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劳动法庭的设立,记者采访了辽宁万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周百顺。周百顺告诉记者,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按照民事审判程序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存在诸多问题,比如案件多审判人员少,劳动争议审理专业化水平不能满足劳动争议审判需要以及案件处理周期过长,劳动争议得不到及时处理等。而基于劳动争议案件的特殊性考虑,建立有别于处理普通民事纠纷的专门性劳动争议解决机制,已成为现代国家普遍通行的做法。 周百顺说:“皇姑区在全市率先试点成立劳动法庭,从解决劳动争议的难点问题入手,积极构建法院与各类资源联动调解机制,在实践中快速而高质量地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这是人民法院专业化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有益尝试,为专门劳动法庭在全市的推广,提供了必要的准备。” [责任编辑:yfs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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