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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答疑】石油管道设计中应采取哪些安全防护措施

 zhw9888 2014-07-16

  中国安全生产网网友Anxy——

  近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能源局五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城乡规划和建筑、管线工程设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吸取山东省青岛市“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等生产安全事故的教训,加强城乡规划和建筑、管线工程设计安全管理工作。

  那么,目前,我国城乡规划和管线工程设计中主要存在哪些问题?石油管道设计中应采取哪些安全防护措施?

  中国石化徐州管道公司油气储运专家陈建民——

  我国城乡规划和管线工程设计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部分城乡规划和管线工程设计对安全生产要求考虑不充分,有的城乡规划设计对于预留长输油气管道通道(管廊)没有考虑。城乡建设如何避让油气管道,基本没有规范可依,随意性较强。

  二、油气管道工程设计遵循《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管道一般绕过城镇。而有的建(构)筑物违反已经批准的城乡规划进行设计、建设,产生隐蔽致灾隐患。目前,许多老管道上方被城镇占压,城镇属于后建。许多建(构)筑物按《管道保护法》条款属于违法违规,但谁来纠正、谁来处罚,不清楚。

  石油管道工程在安全保护设计过程中,应根据《管道保护法》的要求,设置地面标识、超压保护系统、各种泄漏监控系统、SCADA自动控制系统、工业电视监控、截断阀室、专职巡护线队伍、专业抢维修队伍等。

  我国常用的管道设计规范有:《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3-2003)、《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2003)、《油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设计规范》(GB50423-2007)、《油气输送管道跨越工程设计规范》(GB50459-2009)、《管道干线标记设置技术规范》(SY/T6064-2011)、《油气输送管道隧道设计规范》(SY/T6853-2012)、《油气输送管道线路工程水工保护设计规范》(SY/T6793-2010)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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