国CJD疾病发病情况及预防措施,并反馈各地CDC;

2)收集全国CJD及相关流行病信息,分析收集的各种数据;

3)组织经资格认证的,具备丰富CJD相关专业知识的神经科医生(4人)、流行病学专家(1~2人)和病毒学专家(3~4人)共同组成CJD诊断专家组,最终确诊CJD;组织相关专家制定或调整CJD的诊断标准;

4)进行临床标本检测,负责检测结果的实验室最终确证,一周内向省CDC和检测点医院反馈检测结果;

5)负责组织全国CJD监测系统的各种技术培训;

6)进一步加强与国际合作,及时了解和引进世界先进的诊断技术和诊断标准。



(4)中国疾病控制中心(CDC)疾病控制与应急处理办公室

1)监督检查各地区的CJD监测执行情况;

2)每年组织CJD监测工作会议;

3)总结评估CJD监测系统工作情况。



(四)CJD监测专家组

(1)由监测机构临床、流行病学和实验室专家组成。

(2)职能:

1)进行全国范围的CJD病例的会诊;

2)进行CJD监测资料的分析和年度总结;

3)参与CJD监测的培训工作。



六、数据收集、分析、反馈

(一)数据收集内容

(1)CJD病人临床信息(见附件2)

(2)CJD病人流行病学信息(见附件3)

(3)CJD病人标本采集(见附件4、)

(4)CJD病人实验室检测和报告(见附件5、7、8)

(5)CJD病人监测信息总汇(见附件6)



(二)数据收集流程

(1)疑似CJD或确诊CJD病人临床数据由各监测点或临床医院医生收集,填写相应表格内容(附件2),报告监测点医院CJD监测负责人和联系人,后者报告省CDCCJD监测负责人和联系人;

(2)疑似CJD或确诊CJD病人流行病学数据由当地CDC医生收集,填写相应表格内容(附件3),3个工作日内报告国家CJD监测机构的负责人和联系人;

(3)疑似CJD或确诊CJD病人临床标本(脑组织、脑脊液、血液及其它标本)由各监测点医院临床医生采集,填写相应表格(附件4),由所在地CDC送至当地检测机构和/或国家级CJD监测机构进行检测;

(4)可疑CJD病人临床标本(脑组织、脑脊液、血液及其它标本)的实验室检测由各地检测机构或国家级CJD监测机构完成,填写相应表格内容(附件5),并通报至各地CDC和检测点/临床医院;

(5)国家级CJD监测机构负责汇总各种资料表格,完成数据整理分析和总表(附件6);定期上报中国CDC疾病控制应急处理办公室,并及时反馈各地CDC和定点医院。

(三)数据表格报告形式

(1)手写或电子版:上报各种表格,包括CJD病人临床信息表、CJD病人标本送检表、CJD病人流行病学信息表。

(2)电子版:反馈表格;CJD监测报告总表

(四)信息流向





七、监测系统质量控制

(一)临床诊断质量控制

由经资格认证的,具备丰富CJD相关专业知识的神经科医生、神经病理科医生、流行病学专家和病毒学专家共同组成CJD诊断专家组,根据进行性痴呆、肌阵挛、锥体/锥体外系功能异常视觉障碍等临床症状和体征,脑电图、脑脊液、神经病理学以及病原学等结果,进行不同类型CJD的诊断,必要时通过网络进行会诊。诊断按照克雅氏病诊断标准进行(附件1)。



(二)流行病学调查的质量控制

1.调查目的:调查可能的传染源、传播途径及其影响因素。

2.调查对象:CJD确诊病例、临床诊断和疑似病例及家系;

3.调查内容和方法:

3.1CJD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对所有的疑似CJD病例开展流行病学个案调查,主要进行CJD病人的相关资料包括居住习俗、旅居信息、饮食习惯、职业暴露、既往病史和家族史的调查。

3.2调查方法:应尽可能直接对病人或家族进行访视和询问。如因病人病情较重、死亡或其他原因无法直接调查,或当病人提供的资料不详或有疑问时,可通过其亲友、医生、同事或其他知情者进行调查或核实。

4.调查要求和注意事项:

4.1调查者:应由经过培训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人员进行。

4.2调查时间:接到可疑CJD病人报告后开展,并根据病例个案调查表填写内容完整性等,及时进行补充调查,完善调查表中的相关信息。

4.3资料的管理和利用:对CJD的流行病学调查资料进行计算机个案化管理,将流行病学调查原始资料、汇总分析结果、调查报告及时整理归档。应有流行病学调查审核人员,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的指导、质量控制和流行病学调查资料的审核。

(三)实验室的质量控制

1.具备质量控制和生物安全要求的实验室、仪器和设备;

2.质控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并经过考核培训合格后上岗;

3.建立完整的操作规范和管理规范;

4.监测系统中的所有诊断试剂盒和试剂,应检查是否经过评价;

5.每次试验都必须设对照,包括阳性对照和阴性对照。不宜漫无目标地做过多的试验,避免由于假阳性结果或与现疾病无直接关系的试验结果干扰诊断;

6.使用单克隆抗体检测异常朊蛋白能提高试验特异性,但有假阴性的可能;

7.用不同技术方法测得的实验结果差异很大。应认真分析试验结果,并采取合理的诊断措施。

8.实验室应积极参加国外组织的室间质评计划,促进实验诊断检验质量的提高。



八、附件(另附)

附件1:克雅氏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附件2:CJD病人临床信息表

附件3:CJD病人流行病学信息表

附件4:CJD病人标本送检表

附件5:CJD病人样品实验室检测报告单

附件6:CJD病人监测报告总表

附件7:CJD病人标本登记表

附件8:CJD病人标本实验室检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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