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接入公用电信网使用的电信终端设备、无线电通信设备和涉及网间互联的电信设备实行进网许可制度。实行进网许可制度的电信设备必须获得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进网许可证;未获得进网许可证的,不得接入公用电信网使用和在国内销售。进网许可证证书包含证书编号、申请单位、生产企业、设备名称、设备型号、产地、备注、证书签发日期、证书有效日期。进网许可证一般有效期为3年。 资料清单列表(设备进网所需的文件) [1] | 新型号电信设备申请进网时须提供的资料 | 申请表(A)、企业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B)、企业情况介绍(D)、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E)、设备介绍(F)、经工业和信息化部授权的检验构出具的检验报告(G) | [2] | 申请换证时需提供的资料 |
| [2.1] | 企业更名换证时需提供 | 申请表(A)、企业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B)、更名换证申请(S)、当地工商局的更名证明(R)、进网证书(含试用批文)原件(Q)。 | [2.2] | 有效期为一年的进网许可证或试用批文在到期前办理换证手续时需提供 | 申请表(A)、企业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B)、到期换证申请(P)、进网证书(含试用批文)原件(Q)。 | [2.3] | 有效期为三年的进网许可证(含试用批文)到期换证时 | 除提供[1]中所列资料外,还需要再提供:到期换证申请(P)、进网证书(含试用批文)原件(Q)。 | [3] | 属于设备改型时 | 除提供[1]中所列资料外,还需要再提供:改型申报表(N)、检验机构出具的改型审核报告。 |
| 除[2][3]外,还需注意以下几点:以确定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
| [4] | 申请单位与生产企业不一致时还需提交: | 生产企业的企业情况介绍(D)、生产企业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B)。 | [4.1] | 生产企业为境外企业,且申请单位为生产企业在境内的子公司或代理商时,还需提交: | 授权代理证明书(C)(申请单位为生产企业的办事处时不需要提供授权代理证明)。 | [4.2] | 生产企业为境内企业,且属于申请单位委托生产企业加工时 | 委托加工协议 | [4.3] | 生产企业为境外企业,但只是研发机构,委托外协工厂进行加工。还需提供: | 外协工厂的企业情况介绍(D)、外协工厂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B)、生产企业出具给申请单位的授权代理证明(C)、生产单位与外协工厂的加工协议(K) | [5] | 有关认证证书的情况 |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产品认证证书 | [5.1] | 如果已经获得产品认证证书 | 产品认证证书 | [5.2] | 如果未获得产品认证证书 | 进网检验报告 | [5.2.1] | 如果已经获得体系认证证书 | 体系认证证书 | [5.2.2] | 如果未获得体系认证证书 | 体系审核报告 | [6] | 无线发射设备(含电信终端中的移动电话) | 型号核准证、EMC测试报告、试验报告(J)(必要时提供) | [7] | 涉及网间互联的设备 | 试验报告、总体技术方案 | [8] | 涉及环保项目的 | 环保合格报告或证书 | [9] | 涉及国家限制的产品(如移动电话机) | 相关的批准文件 | [10] | 涉及社会安全的(如报警设备) | 公安部的批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