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标准 ●中央和国家机关: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适时调整) ●地方: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30% ●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和其他边远地区: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50% 改革内容: 取消公车后,各级党政机关将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中央国家机关改革方案中明确了补贴标准,即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 这里需要强调,公务交通补贴属于改革性补贴,不是职工福利,主要保障普通公务出行需求,不包括上下班通勤和所在城市以外的长途出差。同时,要求不得以公务交通补贴的名义变相发福利。公务人员不得既领取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 据统计,中央本级201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数为71.54亿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2.53亿元,占总数的近六成。 评: 值得注意的是,指导意见提出了补贴标准的上限,即地方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30%,边疆民族地区和其他边远地区标准不得高于150%。此前,一些地方特别是经济发达地区,发放较高的车补,如杭州市每月最高达到3100元,广州市天河区最高为2800元,均高于指导意见规定的上限。按照新规定,这些地方的车补将会减少,而改革后政策能否真正落地,人们将拭目以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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