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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的家男人的务

 xc活人的娄子 2014-07-20

    为了感受“距离产生美”的境界,我与丈夫立志两地分居,可不过两年,又向往起同在一地的生活。只以为到了那一天,便真正幸福了,并且自以为我们的幸福观经受了生活严峻的考验。而终于调到一地的时候,却生出无穷的烦恼。

     原先,我们的小窝不开伙食,单身的日子也过得单纯,可调到一地,正式度日,便再不好意思天天到娘家坐吃,自己必须建立一份家务。

    我们在理论上先明确了分工,他买菜、洗衣、洗碗,我烧饭。

    他的任务听起来很伟大,一共有三项,而我是一项。可事实上,家务里除了有题目的以外,还有更多没有名字、细碎得羞于出口的工作。

    他每天早上洗过脸,吃过早饭,便骑着自行车,迎着朝阳上班去,一天很美好地开始了。而我还须将一个家收拾一遍,衣服晾出去。他只管洗,晾、晒、收、叠均不负责,铺床、扫地、擦灰等一切弄好,终于在书桌前坐下的时候,已经没了清晨的感觉。他在办公室专心工作,休息时,便骑车出去转一圈,买好菜。当人们问起他在家干什么的时候,他亦可很响亮地回到:“除了买菜,还洗碗、洗衣服。”十分模范的样子。

    于是不久,单位里对他便有了极高的评价:勤快、会做等等。而谁也不知道,我在家里一边写作,一边关心着水开了灌暖壶、领生活补助费等琐事。多少工作是默默无闻的,都归我做,而却没有一声颂扬。

    并且,家务最重要的不仅是动手去做,而且要时时想着。比如,什么时候要洗床单了,什么时候要扫尘了,什么时候要去洗染店取干洗的衣服——这些全是我在想着,如有一桩想不到,他是不会主动去做的。

    最忙乱的事早晨,他赶着要上班,我也急忙着打发走他,可以趁早写东西。要做的事情多得数也数不清,件件都在眼前,可即使在我刷牙而无法说话的那一刻,他也会彷徨起来,不知所措。虽是他买菜,可是买什么还须我来告诉他。

    平心而论,他够勤勉了,只要请他做,他总是努力。比如有一次,我有事不能赶回家做饭,交代给了他。回来之后,便见他在奔忙,一头的汗,一身的油,围裙、套袖全副武装,桌上地下铺陈得像办了一座酒席,确也弄出三菜一汤。其中一个菜是从汤里捞出来转盘独立而成的,因为他曾听我说过,汤要炖的碧清才是功夫,于是就给了我一个清澈见底的汤。

    可是,他干这一切时,却总有为别人代劳的心情。洗茶杯,他会说:“茶杯给你洗好了。”买米,他则说:“米给你买来了。”到后来,我也传染了这种意识。请他拿碗,就说:“帮我拿只碗。”请他盛饭,说:“帮我盛盛饭。”

    其实,他应该明白,即使他手洗的是我的一件衣服,这也是我们共同的工作。可是,他不是很明白。

    以往,我很崇拜高仓健这样的男性,高大、坚毅,似乎承担着世界的苦难与责任。可是渐渐地,我对男性的理想越来越平凡了,我希望他能够体谅女人,为女人负担哪怕是洗一只碗的劳动。所以,我对男性影星的迷恋,渐渐从高仓健身上,转移到美国的达斯廷·霍夫曼身上。

    他貌不惊人,却有一种内在的、能够衣服瞬息万变的世界的能力。他在《克雷默夫妇》里饰演一个丈夫,在妻子出走以后,想母亲一样抚养儿子——看着他为了儿子煎法国面包,为儿子系鞋带,为儿子受伤而流泪,我几乎以为这就是男性的伟大了。

    生活很辛苦,要工作,要理家。为了永远做不尽的家务,吵了无数次嘴,流了多少眼泪,还罢了工,可最终还得将这日子过下去,这日子也吸引着人过下去。每逢烦恼的时候,他便用我小说里的话来打趣我:“生活就是这样,这就是生活。”这时方觉出自己小说的浅薄,可是再往深处想,仍然是这句话,这就是生活。有着永远无法解决的矛盾,却有着同样令人不舍的东西。

    虽有着无穷无尽的家务,可还是有个家好,还是同在一地好。房间里有把剃须刀,阳台上有几件男人的衣服晾着,便有了安全感;逢到出差回家,想到房间里有人等着,即使这人将房间糟蹋得不成样子,心里也高兴。反过来,如若没有一个人时常吵吵嘴,那也够冷清的;如若没有一大堆杂事打扰打扰,每日净爬格子,有何乐趣,又能爬出什么名堂?

    想到这些,便心平气和了。何况,我们彼此在共同生活中,都有了一点儿进步。他日益增进了责任心,紧要时也可弄出一菜一汤,我也去掉了一点儿大小姐的娇气。总之,既然耐不住孤独要有个家,那么有了家必定就有了家务,就只好吵吵闹闹地做家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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