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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刹“办酒”之风 老百姓从“人情泥潭”解脱出来

 铜河居士 2014-07-11

狠刹办酒之风  老百姓从人情泥潭解脱出来

——武隆县探索建立治理违规办酒长效机制

 

武隆县纪委监察局

 

四风在基层表现最集中、最常见,群众反映最强烈、最希望加以整治的,莫过于无休无止、愈演愈烈的办酒之风。民之所怨,政之所忧;民之所望,施政所向。近年来,武隆县狠刹行政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大操大办、请客送礼的违规办酒之风,将老百姓从人情泥潭中解脱出来,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社风民风。

一、专题调研,找准违规办酒的危害

为了狠刹办酒之风,将老百姓从人情泥潭解脱出来,武隆县纪委监察局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调研组,深入乡镇、村社走访调查,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找准了违规办酒的三大危害。

(一)违规办酒之风已泛滥成灾。在走访调研中发现,违规办酒之风泛滥,从传统的婚丧嫁娶办酒,演变为祝寿、乔迁、升学、开业、孩子满月、参军、上梁打板、安碑等都要办酒。更有办乔迁酒的根本就没有买房,更谈不上乔迁了;办70岁、80岁寿酒的根本就没到70岁、80岁;两口子加起来办80岁寿酒;甚至于才怀孕就办满月酒等。

(二)违规办酒异化为敛财手段。以亲情交流、互相帮助为特征的传统办酒习俗,已异化为借机敛财的手段。以前正常的红白喜事已经变了味儿,礼轻情义重变成礼重人情薄礼尚往来变成礼上往来人到人情到变成人可以不到但钱不能不到 据调查,98%受访者反映异化的办酒风,变味的人情已严重影响正常的生产生活,人情消费已成为群众沉重的负担。

(三)违规办酒败坏党风政风。违规办酒过程中,名目越来越多,排场越来越大,礼金越来越高,攀比之风越来越盛行,不仅掏空了腰包,干部群众不堪重负,而且败坏了党风政风,带坏了民风。在大操大办酒席过程中,形成的大吃大喝、铺张浪费、公车私用等影响十分恶劣。特别是党员干部违规大操大办酒席,借机敛财,肆无忌惮,群众对此反映十分强烈。

二、出台规定,构筑违规办酒防火墙

2007年,县委政府出台了《关于严禁借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请客送礼的规定》,并分别于2012年、2014年两次对规定进行了修改完善。20142月,全县210个村(社区)建立了《村(社区)文明操办酒席的村(社区)规民约》。两项规定对全县公职人员和普通群众实现了全履盖,构筑违规办酒防火墙。

(一)出台限办酒令,制约公职人员。制定完善《严禁借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请客送礼的规定》,要求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国有企业单位的所有公职人员遵照执行,为其戴上紧箍咒。一是明确办酒范围,防止随意操办。规定只有婚事、丧事才能办酒。严禁借家庭成员晋升、升学、参军、乔迁、出国(境)、生日等名义请客送礼,操办酒席。二是明确办酒规模,防止大操大办。操办婚事一律不准发送请柬、使用乐队,男女双方婚筵总规模不得超过15桌,只能集中一次操办,不准以筹备会、帮忙酒等其他名义多次操办,也不准以同一名义异地操办。操办丧事从简。三是明确审批程序,防止乱办滥办。 操办酒席,实行分级审批、事前报批、事后备案制度。乡镇、县级各部门副职以上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由县纪委、监察局审批;乡镇、县级各部门一般干部职工由本单位主要领导审批。报批时要写明操办的时间、地点、席桌数等内容。在办理结束后10日内将办理情况书面报批准单位备案。四是明确纪律措施,防止规定落空。操办婚丧事宜严格执行三个不准。不准收受、索取管理或服务对象的钱物,不准使用公车、公物、公款操办,不准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对违纪者进行严肃处理,是党员领导干部的,一律先免职再处理。

(二)制定村规民约,规范广大群众。各村(社区)依据县上下发的《村(社区)文明操办酒席的村(社区)规民约指导意见》,经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尊重民意,均制定了符合实际《村(社区)文明操办酒席的村(社区)规民约》,弘扬文明、节俭的良好社会风尚,减轻广大群众的人情负担。一是明确办酒类别,规范操办范围。只有婚事(有些村规定的初婚),丧事和70岁(部分村是60岁)及以上整十(尊重当地男办九女办十的习俗)三种情形充许办酒70岁以下(部分村是60岁以下)生日,以及满月、参军、搬家、建房、立碑、开业、升学等不准办酒。二是实行办酒申报,规范办酒行为。一般村民在操办婚酒、寿酒10日前,提交身份证、结婚证等证明材料,向所在村(社区)民小组申报,经村民小组长审核后报村委审批,同时上报乡镇党委政府备案。村支两委负责人操办酒席的由乡镇党委政府审批。操办酒席时,将申报表张贴在接情处。丧事办酒席口头申报。三是倡导文明办酒,弘扬良好风尚。操办酒席严禁占用公路等公共设施及通道,操办酒席必须符合公共安全、食品安全和环保要求。丧事提倡从俭,不燃放烟花、不请乐队。赴宴礼金一般不超过200元。四是建立约束机制,保障规定落实。对违规操办酒席的,没收其操办收取的礼金,用于本村(社区)公益事业支出。同时2年内取消其享受任何惠民政策(低保、因难救助、养老保险、老党员津贴、产业扶持等)资格。是村组干部及享受财政补贴的人员,轻者扣发财政补贴,重者停职,并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属纪检监察对象的进行纪律处理。

三、多管齐下,强化对违规办酒治理

武隆县采取有效措施,将《严禁借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请客送礼的规定》和《村(社区)文明操办酒席的村(社区)规民约》两项规定贯彻落到实处,实现综合治理、标本兼治。

(一)宣传全覆盖,让规定深入人心。武隆县充分利用县电视台、《武隆日报》、武隆网等新闻媒体,通过发送短信、召开会议、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对《严禁借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请客送礼的规定》和《村(社区)文明操办酒席的村(社区)规民约》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二)监督全覆盖,使违规办酒无处可藏。县委政府设立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受理违规办酒的信访举报。县纪委监察局成立检查组,定期不定期深入酒店、农家乐开展明察暗访。各乡镇建立村社监督员队伍,对违规办酒开展监督,实现了监督全覆盖。

(三)制止和惩处并重,确保规定落到实处。自两项规定执行以来,据统计,2010年以来,全县共计事前制止违规办酒”262起,先后对违规办酒8名党员干部(其中副处级领导干部3名)进行了严肃查处,并在全县进行了通报曝光。

四、完善制度,建立治理违规办酒长效机制

短时间整治违规办酒不难,但长期坚持不易。武隆县在抓好整治工作的同时,积极探索建立了治理违规办酒长效机制。

(一)将治理违规办酒纳入各级党政机关主体责任。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治理违规办酒工作,将治理违规办酒工作的主体责任,落实到各乡镇、各部门党政一把手头上,实行一岗双责

(二)将治理违规办酒作为民生实事来抓。县委县政府将治理违规办酒作为重要的民生实事来抓,要求各级各部门树立治理违规办酒也是民生的理念,纳入本单位、本区域重要工作,长抓不懈,让老百姓不再陷入人情泥潭之中。

(三)将治理违规办酒与目标考核挂钩。将治理违规办酒纳入县委对各乡镇、各部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之中,作为领导班子调整、干部任用的依据之一。对工作措施不强、监管不力、教育不到位的单位和部门进行责任追究。

责任编辑: 杨国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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