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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防范“卡在身上,钱被刷了”

 渊竹 2014-07-17

  漳州新闻网讯(章公宣)近日,我市居民朱女士到公安机关报警称:6月30日晚11时53分至2014年7月1日0时6分之间,她本人名下的一张建行储蓄卡账户在广东汕头一ATM机上分6次被盗取人民币36100元。但朱女士的信用卡一直随身携带。

  警方经过调查发现,发生银行卡被盗刷主要有三种情况:一种是银行内部工作人员泄漏客户信息,另一种是银行卡遗失或被抢,最后一种就是银行卡被克隆,而以最后一种情况居多,警方认为朱女士也是属于这种情况。

  依托超市商店,POS机支付几乎做到了就在居民身边,在提倡多渠道便捷支付的同时,给不法分子实施犯罪提供了便利条件。犯罪分子制造伪卡后,经过对伪卡进行测试,最终异地透支、取现,整个犯罪过程地域跨度大,侦破难度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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